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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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 国际贸易方式,第十一章 国际贸易方式,第一节 包销 第二节 代 理 第三节 寄售 第四节 招标、投标 第五节 拍卖 第六节 对销贸易 第七节 加工装配贸易,第一节 包销,一、包销的含义及包销协议(一)包销的含义 包销(Exclusive Sales)又称独家经销(Sole Distribution)指出口人(即供货商)通过包销协议把某一种或某一类货物在某一个地区和期限内的独家专营权给予国外商人(即进口商、包销商)的贸易做法。包销方式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包销协议建立起一种较为稳固的购销关系。(二)独家专营权的含义 是指出口人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区内,只向包销人报价成交,销售某

2、种货物,而包销人在此期间和在此地区内也不得购买他人的同样或类似的货物。,第一节 包销,(二)包销业务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包销业务中的两个当事人,供货人和包销人之间是一种售定性质的买卖关系,即供货人是卖方,包销人是买方。货物由包销人购买,自行销售,自负盈亏,包销人承担货价涨跌及库存积压的风险。它与单边逐笔售定的贸易方式区别在于包销人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区之内享有独家专营权,包销人享受的这种权利是通过供货人和包销人签订的包销协议来实现的。,第一节 包销,(三)包销协议(Exclusive Sales Agreement)采用包销方式,出口人与包销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是由包销协议所确定的。包销协议包括下

3、列主要内容:1包销货物的名称,包括包销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牌号、货号等。2包销协议双方的关系 在包销协议中,都要明确包销商与出口企业(供货人)之间的关系是本人与本人的关系(Principal to Principal),即属买卖关系。3包销商品的范围 一般情况下,包销商品的范围不宜太大。通常规定方法有:(1)一类商品或几类商品。(2)同类商品的几个品种或几个型号。,第一节 包销,4包销地区 包销地区的约定方法,通常有下列几种:(1)确定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2)确定一个国家中几个城市。(3)确定一个城市。5包销期限 即给予独家专营权的期限,通常规定为一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6包销专营权

4、是指包销商行使专卖和专买的权利,这是包销协议的重要内容。,第一节 包销,7包销数量或金额 它既是指包销商承购货物的数量或金额,也是出口商(供货人)供货的数量或金额,它对双方有同等的约束力。包销数额一般采用规定最低承购额的做法。确定实际承购数额有各种不同的做法,一般以实际装运数为准。8作价办法 其中一种做法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作价。即无论协议内包销商品价格上涨、下落与否,以协议规定价格为准。另一种做法是在规定的包销期限内分批作价。由于国际商品市场的价格变化多端,因此采用分批作价较为普遍。,第一节 包销,二、包销方式的优缺点(一)优点 1有利于调动包销商经营的积极性;2有利于利用包销商的销售渠道

5、,达到巩固和扩大市场的目的;3可减少多头经营产生的自相竞争的弊病。(二)缺点 如果出口人不适当地运用包销方式,可能使出口商的经营活动受到不利的影响或者出现包而不销的情况。此外,包销商还可能利用其垄断地位,操纵价格和控制市场。,第一节 包销,三、采用包销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慎重选择包销商。在选择包销商时,为了确定包销商是否可靠,可先采用“独家发盘”方式。即某项商品在一定地区,只向一家客户发盘。2适当规定包销商品的范围、地区及时间。通常情况下,包销商品的范围不宜太大,包销地区范围不宜太广,对包销时间的规定,应视客户情况而定,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3在协议中应规定中止或索赔条款。案例11.1,第二节

6、 代 理,一、代理的性质与特点(一)代理(Agency)的概念 国际贸易中的代理是以委托人(Principal)为一方,接受委托的代理人为另一方达成协议,规定代理人(Agent)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区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与资金从事业务活动,并由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二)代理的性质 销售代理商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因不是买卖关系,故销售代理商不垫资金、不担风险和不负盈亏,他只获取佣金。,第二节 代 理,(三)代理的特点 代理方式同包销方式相比,具有下列基本特点:1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人从事商业活动。2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3代理人通常是运用委托人的资金

