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汇编十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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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汇编十篇一、作息时间:作息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自动调整,院办不做另行通知。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0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L本院实行一周单体制,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各科室主任在每月初1日下班前将本月排班表以及上月考勤表报院办公室。2 本院实行一日两次全员打卡制。二、考勤内容及处理规定:L凡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串岗者,给予每次经济处罚5元。3 .凡旷工者,按下表计扣工资。旷工处理办法三、请假制度及管理规定L病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

2、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核实备案,病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4 .事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三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三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实备案,事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事假处理办法5 .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五天年休假,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休息。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6 .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婚假。7 .产假: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女员工难产或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只发基本工资。6.法定假日:1)元旦节

3、,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篇2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

4、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考勤制度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期内工资,3-7天扣发假期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予辞退。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请销假制度员工有病有事需

5、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医院考勤管理办法篇3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第三

6、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第四项员工因公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第五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办公室。第六项院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第三条假期管理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

7、各部门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4天

8、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第六项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第七项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发给基本工资。第八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第四条加班管理第一项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第二项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1、凡遇到需要加班的时间,应事先通知加班人员。医院因特殊情况安排加班者必须按时到岗,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2、加班人员的积休,原则上予

9、以调休,并在当季休完,否则做清零处理;3、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如不愿调休者,可予以相应的加班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天100元。平时加班按80元/天计算。聘用人员按50元/天计算。并由加班者和科室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签字认可。第五条上班制度第一项若医院上班职工一月内无任何请假,发给满勤工资50元。第二项1、卫技人员上班应着装整洁,并佩戴胸牌、护士帽等。2、规范服务用语与行为规范。若发现上班医师故意无理取闹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取当班医师30元。发现三次待岗一月。三次以上报卫生局处理。3、尽量简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简单便民措施。4、新农合按制度操作。5、科室标志醒目,急诊电话上墙。6、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栏。7

10、、常见药品价格与医疗收费标准上墙。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洁。9、上班不准穿拖鞋,佩戴任何首饰、一均发现一次扣30元。10、上班期间不准做以上班无关的其他事项,一均发现,扣30元/次。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篇4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格院风院纪,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我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原考勤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院考勤到科室,科室考勤到个人。(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做好考勤统计工作并负责保存请、销假资料。(三)各科将

11、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医院办公室,上报时须考勤完整,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没有按时上报扣除相应的质控分5分。办公室将当月全院的考勤汇总后送至财务科,并由财务股对照相应规定进行工资待遇扣罚。(四)考勤情况的应用:每月考勤结果作为当月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及奖金扣罚依据;全年出勤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且无旷工记录,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日享受全勤奖,超过15日部分按日扣除全勤奖;聘用人员病事假一年累计达90日,给予解聘。(五)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1、行政后勤人员上班时间(办公班):上午8:0012:00,下午2:305:3

12、0;冬季:2:00一5:002、临床医技科室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实行排班制;3、凡实行排班制的科室,本周排班表应于上周星期六交至院办公室备案。二、请销假相关规定(一)请假手续1、凡医务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科室留存。2、请病假的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一周内须由医务科核实、一周(或间隔不满一周续假的)以上或需专科会诊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科医生会诊,专科医生会诊后提出意见,医务科出具证明。其他请假步骤按上述有关手续办理。(二)请假审批权限1、病假、事假、公假在3天以内的,由科室主任审批后报办公室存档;3天以上至6天的,由科室主任审批

13、,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报办公室存档。7天或以上至15的,由科室主任审批,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报院长审批,办公室存档。超过15天的,须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科室主任请假须经院长签字审批后报办公室存档。2、凡请婚假、探亲假、丧假、生育假、节育假、工伤假、放射假等法定假日的人员由科室及办公室按规定核定假种后,由主管院长给予批准请假。(S)所有人员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办理完请假手续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的认可,均以批准的假条为准,不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按旷工论处。(四)因生产、急病等事由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先通讯联系办公室及所在科室,且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五)凡请病假、生育假、节育

14、假、工伤假、婚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病假7日以上除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外,属门诊治疗的必须提供门诊收费单据复印件作为佐证,属住院治疗必须提供住院收费单据及住院清单复印件作为佐证;生育假须提供准生证和医生诊断证明书;节育假须提供医生诊断证明;工伤假须提供劳动部门工伤鉴定报告;婚假须提供结婚证书。(六)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到办公室报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按逾期处理。因故续假,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后方可生效。遇有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而逾期者,必须电话联系,返院销假时应说明原因,并由有关部门开写出证明,按规定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补办请假手续。三、各种假期的规定(一)事假1、事假

