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复工复产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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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石市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复工复产指南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不含餐饮服务单位,下同)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本指南,请辖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要落实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严格执行食品生产销售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二、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在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后,企业向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

2、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反应工作流程;(二)全面掌握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四类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情况的员工暂不返岗;(三)做好防护物资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或额温枪等;(四)对生产销售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包括车间、操作间、生产设备及工具、运输(转运)设备、仓库、实验室、办公场所、食堂、宿舍、电梯等;(五)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承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人员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三、食品生

3、产企业复工复产注意事项(一)所有人员在进入厂区时监测体温、佩戴口罩上岗,全体员工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严格清洗、烘干、消毒手部,穿戴消毒后的工作衣帽口罩,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避免人员聚集,并形成日报制。(二)每天对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包括地面、墙壁、设施设备用具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废弃物必须当日全部清除。(三)食品运输要做好产品防护,不与可能产生交叉污染的其他物品混运,食品运输车辆要专车专用,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运输工具要整洁,并定期清洁、消毒,司机、配送人员等与外界接触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四)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进行

4、生产加工。四、食品销售企业(含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不含农贸市场)注意事项(一)做好人员、物品的流向设计,尽量保证人员和物品相互隔离,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营业时间,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二)配备测温仪或额温枪,对消费者进行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员工上岗前应检测体温,杜绝带病上岗,工作期间要佩戴口罩,勤洗手,提倡微信、支付宝等无接触方式结算。(三)定时清洗消毒场所设施,保证物品存放整洁,每天定时对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四)保证销售场所食品分类分架、离地隔墙、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存放整洁,正确使用消毒液体,防止因环境消杀造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污染。(五)杜绝野生动物和活禽宰杀,散装食品和粉状无法淘洗的食用农产品未使用有效防护设备的,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齐全的,一律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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