7、从事业务活动。4代理人不管交易当中的盈亏,只取佣金。5代理人只居间介绍生意、招揽订单,但他并不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第二节 代 理,二、代理的种类(一)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代理按委托人授权大小分为:1.总代理(General Agency)。是委托人在指定地区的全权代表,他有权代表委托人从事一般商务活动和某些非商务性的事务。2独家代理(Sole Agency or Exclusive Agency)。是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单独代表委托人行事,从事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有关业务的代理人。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代理人。在出口业务中采用独家代理的方式,委托人须给予代理人在特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代销指定商品

8、的独家专营权。,第二节 代 理,3一般代理(Agency),又称佣金代理(Commission Agency)是指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委托人可同时委派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代理人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佣金代理完成授权范围内的事务后按协议规定的办法向委托人计收佣金。,第二节 代 理,(二)按照行业性质的不同,代理又分为:1、销售代理。它是代理方式中常见的一种,指的是代表出口商或制造商为其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提供服务的代理人。2、购货代理。又称采购代理,即代理人受进口人的委托,为其在国际市场上采购商品提供服务。3、货运代理。一般是以货主的受托人身份为货主办理有关货物的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

9、包装、转运、订舱等项业务。,第二节 代 理,4 船方代理。是指承运人的代理人,包括外轮代理,为承运人承揽货载提供服务。5 保险代理。通常是指保险人的代理,代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打交道。还有一种代理称作保险经纪人(Broker),他是作为被保险人的代理,为其办理投保手续服务。除以上几种以外,业务中还有广告代理、诉讼代理、仲裁代理等等。,第二节 代 理,(三)独家代理与独家经销的异同 独家代理与独家经销有其相同点,均是给国外客户在特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以销售指定商品的专营权。但两者又有不同点,独家经销是售定性质,买方自负盈亏,以赚取利润为主。独家代理是委托代销,中间商一般不垫付资金,以赚取佣金为主。,

10、第二节 代 理,三、代理协议(一)代理协议的概念 代理协议也称代理合同,它是用以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协议内容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契约自由的原则,根据双方的合意加以规定。(二)代理协议的内容 国际贸易中的代理种类繁多,代理协议的形式和内容也各不相同。业务中常见的销售代理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二节 代 理,1代理的商品和区域。应在代理协议中明确、具体地规定代理商品的名称、品种、花色、规格等,以及代理权行使的地区范围。2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这是代理协议的核心部分,一般包括:明确代理人的权利范围,以及是否享有专营权。规定代理人在一定时期内应推销商品的最低销售额(按FOB价或CI

11、F价计)。代理人应在代理权行使的范围内,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代理人应承担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的义务。,第二节 代 理,3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委托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客户的订单有权接受,也有权拒绝。委托人有义务维护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按协议规定的条件向代理人支付佣金。4佣金的支付 代理人有权索取佣金的时间。佣金率。计算佣金的基础。支付佣金方法。除上述基本内容外,还可以在协议中规定不可抗力条款、仲裁条款以及协议的期限和终止办法等条款。这些条款的规定办法与包销协议的做法大致相同。,第二节 代 理,(三)我国的外贸代理制 在我国的实际业务中,外贸代理有三种不同情况:1国内享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之间的代

12、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委托人)的名义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2国内享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之间的代理,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3享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受国内不享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案例11.2,11.3,第三节 寄售,一、寄售的概念和性质(一)寄售(Consignment)的概念“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它是指寄售人(Consignor)先将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Consignee),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替寄售人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寄售人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二)寄售的性质 寄售具有委托代售的性质。,第三节