15、是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假期。2、因特殊原因被动离开工作岗位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按事假对待。因触犯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受到处理等离开工作岗位的,除按事假考勤外,一切工资福利暂停,待处理结果公布后根据有关规定执行。3、事假期间的工资及奖金计发(1)当年事假累计在20日及以下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下同)照发;(2)当年事假累计在2130日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80%计发(日基本工资二月基本工资2L75天,下同);累计在31-50日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计发;累计超过50日的超过天数停发基本工资;

16、(3)请假时间在7日或7日之内的,奖金(指绩效工资,下同)按日扣除;超过7日不足10日的,当月奖金按50%发给;10日或超过10日的,当月奖金停发。(二)病假1、病假是指职工由于身患疾病,不能坚持上班,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后,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并获本单位批准的假期。2、病假工资、奖金计发(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奖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奖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满十年不

17、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奖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奖金按日扣除;(4)见习期人员的病假工资待遇,以其工资待遇标准为基数,按以上办法计发。(5)经调查核实,属因工负伤但劳动行政部门未给予工伤认定的职工,确因病情无法坚持工作,治疗期在两个月内的,其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治疗期超过两个月的,第三个月起其工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三)节育假1、凡实行节育手术者,给予以下假期:放环3天,取环1天,输精管结扎7天,输卵管结扎21天,人流14天,怀孕4个月以上者(含4个月)引产42天。2、女职工怀孕流产休息30天,流产加女扎休息40天。3、计划外怀孕及未婚

18、先孕等终止妊娠按病假对待;已婚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按节育假对待。4、节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四)婚假1、婚假是指职工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经申请同意休息的假期。2、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30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以上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3、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入单位的一年内不享受婚假;4、职工须持结婚证到医院办公室登记并签署意见,经批准后方可休假。5、在规定的结婚假期(含晚婚增加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

19、扣除。(五)生育假1、按规定只生育一胎,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为15天);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产假增加50天;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者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如剖宫产、重度会阴破裂者等)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怀孕7个月后和在哺乳期内的原则上不安排夜班。女职工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每天上、下午分别给予30分钟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3、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一律按病假对待。4、产假期满后,如果由于并发症须延期的,须由保健科请专科医生会诊后出具证明,延期的时间按病假办理。5、符合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女职工产假

20、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哺乳假;男职工在配偶产假期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可给予10日的看护假。6、产假、哺乳假、看护假期间工资及奖金计发(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2)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按80%发给,奖金按日扣除。(3)男职工看护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7、领到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可发给一次性独生子女优待款120元(夫妻双方均在本单位的240元)。(六)丧假1、丧假是指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假期,县内5天(含往返时间);县外和省外5天(不含途中往

21、返时间)。对岳父母死亡,女婿可享受丧假3天(不含途中往返时间)。2、在规定的丧假期间内,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80%,奖金按日扣除。(七)探亲假1、凡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不与父母或配偶居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2、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及公婆)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以上假期不包括路途假,但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3、职工在一年内请事假与亲属团聚累计超过探亲假规定天数,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4、探亲假期间因急病超过了假期,须及时与办公室取得联系,回院后持

22、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病假处理,无正当理由超假者,按旷工处理。5、欲休探亲假者,本人应提前一周通过科主任或护士长,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否则不予准假。6、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60%,奖金按日扣除。(A)公假1、公假指因公请假,包括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2、公假按出勤处理,基本工资、奖金全部照发。(九)放射假1、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每年享受放射假30天,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一般不跨年度安排。2、根据科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放假。放射假申请需提前三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自行决定休假的按旷

23、工处理。3、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当年不再享受放射假;当年已享受放射假,后又有病、事假超过一个月情形的,下年不再享受放射假。4、放射假的执行应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因医院工作需要,无法离岗休假,应服从医院工作安排。5、放射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十)工伤假1、职工因工负伤,经劳动行政部门调查认定为工伤后,依法取得工伤鉴定证明书,方可享受工伤假。2、工伤假的确定以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鉴定证明书为凭证,视情况给予治疗期,并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时间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四、劳动纪律及处理规定(一)全院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

24、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旷工,自觉维护劳动纪律,若违反规定,扣除相应的质控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二)凡工作时间吵架、打架斗殴,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罚责任人当月奖金。(三)上班期间有干私活、带孩子、上网、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情形的,经查实后扣IOO元/人次。严重影响工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四)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应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科室负责同志,如因通信不畅或脱岗而影响工作,除视情节处罚相关责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负责人一个月的职务津贴。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处500-IOOo元的罚款。(五)上班时间不准在工作场所嬉笑和大声喧哗,在抢救、查

