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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者借阅证管理工作办法目前我校采用校园一卡通做为通用证件,校园一卡通也是读者到图书馆进行借阅书刊的有效证件。1、读者借阅证管理及使用办法(1)借阅证件是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入馆时要主动出示校园一卡通,校园一卡通即读者借阅证件。(2)借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转借造成的后果,由证件领用人自负。(3)借阅证件读者要妥善保管,如遗失请立即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挂失补卡。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证件所有人负责。(4)不得伪造、冒用他人证件借阅图书,一经发现立刻没收证件,取消其借阅资格,并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5)读者因某种原因更换了校园一卡通,无
2、须在图书馆重新,约一天后数据更新完毕可直接使用。2、读者报到、离校管理(1)报到:拿报到单到图书馆综合部(221室)找相关责任人办理。(2)离校:到图书馆还书处(336室)找相关责任人办理。查询读者是否有欠书或欠款,无欠书、欠款方可办理。研究生、本科生毕业离校前一周内不准借书,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注销,若有欠书或欠款者,则不能注销。(4)教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时,须将图书馆所借图书和欠款还清,到图书馆还书处(336室)找相关责任人办理。(5)学生转系、留级者,按通知单修改单位、有效期等记录后,原证仍可继续使用。(6)学生休学时根据通知单在系统中注明休学原因、日期等,将馆籍作临时注销处理,校园一卡通由教务处收回。复学时,需复学通知单一份及本人学生证,到还书处(336室)重新进行后方能使用。(7)校园一卡通持有人因个人原因不能来馆时,可由其代理人负责来馆办理还书和离校手续。(8)对离校未到图书馆办理手续的读者,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其所借图书或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