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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WS/T433201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TT213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静脉治疗(infusiontherapy)将各种药物(包括血液制品)以及血液,通过静脉注入血液循环的治疗方法,包括静脉注射、静脉输液和静脉输
2、血;常用工具包括:注射器、输液(血)器、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外周静脉留置针、中心静脉导管、经外周静脉置入中主静脉导管、输液港以及输液附加装置等。3.2 中心静脉导管(CentralVenoUSCatheter)经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股静脉置管,尖端位于上腔静脉或下腔静脉的导管。3.3 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eripherallyinsertedcentralcatheter)经上肢贵要静脉、肘正中静脉、头静脉、肱静脉,颈外静脉(新生儿还可通过下肢大隐静脉、头部颗静脉、耳后静脉等)穿刺置管,尖端位于上腔静脉或下腔静脉的导管。3.4 输液港(implantablevenousaccess
3、port)完全植入人体内的闭合输液装置,包括尖端位于上腔静脉的导管部分及埋植于皮下的注射座。3.5 无菌技术(aseptictechnique)在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过程中,防止一切微生物侵入机体,保持无菌物品及无菌区域不被污染的技术。3.6 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catheterrelatedbloodstreaminfection)带有血管内导管或者拔除血管内导管48h内的患者出现菌血症或真菌血症,并伴有发热(体温38)、寒颤或低血压等感染表现,除血管导管外没有其他明确的感染源。实验室微生物学检查显示:外周静脉血培养细菌或真菌阳性;或者从导管段和外周血培养出相同种类、相同药敏结果的致病菌。3.
4、7 药物渗出(infiltrationofdrug)静脉输液过程中,非腐蚀性药液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3.8 药物外渗(extravasationofdrug)静脉输液过程中,腐蚀性药液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3.9 药物外溢(SPiIIofdrUg)在药物配置及使用过程中,药物意外溢出暴露于环境中,如皮肤表面、台面、地面等。4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CVC:中心静脉导管(CentraIVenoUSCatheter)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eripherallyinsertedcentralcatheter)PN:肠外营养(ParenteraInUtritOn)
5、PORT:输液港(implantablevenousaccessport)PVC:外周静脉导管(PeriPheraIVenOUSCatheter)5基本要求5.1 静脉药物的配置和使用应在洁净的环境中完成。5.2 实施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应为注册护士、医师和乡村医生,并应定期进行静脉治疗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5.3 PICC置管操作应由经过PICC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且有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操作者完成。5.4 应对患者和照顾者进行静脉治疗、导管使用及维护等相关知识的教育。6操作程序6.1 基本原则6.1.1 所有操作应执行查对制度并对患者进行两种以上方式的身份识别,
6、询问过敏史。6.1.2 穿刺针、导管、注射器、输液(血)器及输液附加装置等应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不应重复使用。6.1.3 易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高危病区宜选用一次性安全型注射和输液装置。6.1.4 静脉注射、静脉输液、静脉输血及静脉导管穿刺和维护应遵循无菌技术操作原则。6.1.5 操作前后应执行WS/T313规定,不应以戴手套取代手卫生。6.1.6 置入PVC时宜使用清洁手套,置入PICC时宜遵守最大无菌屏障原则。6.1.7 PICC穿刺以及PlCC、CVC.PORT维护时,宜使用专用护理包。6.1.8 穿刺及维护时应选择合格的皮肤消毒剂,宜选用2%葡萄糖酸氯己定乙醇溶液
7、(年龄PORT输注药物前宜通过回抽血液来确定导管在静脉内。6.5.1.2PICC.CVCPORT的冲管和封管应使用10mL及以上注射器或一次性专用冲洗装置。6.5.13给药前后宜用生理盐水脉冲式冲洗导管,如果遇到阻力或者抽吸无回血,应进一步确定导管的通畅性,不应强行冲洗导管。6.5.1.4输液完毕应用导管容积加延长管容积2倍的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正压封管。6.5.1.5肝素盐水的浓度:PoRT可用IOOU/mL,PleC及CVC可用0IOUmL06.5.L6连接PoRT时应使用专用的无损伤针穿刺,持续输液时无损伤针应每7d更换一次。6.5.1.7 PORT在治疗间歇期应至少每4周维护一次。6.5
8、.1.8 PICC导管在治疗间歇期间应至少每周维护一次。6.5.2敷料的更换6.5.2.1 应每日观察穿刺点及周围皮肤的完整性。6.5.2.2 无菌透明敷料应至少每7d更换一次,无菌纱布敷料应至少每2d更换一次;若穿刺部位发生渗液、渗血时应及时更换敷料;穿刺部位的敷料发生松动、污染等完整性受损时应立即更换。6.6 输液(血)器及输液附加装置的使用6.6.1 输注药品说明书所规定的避光药物时,应使用避光输液器,6.6.2 输注脂肪乳剂,化疗药物以及中药制剂时宜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6.6.3 输注的两种不同药物间有配伍禁忌时,在前一种药物输注结束后,应冲洗或更换输液器,并冲洗导管,再接下一种药物继