25、房、检查、手术、治疗和开会时手机一律置于静音、振动或关机状态,非工作需要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六)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工作装,挂胸牌上岗。职工仪表大方,语言文明,符合职业身份。严禁蓬头散发、浓妆艳抹、留长指甲、蓄长须及穿短裤、跋拖鞋上岗,违者扣罚相应的质控分并给予50-100元罚款。(七)旷工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处罚200元:(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请假期已满,不按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归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经劝说无效的。(4)申请调动,未经批准或未办妥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5)凡请假手续不符合

26、程序规定或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者,均视为旷工。2、旷工按以下办法处理:(1)旷工一天者,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及当月奖金50%。(2)旷工一天半至两天者,扣除基本工资及当月的全部奖金。(3)旷工两天半至三天者,停发基本工资,扣除二个月奖金。(4)旷工四至七天者,停发当月基本工资,扣除三个月奖金。(5)旷工八至十五天者,停发当月基本工资,扣除当季度全部奖金,并责令其书面检讨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6)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的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视同自动离职,给予解聘或除名处理。(A)迟到、早退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处50元罚款。2、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处100罚款。3、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

27、工处理;4、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者,扣罚当事人当月40%的奖金。五、本制度由院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如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篇5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二、工作时间(一)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临床、医技及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二)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

28、有事事先请假。倒班人员均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S)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的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IOO元。(四)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体时间。三、打卡规定(一)本院采用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二)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S)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

29、并填写漏打卡说明。(四)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以此类推。(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的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的均视为缺勤。(六)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七)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签到考勤。(A)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

30、到。(九)人事科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四、考勤规定(一)迟到早退L迟到定义:超过晨会交接班时间(8:00)打卡到岗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罚50元。迟到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2,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1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3 .事先未经批准的迟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罚50元。4 .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计一天旷工。(二)旷工1 .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出勤的视为旷工。2 .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上下班不打卡(请假情况除外),或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

31、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并执行:1)旷工半天,扣发200元;2)旷工一天以上的,每旷工一天,扣罚400,以此类推。3 .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员工作待岗三个月处理,扣罚期间全部工资和绩效。4 .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罚年终奖金的20%,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不享受年终奖金,并待岗培训三个月,待岗期满后一个月内在全院范围内自找岗位,找不到岗位或无科室愿意接纳的给予解除合同处理。5 经直属领

32、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出的迟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S)脱岗1 .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脱岗。2 .脱岗1次扣罚50元,如经检查组发现再次脱岗,扣罚200元。五、排班规定L倒班人员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3 .各科室在节假日到来前,应将节假日期间排班表上报院办公室;如未能依时提供排班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4 .排好的班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报科室主任审批后有效。如私自调班者,当天的考勤按事假处理。5 .任何科室与个人,请人代班需经科主任同意。若发现私自请人代班,代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办

33、人与当事人共同负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六、正常请假规定L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6 .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绩效奖分配。7 .一次性事假不得超过10天。8 .病假:办理时间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励性绩效奖分配。9 .员工请假须提前完成请假申请,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申请交到人事部核实并出具相应的准假单。人事科及时登记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够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

34、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10 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M6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在职在编、招聘制及返聘职工)。考勤管理第三条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第四条各管理科室(班组)应实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据科室特点实行月或周排班。实行二线值班的部门应将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后交医院办公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第五条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10

35、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特殊部门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第六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0分钟-30分钟者扣个人月质控分1分;30分钟1小时扣个人月质控分3分;超过1小时累计旷工半天,扣个人月质控分5分;超过4小时累计旷工一天,扣个人月质控分10分,由科室在奖金核算时扣除。医院职能科室对管理部门进行考勤时,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职能科室只对管理部门进行质控,扣质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实到个人。第七条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第八条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扣发年终奖50%;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扣发年终奖100%。第九条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

36、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是在编职工的,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职工的,医院予以解聘。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L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2,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急诊除外);3 .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4 .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第十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第十一条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工作区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如有违反的,先行下岗一个月,下岗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重新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第十二条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及会议室。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

37、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双方责任。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待批准后方可休息或晚来(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第十四条职工不能私自换班,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其双方责任。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月质控分2分。第十五条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第十六条各科室应如实报送科室全体职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科。实际未出勤按出勤报送或实际未出勤但在报送表格中不记录的,造成出勤记录不真实的,由科室负责人

38、和科室考勤员负责。考勤资料是职工节日福利发放的.主要依据。因考勤错误造成职工相关福利发放差错的,由科室承担负责。请假管理第十七条探亲假的管理L本院在职在编和招聘制职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以汽车、火车、高铁、轮船等医院允许报销的旅行方式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2 .职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长期远居及计算路程假、路程费用,均以双方正式户口所在地为依据。3 .职工配偶与职工父亲或母亲同居一个县(市),职工享受探望配偶探亲假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探亲假待遇。4.其假期规定如下:1)探望配偶,每年假期