13、寄售,二、寄售方式的特点及利弊(一)寄售业务的特点 1寄售人与代销人是委托代售关系。2寄售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交易。3寄售方式下,代销人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费用。(二)寄售方式的优缺点 寄售方式对于寄售人、代销人和买方都有明显的优点:1对寄售人来说,寄售有利于开拓市场和扩大销路。2代销人在寄售方式中不需垫付资金,也不承担风险,有利于调动客户的积极性。3寄售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买卖,大大节省了交易时间,减少了风险和费用,为买主提供了便利。寄售的缺点主要是针对寄售人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点:1承担的贸易风险大 2资金周转期长,收汇不够安全,第三节 寄售,三、寄售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协议双方之关系条款 具体阐明

14、代销人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办理寄售业务。(二)关于寄售商品的价格条款 该条款主要规定寄售商品的作价办法,通常有以下三种:1规定最低售价。2随行就市。3销售前征得寄售人意见。(三)佣金条款 寄售协议中有关支付佣金的问题与代理协议规定相似。,第三节 寄售,(四)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条款 1代销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提供储存寄售商品的仓库,雇佣工作人员,取得进口商品的许可证。(2)努力保证货物在仓库存放期间,品质和数量完好无损。(3)代垫寄售商品在经营、仓储期内所产生的有关费用。(4)代垫费用,对寄售商品办理保险。(5)宣传广告、展示商品或提供售后服务。(6)及时向委托人进行市场报导。2委托人的义务主

15、要包括:(1)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寄售商品。(2)偿付代销人在寄售过程中所代垫的费用。,第三节 寄售,四、采用寄售方式应注意的事项(一)选好寄售地和代销人。在寄售前必须对寄售地的市场情况、当地政府的有关对外贸易政策、法令、运输仓储条件以及拟委托的代销人的资信情况、经营作风等做好调查研究。(二)对寄售货物的存放地点做好安排。(三)签好寄售协议,保证货、款安全。在协议中对货物所有权、代销人的责任和义务、决定售价的办法、货款的结算、各项费用的负担、佣金的支付等都应做出明确的规定。,第四节 招标、投标,一、招标与投标的含义及特点(一)招标与投标的含义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本节所涉及的招

16、标和投标专指商品的买卖,适用于政府机关或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采购大宗物资的情况,与国际工程承包所采用的招标和投标有所区别。,第四节 招标、投标,1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人(购货人)发出招标通知,说明拟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邀请投标人(供货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供货,并与条件最优越的投标人达成交易的行为。2投标(Submission of Tender)是指投标人(供货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达成交易的行为。,第四节 招标、投标,(二)招标与投标方式的特点 1是一次性递盘

17、成交的贸易。招标方式下,投标人是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进行的报盘。这种报盘是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法律行为,一旦投标人违约,招标人可要求得到补偿。2属于竞卖方式。招标人只有一家,而投标人却有若干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使招标人在价格及其他条件上有较多的比较和选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采购商品的最佳质量。3招标一般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的,由不同国家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投标,条件优惠者取胜。,第四节 招标、投标,(三)国际上采用的几种招标方式 1国际竞争性招标 是指招标人邀请几个甚至几十个投标人参加投标,通过多数投标人竞争,选择其中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人达成交易,它属于竞卖的方式。竞争性招

18、标有下列两种做法:(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竞争性招标。采用这种做法时,招标人要在国内外主要报刊上刊登招标广告,凡对该项招标内容有兴趣的人有均等机会购买招标资料进行投标。,第四节 招标、投标,(2)选择性招标 选择性招标又称邀请招标,它是有限竞争性招标。采用这种做法时,招标人不在报刊上刊登广告,而是根据自己具体的业务关系和情报资料由招标人对客商进行邀请,进行资格预审后,再由他们进行投标。,第四节 招标、投标,2谈判招标 谈判招标又称议标,它是非公开的,是一种非竞争性的招标。这种招标由招标人物色几家客商直接进行合同谈判,谈判成功,交易达成。3两段招标 是指无限竞争招标和有限竞争招标的综合

