职康站绩效考核及审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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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康站绩效考核及审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HTC-FW-2021-0224采购人: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21年3月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H第四章服务协议22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30第六章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职康站绩效考核及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HTC-FW-2021-0224项目名称:职康站绩效考核及

2、审计预算金额:31.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1.5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资金补助办法实施细则(京残发(2014)25号)和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京残发(2012)65号)文件精神,职康项目绩效考核由市残联每年统一组织,区残联具体实施,市残联在区残联考核基础上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他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

3、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4)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112882号);(5)执

4、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声明函;(2)本项目涉及资金审计内容,投标人必须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5、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开标当天现场查询);(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30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会议室方式: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考虑到新冠疫情防控精神,减少人员流

6、动和聚集,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提倡通过网络方式办理,潜在投标人需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材料和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以PDF格式发至6512992(邮件中需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至提供的邮箱中)售价:2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

7、W.ccgp-)上发布。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3、本项目遵循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本项目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5、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帐号:623259379900338874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

8、和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2号院1号楼联系方式:王先生OlO-87892435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室联系方式:薛欣怡、李加斌010-加905935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欣怡、李加斌电话:010-639059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S落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2号院1号楼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10-87892435招标项目名称:职

9、康站绩效考核及审计招标编号:XHTC-FW-2021-02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内金额:人民币31.5万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室电话:010-63905999传真:010-63905988联系人:薛欣怡、李加斌010-63905999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最感标F-相关费用:本项目完成所包含的全部费用。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人的资格及其它L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10、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4)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112882号);(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执

11、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声明函;(2)本项目涉及资金审计内容,投标人必须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12、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开标当天现场查询);(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保函等,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帐号:623259379900338874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丁天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一览表L份,正本L份,副本工份,电子版U盘1个。(U盘必须贴上标签并明确标明投标人名称,U盘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WOrel格式和已盖章文件扫描后的

13、PDF格式)。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口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会议室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供应商提出

14、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1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联系部门:综合运营部徐女士4、联系电话:010-63905903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室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资金情况1. 1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或已落实资金来源。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及合格的投标人2. 1采购人: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人为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3. 2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瓶华招标有限公司。4. 3采购方: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5. 4合格的投标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

16、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2)要求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必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条件。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6.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合格的服务1 .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有关设备,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 .2服务(或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

17、文件要求的相关的服务(或货物)。4 .要求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5 .采购预算金额及废标说明5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2.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2.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 1招标文件包括

18、下列内容:(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服务协议第五章技术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7.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或疑问或异议或澄清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公告。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

19、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编制要求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

20、效投标处理或被拒绝。9. 2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且以之为准。10、投标文件构成9.1 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单位合装成一本):1)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保证金、服务方案等,按照本须知规定和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2)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要求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装订成册,并填写“目录、页码”,以便阅读。IK投标文件格式: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10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

21、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提供的必要资料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1.2 投标人应顺序编排、标注页码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左侧胶装双面打印。12、投标报价1.1 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和总价。1.2 2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提供的格式分开填写。1.3 3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4 4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2.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5 5投标人

22、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 6投标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或服务,否则应对其价格构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23、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 7对于投标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交的要求,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 投标货币13.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4、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14.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后或签署合同前后对于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能

24、够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采购代理机构满意合理的解释。14.4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时检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包括开标、评标、宣布中标后或同采购人签署合同后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使用有虚假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以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满意的合法的证明资料,采购人有权宣布中标人的中标通知无效,并撤销已签署的或正在执行的合同,由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还将依法对此做进一步的处罚措施。15、 证明服务(或货物)的合格性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

25、2 证明服务(或货物)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和数据,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七章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填写)。16、 投标保证金与中标服务费16.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16.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D银行汇票

26、;或2)支票(限北京使用);或3)电汇;或4)保函。1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和16.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保证金,无论中标与否均以转账形式予以退回。16.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16.6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行贿采购方或评标专家或试图影响招标结果的行为;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投标人

27、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或答复质疑及澄清时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明材料及数据。16.8 中标服务费16.9 8.1中标服务费为:中标方必须向招标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16.10 8.2交纳中标服务费的标准如下:D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2)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办法进行收取。17、 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3.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28、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返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1份电子版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按要求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