9、续输注。6.6.4 使用输血器时,输血前后应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应在前一袋血输尽后,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6.6.5 输液附加装置包括三通、延长管、肝素帽、无针接头、过滤器等,应尽可能减少输液附加装置的使用。6.6.6 输液附加装置宜选用螺旋接口,常规排气后与输液装置紧密连接。6.6.7 经输液接头(或接口)进行输液及推注药液前,应使用消毒剂多方位擦拭各种接头(或接口)的横切面及外围。6.7 输液(血)器及输液附加装置的更换6.7.1 输液器应每24h更换1次,如怀疑被污染或完整性受到破坏时,应立即更换。6.7.2 用于输注全血、成
10、分血或生物制剂的输血器宜4h更换一次。6.7.3 输液附加装置应和输液装置一并更换,在不使用时应保持密闭状态,其中任何一部分的完整性受损时都应及时更换。6.7.4 外周静脉留置针附加的肝素帽或无针接头宜随外周静脉留置针一起更换;PICC.CVC.PORT附加的肝素帽或无针接头应至少每7d更换1次;肝素帽或无针接头内有血液残留、完整性受损或取下后,应立即更换。6.8 导管的拔除6.8.1 外周静脉留置针应72h96h更换一次。6.8.2 应监测静脉导管穿刺部位,并根据患者病情、导管类型、留置时间、并发症等因素进行评估,尽早拔除。6.8.3 PICC留置时间不宜超过1年或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6.8
11、.4 静脉导管拔除后应检查导管的完整性,PICC.CVCPORT还应保持穿刺点24h密闭。7静脉治疗相关并发症处理原则7.1 静脉炎7.1.1 应拔除PVC,可暂时保留PICC;及时通知医师,给予对症处理。7.1.2 将患肢抬高、制动,避免受压,必要时,应停止在患肢静脉输液。7.1.3 应观察局部及全身情况的变化并记录。7.2 药物渗出与药物外渗7.2.1 应立即停止在原部位输液,抬高患肢,及时通知医师,给予对症处理。7.2.2 观察渗出或外渗区域的皮肤颜色、温度、感觉等变化及关节活动和患肢远端血运情况并记录。7.3 导管相关性静脉血栓形成7.3.1 可疑导管相关性静脉血栓形成时,应抬高患肢并
12、制动,不应热敷、按摩、压迫,立即通知医师对症处理并记录。732应观察置管侧肢体、肩部、颈部及胸部肿胀、疼痛、皮肤温度及颜色、出血倾向及功能活动情况。7.4 导管堵塞7.4.1 静脉导管堵塞时,应分析堵塞原因,不应强行推注生理盐水。7.4.2 确认导管堵塞时,PVC应立即拔除,PICC.CVCPoRT应遵医嘱及时处理并记录。7.5 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可疑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时,应立即停止输液,拔除PVC,暂时保留PICCsCVCPORT,遵医嘱给予抽取血培养等处理并记录。7.6 输液反应7.6.1 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停止输液,更换药液及输液器,通知医师,给予对症处理,并保留原有药液及输液器。7.6
13、.2 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7.7 输血反应7.7.1 发生输血反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畅,通知医生给予对症处理,保留余血及输血器,并上报输血科。7.7.2 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8职业防护8.1 针刺伤防护针刺伤防护操作按GBZ/T213执行。8.2 抗肿瘤药物防护8.2.1 配制抗肿瘤药物的区域应为相对独立的空间,宜在II级或HI级垂直层流生物安全柜内配制。8.2.2 使用抗肿瘤药物的环境中可配备溢出包,内含防水隔离衣、一次性口罩、乳胶手套、面罩、护目镜、鞋套、吸水垫及垃圾袋等。8.2.3 配药时操作者应戴双层手套(内层为PVC手套,外层为乳胶手套)
14、、一次性口罩;宜穿防水、无絮状物材料制成、前部完全封闭的隔离衣;可佩戴护目镜;配药操作台面应垫以防渗透吸水垫,污染或操作结束时应及时更换。8.2.4 给药时,操作者宜戴双层手套和一次性口罩;静脉给药时宜采用全密闭式输注系统。8.2.5 所有抗肿瘤药物污染物品应丢弃在有毒性药物标识的容器中。8.2.6 抗肿瘤药物外溢时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a)操作者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b)应立即标明污染范围,粉剂药物外溢应使用湿纱布垫擦拭,水剂药物外溅应使用吸水纱布垫吸附,污染表面应使用清水清洗;c)如药液不慎溅在皮肤或眼睛内,应立即用清水反复冲洗;d)记录外溢药物名称、时间,溢出量、处理过程以及受污染的人员。护
15、理分级(WS/T431201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和实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护理分级(nursingclassification)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2.2 自理能力(abilityofself-care)在生活中个体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2.3 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ofdailyliving,ADD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及适应生存环境而每天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性的活动。2.4 Barthel指数(Bar