19、方式,采用此类方式时,则是先公开招标,再用选择性招标分两段进行。,第四节 招标、投标,二、招标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 招标、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和评标、签订合约等几个环节。(一)招标1发布招标通知 凡采用“选择性招标”或“谈判招标方式时,一般颁发招标通知。如采用“公开招标”或“两段招标”时,则应在国内报刊或有权威的杂志上刊登招标广告。招标通知与招标广告的内容基本相同,一般是指招标项目的内容、要求和投标须知等。,第四节 招标、投标,2预审投标人资格。资格预审是公开招标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预先确定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确保其在各方面有投标能力的关键工作。所谓资格预审包括招标人对投标人

20、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供应和生产能力、经营作风及信誉进行全面预先审查。预审合格方能取得投标的资格。3编制招标文件 在物资采购的招标中,招标文件又称“标书”、“标单”,内容较为简单。其主要列明招标商品的各种交易条件同一般买卖合同的条件类似,唯独价格条件由投标人投标时递价。招标单上还须列明投标人须知,例如投标人资格、投标日期、寄送投标单的方法等。,第四节 招标、投标,(二)投标的基本程序 1研究招标书。投标人在接到招标通告以后,应搜集和了解招标人及其所在地的有关情况,研究招标书中提出的贸易项目或商品,是否投标适合本公司经营。同时,还应就商品的报价,做好充分的准备。因为投标实际上是一项有效期较长的发

21、盘,在决定中标人前不得撤消投标,所以在决定价格时要考虑到物价上涨,币值变动及各种费用变化的因素。,第四节 招标、投标,2编制投标书 投标人研究了招标书并决定参加投标后,应按照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编制和填报投标书。编制投标书是投标过程中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随意填写标书,往往会造成不良后果,会给自身的信用带来影响,并造成经济损失。,第四节 招标、投标,3提供银行保函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了防止投标人投标后撤标或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往往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或称投标押金)。如果投标人中途撤标或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投标人支付的保证金由招标人没收。没有

22、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中标后应全额退还。4递送投标书。投标书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逾期无效。按一般惯例,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书面提出修改或撤回。,第四节 招标、投标,(三)开标、评标 1开标 开标是指招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寄来的投标书中所列的标价和提出的交易条件进行比较,然后择优选定中标者。公开开标是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拆开密封投标文件,宣读内容。开标时允许投标人记录,但不得查阅标书。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更改任何投标内容。,第四节 招标、投标,2评标。开标后,招标人对各个投标书中提出的条件进行评审、比较,选择最有利者为中标人的过程称为评标。如果招标人认为

23、在所有投标人中不能选定中标人可以宣布招标失败,拒绝所有投标,并重新招标。造成招标失败的主要原因有:所有标价都超过了招标人预定的可接受的标准;所有投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参加投标的厂商太少,缺乏竞争性。,第四节 招标、投标,(四)中标签约 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之后,应书面通知中标人在限定的日期内到招标人所在地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还通常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五节 拍卖,一、拍卖的概念及特点(一)拍卖的概念 拍卖(Auction)是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的方法进行竞买,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24、。(二)国际货物的拍卖业务具有以下特点:1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2拍卖是在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的进行。3拍卖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第五节 拍卖,二、拍卖的形式(一)增价拍卖。又称买方叫价拍卖。是指拍卖人(Auctioneer)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顺序,宣布预定拍卖的货物的底价,由竞买者(Bidding)按规定的增价额度竞相加价,当主持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价格时,即以击槌方式宣布成交,将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二)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Dutch Auction)。是由拍卖人先宣布最高价,无人接受就逐渐降低叫价,直到有竞买者认为已降到可以接受的价格,并以规定的方式表示接受时为止。常

