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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考查课考核办法的规定为加强考查课质量管理,特制定考查课成绩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一、考查课成绩评定标准L学生作业情况(交作业的次数、作业的整洁程度正确率等)考核成绩应占总成绩的10%30%;2 .学生听课情况的(出席率、迟到早退率、课堂表现等)考核成绩应占总成绩的10%20%;3 .平时测验的成绩应占总成绩的30%-50%;4 .质疑、课堂提问成绩;5 .大作业(小论文、课程阶段报告、程序设计等)成绩;6 .实验成绩;其中4.5.6三项,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性质决定取哪几项,亦可都采用。二.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平时实习情况,要根据考查课成绩评定标准逐项认真登记,填好平时成绩考核表。三.对有实验的考查课,实验部分按实验课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给出实验部分的考核成绩。四.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根据平时成绩考核表对照考查课成绩评定标准,严肃而公正给出每一个学生的考查成绩。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将考核成绩连同平时成绩考核表一并送交系(部)。六.教务处、系(部)可以随时抽查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