16、thelindexBI)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的功能状态进行测量,个体得分取决于对一系列独立行为的测量,总分范围在0100。3护理分级3.1 护理级别依据患者病情和自型能力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3.2 分级方法3.2.1 患者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3.2.2 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表1)。3.2.3 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3.2.4 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3.3 分级依据3.3.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a)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
17、重症监护患者;b)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c)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3.3.2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a)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b)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c)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d)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3.3.3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a)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b)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c)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3.3.4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18、可确定为三级护理。4自理能力分级4.1 分级依据采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见附录A)对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定,根据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4.2 分级对进食、洗澡、修饰、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10个项目进行评定,将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总分。根据总分,将自理能力分为重度依赖、中度依赖、轻度依赖和无需依赖四个等级(表1)。表1自理能力分级自理能力等级等级划分标准需要照护程度重度依赖总分W40分全部需要他人照护中度依赖总分41-60分大部分需他人照护轻度依赖总分6199分少部分需他人照护无需依赖总分100分无需他人照护5实施要求5.1 临床护士
19、应根据患者的护理分级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5.2 应根据患者护理分级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护士。附录A(规范性附录)A.I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表A.1)表A.lBarthel指数(BD评定量表序号项目完全独立需部分帮助需极大帮助完全依赖1进食IO50-2洗澡50-3修饰50-4穿衣IO50-5控制大便IO50-6控制小便IO50-7如厕IO50-8床椅转移1510509平地行走15105010上卜.楼梯IO50-Barthel指数总分:分注: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在每个项目对应的得分上划“A.2Barthel指数评定细则A.2.1进食用合适的餐具将食物由容器送到口中,包括
20、用筷子(勺子或叉子)取食物、对碗(碟)的把持、咀嚼、吞咽等过程。10分:可独立进食。5分:需部分帮助。分: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或留置胃管。A.2.2洗澡5分:准备好洗澡水后,可自己独立完成洗澡过程。分:在洗澡过程中需他人帮助。A.2.3修饰包括洗脸,刷牙、梳头、刮脸等。5分:可自己独立完成。分:需他人帮助。A.2.4穿衣包括穿(脱)衣服、系扣子、拉拉链、穿(脱)鞋袜、系鞋带等。10分:可独立完成。5分:需部分帮助。分: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A.2.5控制大便10分:可控制大便。5分:偶尔失控,或需要他人提示。分:完全失控。.A.2.6控制小便10分:可控制小便。5分:偶尔失控,或需要他人提示。分:完全失控,或留置导尿管。A.2.7如厕包括去厕所、解开衣裤、擦净、整理衣裤、冲水等过程。10分:可独立完成。5分:需部分帮助。0分: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A.2.8床椅转移15分:可独立完成。10分:需部分帮助。5分:需极大帮助。0分:完全依赖他人。A.2.9平地行走15分:可独立在平地上行走45m。10分:需部分帮助。5分:需极大帮助。0分:完全依赖他人。A.2.10上下楼梯10分:可独立上下楼梯。5分:需部分帮助。0分: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参考文献I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2009-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