25、用于拍卖易腐和鲜活商品,如水果、花卉、蔬菜等。,第五节 拍卖,(三)密封递价拍卖(Sealed Bids,Closed Bids)又称招标式拍卖,由拍卖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然后由买主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递交拍卖人,再由拍卖人选择条件最合适的达成交易。,第五节 拍卖,三、拍卖的一般程序 拍卖业务的一般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 货主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委托拍卖行进行挑选和分批拍卖行编印目录并招揽买主。参加拍卖的买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仓库查看货物了解商品品质拟定自己的出价标准,做好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拍卖行一般还提供各种书面资料,进行宣传以扩大影响。,第五节 拍卖,(二)

26、正式拍卖 正式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逐笔喊价成交。拍卖过程中,买主在正式拍卖的每一次叫价,都相当于一项发盘,当另一竞买者报出更高价格时,该发盘即行失效。拍卖主持人以击槌的方式代表卖主表示接受后,交易即告达成。(三)成交与交货 拍卖成交后,买主即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拍卖行分别向委托人和买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一般不超过成交价的5。买主通常以现汇支付货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仓库交货条件到指定仓库提货。由于拍卖前买主可事先看货,所以,事后的索赔现象较少。但如果货物确有瑕疵,或拍卖人、委托人不能保证其真伪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拍卖人要负担保责任。,第六节 对销贸易,一、

27、对销贸易的含义及其特点(一)对销贸易的含义 对销贸易(Counter Trade)是指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产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以相对的出口产品来支付。(二)对销贸易的特点 1体现了互惠的特点。对销贸易不同于单边进出口,实质上是进口和出口相结合的方式,一方商品或劳务的出口必须以进口为条件,体现了互惠的特点,即相互提供出口机会。2不使用现汇支付。在对销贸易方式下,一方从国外进口货物,不是用现汇支付,而是用相对的出口产品来支付。这样做有利于保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对于外汇储备较紧张的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第六节 对销贸易,二、对销贸易的具体做法 对销贸易有多种形

28、式,但归纳起来最基本的有三种:易货贸易(Barter Trade)、反购或互购(Counter Purchase)、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一)易货贸易 易货有狭义的易货和广义的易货之分。狭义的易货是纯粹的以货换货方式,不用货币支付。其特征是交换商品的价值相等或相近,没有第三人参加,并且是一次性交易,履约期较短。这种传统的直接易货贸易,由于交换的货物必须是双方需要的,货值又要一致,所以有很大局限性,在实际交易中应用较少。,第六节 对销贸易,现代的易货贸易都是采用比较灵活的方式,即所谓广义的易货。这种易货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不同的做法。1记账易货贸易。任何一方的进口或

29、出口货物,双方都将货值记账,相互抵冲,不需使用现汇支付,一般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平衡(如有逆差,再用现汇或商品支付)。这种方式下,进口和出口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有先有后。2对开信用证方式。交易双方先签订易货合同,进口和出口同时成交,金额大致相等,双方都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并在信用证中规定,一方开出的信用证要在收到对方开出的信用证时方能生效。也可以采用保留押金信用证,即第一张信用证先生效,但结汇后银行把款扣下,作为向对开回头证的押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做法仍是以货换货,而非现货交易。,第六节 对销贸易,(二)反购或互购(Counter Purchase)。即出口方在出售货物给进口商时,承偌在规定的期

30、限内向进口方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商品。互购贸易涉及两个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合同,每个合同都以货币支付,金额不要求等值。由于双方都承担了互相购买对方产品的义务,尽管采用货币支付,但在一定时期内还是相互交换货物。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一方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第六节 对销贸易,(三)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补偿贸易是在信贷的基础上,一方进口机器设备或技术,不用现汇支付,而以产品或劳务分期偿还价款的贸易做法。在我国当前开展的补偿贸易中,按照偿付的标的不同,大体上有以下3种。1直接产品补偿。即一方进口国外的设备和技术后,用这些设备和技术生产出的产品来分期偿还价款。设备技术