29、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应胶装,不应采用活页可拆卸的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19.2密封袋封皮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9.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投标文件中附有外,还应单独提交一份投标一览表(投标一

30、览表应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保证金应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19.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9.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截止期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1、迟交的

31、投标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1.1.2 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

32、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被授权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3.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投标声明(如果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3.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3.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4.评标24.1评标委员会24.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

33、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2/3。1.1.3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1.1.4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1.1.5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1.1.6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应当对合格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

34、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等,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4.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4.3投标文件的澄清24.3.1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类似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4投标文件的初审

35、(符合性检查)24.4.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4.4.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4.4.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4.4.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4.4.5条的规定,评

36、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D投标人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胶装装订打印的

37、;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5)投标有效期不足;6)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8)不接受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

38、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4.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4.5.2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24.6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39、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5 .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5.1 除本须知第24.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公布中标结果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但经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澄清、答疑期间除外。25.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6 .合同授予标准26.1 除第29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得投标

40、人。27 .中标通知书27 .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28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提交书面中标通知书所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28 .签订合同28.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 2如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28.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方可将合同授予排名在中标人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第四章服务协议协议编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1、):顾锦荣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西革新里112号院1号楼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地址:鉴于甲方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负责资金审计及绩效考核任务的中介机构,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1、合同术语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的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中及与合同相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按照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 “甲方”系指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1.2、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即中标服务商;1.3、 “项目单位”是指委托合同中各项绩

42、效业务所涉及的被评价单位;1.4、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各条款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约定,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等所有文件;1.5、“服务”系指乙方根据服务协议和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服务。2、服务综述为了甲方的2021年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资金审计及绩效考核工作,乙方在甲方的统一组织管理下实施任务,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按时、保质完成,并提交工作报告。3、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任务,具体包括:1 .对90家职康站的资金审计工作;2 .对90家职康站的绩效考核工作;3 .根据工作需求委托的其他绩效评价。4 、进度安排针对不同的项目

43、类别及项目具体情况,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完成所有接受委托项目的资金审计及绩效考核任务。5 、工作方案5.1、 乙方按照工作内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方法、人员构成、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等内容。5.2、 工作实施方案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实施。5.3、 工作方案是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双方需按工作方案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6、工作成果报告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后,应按合同规定撰写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应根据甲方需要,由甲方同乙方商议后具体确定。最终的工作成果报告将作为甲方评定乙方工作的重要考核形式。7、权利义务7.1、 甲方依据乙方投标承诺

44、中的标准确定服务费用;甲方应为乙方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指导。7.2、 乙方应执行已确定的工作方案,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业务部分或全部转委托其他机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应明确本合同工作的项目总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并按照甲方中介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调换人员,擅自更换人员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当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对本合同约定事宜不受影响。7.3、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需要聘请专家的,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现场、非现场工作由甲方协调、乙方具体组

45、织进行。7.4、 本合同工作具体要求和验收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7.5、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根据甲方的建议和要求加以改进。7.6、 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资金审计及绩效考核政策、原则等培训I,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并针对乙方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考核,乙方完成资金审计及绩效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报告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加盖公章的审核结果,并配合甲方完成对乙方服务期间的业绩考核。7.7、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金审计及绩效考核报告和相关材料,并保证报告合法、全面、客观、公正,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及材料组织验收。7.8、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7.9、 乙方应

46、遵守甲方规定的纪律要求和工作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工作原则,不得自行变更标准;同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对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应保密,工作完成后应交甲方,不得自行处理,不得保留备份。7.10、 乙方与项目单位有审计、评估、咨询等业务往来的,应主动向甲方声明回避,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乙方是否可以继续实施工作。7.11、 乙方不得向项目单位提出与本合同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另行收取费用或接受任何好处。7.12、 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当甲方认定乙方工作人员不按本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工作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在投标时的服务承诺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将视情况终止委托关系、扣减服务费用。7.12.1、 乙方缺乏承担约定业务能力的;7.12.2、 未经允许改变人员安排的;7.12.3、 有应查而未查出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7.12.4、 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声明的;7.12.5、 12.5、向项目单位收取额外费用或接受项目单位好处的;7.12.6、 项目审核沟通未按照甲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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