39、30天(不含路程)。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5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职工当年结婚的、见实期(试用期)、当年累计六个月以上病假者、事假超过30天的、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6 .探亲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7 .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可予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其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其自理,超过部分由医院负担。8 .探亲假和路程假内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待遇。第十八条婚假的管理L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

40、晚婚规定的加12天。9 .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10 再婚职工同初婚职工享受一样的婚假待遇。11 婚假不享受车船费补助。医院考勤管理制度M7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全面管理,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各种休假制度,维护工作秩序,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利益,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最新的国务院、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调整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考勤(一)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休各种假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休假。需续假的,应在假面前提出申请。(二)科室负责人应本着对医院、科室及职工负责的态度,合理安排每个职工的工作、休假、加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

41、改。(S)考勤员按考勤要求如实记载,认真统计工作和休假情况,按照考勤表的列项结清当月各类休假的天数,考勤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综合考核办,各种假条证明附后。(四)一周内工作满三天,方可享受休息日。在休假期间,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其休假日和休息日按有关规定冲销。(五)如对科内违规的或缺勤的隐瞒不报,经核实追究科室负责人及考勤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六)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为职工调资、发奖、评先、晋升的重要内容之一。科室的考勤管理工作,作为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第三条请假审批程序(一)职工休各种假期,均应由本人填写休假申请表,并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各科于次月3日前将休

42、假申请表报送综合考核办。(二)职工出差、休假在外患病需请病假的,除急诊外,其余疾病一律要回本院办理请假手续。遇有特殊情况(急诊、重病、意外等),在可能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办请假手续必须在事后一个月内完成,未办手续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急诊需持当地医院相关病历资料、疾病证明回医院补办病假手续,意外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三)凡请假期满或提前返岗者,在上班前应及时到科室负责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综合考核办备案。未按规定销假而造成考勤失误的,责任自负。(四)参加学习、进修及公务活动等,按关于职工外出参加学习的管理规定执行。未经医院批准外出

43、者,参照卫生部考勤暂行办法,按旷工处理。(五)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不得同时请假,休假时应合理安排好工作。第四条假期审批权限(一)职工请病假的,病假条必须由相关疾病专科主任出具病假证明(急诊除外),并要求附带病历,病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审批;病假7天内的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病假7天至15天的由分管院长审批;病假15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所有的假期必须有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逐级审批。(二)职工请事假的,事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事假3天内的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事假4天至7天的由分管院长审批;事假7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所有的假期必须有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逐级审批。

44、(S)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休假,如生育假(产假、护理假、流产假、节育假)、丧假等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休婚假须先到工会核准,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带薪年休假、放射假、探亲假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工伤假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逐级审批。(四)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五条假期计算(卫生部考勤暂行办法)(一)病假、生育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流产假、节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二)事假、婚假、丧假、年休假

45、,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三)放射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但含公休假日。第六条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绩效奖待遇(一)病事假期间扣(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病假1天扣2天,事假1天扣4天,直至扣完为止。(扣发后不低于工资总额的80%,更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二)合同制职工参照在职人员病、事假天数规定扣发。(扣发后余额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S)卫生津贴按日扣除。(四)病、事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奖。(五)年终目标奖、全勤奖按规定执行。L病事假15天以内,扣全勤奖、1个月的年终目标奖。2 .病事假1个月以内,扣全勤奖、2个月的年终目标奖。3 .病事假12个月,扣全勤奖、4个月的年终目

46、标奖。4 .病事假23个月,扣全勤奖、6个月的年终目标奖。5 .病事假3个月及以上的,扣除全勤奖和全部年终目标奖。(六)病事假累计6个月者,扣除一年工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患精神病、麻风病、癌症的,病假不影响其工资待遇,不享受绩效奖。第六条旷工(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对待:L无正当理由,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 .考勤月度内,未经请假,迟到、早退(在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后到达岗位或在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前擅自离开岗位)累计达三次者视为旷工半天,以此类推。3 .不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部同意,自行调班或休假休息者。4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或虽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

47、班者。5 .经查明请假理由失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6不服从工作调动,经说服教育仍不到新岗位报到者。7 .由于打架斗殴不上班者或被拘留者。8 .调动、出国、辞职者,未办理手续或虽申请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二)旷工的处理:L旷工半天扣半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和1个月绩效奖,旷工1天扣一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和1个月绩效奖,旷工2天的扣2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和2个月绩效奖。9 .旷工3天的给予待岗。10 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院方有权给以开除公职处理。11 凡旷工的,扣全勤奖和全年目标奖。第七条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休假(一)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L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实行休年休假的具体办法:(1)职工申请享受年休假,填写休假申请表,科室根据工作需求进行安排。安排职工休年假期间,因本人原因不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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