31、的进口方一般愿意采用这种方式。,第六节 对销贸易,2间接产品补偿。即设备进口方不是用上述直接产品,而是用其他产品偿付。这种做法有点类似反购,但它仍是在同一个补偿贸易合同中,而反购却是分别签订两个单独的合同。3劳务补偿。这是将补偿贸易与来料加工相结合的做法,即由一方提供设备的同时,提供原材料,委托对方加工装配,另一方用加工费收入分期偿还价款。,第六节 对销贸易,三、对销贸易的利弊(一)对销贸易的作用 1在不动用或少动用外汇的条件下进行进出口贸易。2吸引国外的资金和技术。3带动某些产业的产品出口。4有助于各国建立更有效的产业合作。5商品定价具有灵活性和隐蔽性,促进产品出口。(二)对销贸易的局限性

32、1对销贸易是在互惠的原则下进行,使得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达成及履约出现很大的困难。2对销贸易方式下,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很大削弱,价格往往与正常价格有很大偏离。对一国来说,难以获得社会劳动的最大节约。案例11.4,第七节 加工装配贸易,一、加工贸易(Processing and Assembling Trade)的含义 指一国的企业利用自己的设备和生产能力,对来自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进行加工、装配或制造,成品由国外厂商负责销售,我方按合同收取工缴费的贸易做法。加工贸易有基本形式:1来料加工。2进料加工。,第七节 加工装配贸易,二、进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Importe

33、d Materials)(一)进料加工的含义 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加工或装配成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贸易形式。这种做法在我国又称为“以进养出”。(二)进料加工的具体做法 1.先签进口原料的合同,加工出成品后再寻找市场和买主。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进料时可选择适当时机,低价时购进,而且,一签订出口合同,就可交货,交货期短。但采取这种做法时,要随时了解国外市场动向,以保证产品能适销对路,避免产品积压。,第七节 加工装配贸易,2.先签订出口合同,再根据国外买方的订货要求从国外购进原料,加工生产,这种做法包括来样进料加工。其优点是产品销路有保障,但要注意所需的原料来源必须落实,

34、否则会影响成品质量或导致无法按时交货。3.对口合同方式,即与对方签订进口原料合同的同时签订出口成品的合同。两个合同相互独立,分别结算。这样做原料来源和成品销路均有保证,但适用面较窄,所以,有时原料提供者与成品购买者可以是不同的人。,第七节 加工装配贸易,三、来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s)(一)来料加工的含义 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我方企业按外商的要求加工出成品。(三)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1、来料加工是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由我方按其要求进行加工,成品全部交还对方,我方按规定收取工缴费,进料加工是我们自营进口,生产出产品

35、可能全部出口,也可能部分出口。,第七节 加工装配贸易,2、来料加工的原材料进口与成品出口是连在一起的一笔业务,原材料的供应人往往是成品的接受人;而进料加工的进口原材料与出口成品无联系,是单进单出的两笔进出口业务。3、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材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提供部分原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及时出口,都同对方签订承购全部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的出口,我方与对方完全是买卖关系。,第七节 加工装配贸易,四、采用加工装配贸易应注意的问题1、注意国外商标的合法性。为了避免因第三者控告侵权造成被动,可以在加工装配协议中规定:“乙方(委托方)提供的商标保证具有

36、合法性,如果有第三者控告加工装配产品的商标侵权,概由乙方与第三者交涉,与甲方(我方)无关,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来料来件加工装配要按有关法律办事。加工装配业务法律性较强,有关来料来件一定要按我国政策规定办理,并按有关法律办事。,第七节 加工装配贸易,3防止外商拒绝返销现象的出现。对国外厂商只来料、来件,不购买成品,或借故产品质量不合格等拒绝返销现象,可以采取由国外厂商出具银行保证函,或者采取“先收后付”的方法,来加以防范。4加工装配的成品一定要保证全部返销国外,除国家政策允许,否则不能在国内销售。5选择加工装配项目要适当,不能与我国正常向返销国家出口货物品种相冲突,更不能以加工装配的产品顶替正常销售的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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