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创新趋势及核心问题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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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课程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根据目前全国各地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翔实统计资料和图表对其实施现状、发展趋势和创新模式等进行解析和论证。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1+N模式,针对目前对项目管理核心地位的争议和疑惑甚至否定,阐述和论证项目管理服务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核心地位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必然性。 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总承包模式,或称总分包模式。针对目前咨询行业内存在对19号文和515号文的片面甚至错误理解,依据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现状和项目实践,分析论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行总承包模式的合规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目录 一、发展现状分析 1.全咨招标项目分布统

2、计和分析 2.全咨招标项目咨询业务分布统计和分析 3.全咨与各地GDP数据关联情况统计和分析 4.北京市全咨开展情况及项目案例分析二、发展趋势展望 1.1+N”模式将成为必然趋势 2.浙粤苏树立先行样板 三、创新模式分析和展望 1.创新模式论据 2创新模式提出及论证 四、分析结论一,刖吉 全过程工程咨询以20XX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为肇始,其后陆续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XXnOI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XX515号)发布,至今已近五载。

3、 全咨已结束了为期两年(20XX年5月20XX年5月)的试点期,进入全面总结经验得失、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政策引领、示范地区和项目样板引路阶段。 全咨模式发展、实施情况较好的东南沿海省份和地区,少数政府投资项目已竣工,进入全咨项目总结、反思、提高和进一步探索改革创新招标委托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和相关配套法规保障的深水区。-发展现状分析 1.全咨招标项目分布统计和分析 关于全咨在全国各地的项目落地实施状况详见20XX、202X年全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情况统计图(图1)。 20XX、202X年全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情况统计图 从图1可见,整体上看,全咨发展和项目落地实施情况

4、可以归纳为: 1)各地冷热不均、南热北冷、东热西冷,即:南方省份和地区比北方省份和地区好,东部比西部好,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表现最热,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气候条件特征恰好相符; 2)其中又以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和湖南发展最好、势头最猛; 3)山东虽地处北方且非全咨试点地区,但其同时又属东部沿海省份和GDP大省,全咨发展可谓后来居上;广西由于是后增试点地区和地处两广、受广东影响等缘故,政府重视,咨询企业踊跃参加,发展后劲不错 4)例外的分别是上海和海南等地,虽地处东部和沿海地区,全咨发展却未见大的动作; 5)尤为可贵的是,不少非试点省份和地区(如内蒙古等地)以及咨询企业也积极投身全咨项目

5、实践;西部省份西麟口宁夏实现了全咨项目零的突破。 2.全咨招标项目咨询业务分布统计和分析 关于全咨招标和项目实施中所含各项咨询业务分布情况详见20XX、202X年全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咨询业务分布情况统计图(图2)。 20XX、202X年度全国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咨询业务统计图2019、2020年度隹国全过程工IS咨询厘目咨询业务统计网KC*0务tt8S逆工鲁会多门图2 从图2可见,诸项咨询业务中,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管理三项咨询业务出现频次最高,除此之外依次为招标采购和工程设计(二者较接近)。这可能说明如下7个问题: (1)大多数项目业主比较倾向于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

6、造价咨询或三项业务两两组合模式; (2)一部分项目业主采用将工程勘察设计与上述三项业务组合模式; (3)上述数据统计验证了笔者提出并一直坚持的wl+l+N(NO),一核心三主项+其他专项咨询业务公式适用于全咨项目实践,即:第一个1表示全咨必须坚持以全过程项目管理为核心,不委托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严格讲,不能称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除项目管理外,第二个1表示还必须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全过程造价咨询三个主要咨询业务之至少一项;N为上述核心和主要咨询业务之外的其他专项咨询业务,N可以为零; (4)从业主委托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业务数量高于委托项目管理数量可以判断出,部分全咨招标项目未委托全过程项目管理

7、,而只采用“监理+造价咨询”组合或与其他专项咨询业务相组合,项目管理采用业主自管模式;据悉,江苏和江西等省采用此种模式多一些; (5)前条已述,不含委托项目管理的组合,严格意义上讲,应不属全咨服务。因为项目管理是全咨的灵魂,少数业主自管”模式可能也会产生较好甚至很好的管理效果,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业主团队本身具备专业性和管理能力及项目实操业绩,但其数量毕竟在广大项目业主中占比很小,不具备代表和推广、借鉴和仿效意义,且不符合国家推行全咨的初心和政策精神,即:鼓励国内咨询公司做大做强,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和“一带一路建设; (6)从专业技术服务角度,也应该是术业有专攻,鼓励细化社会化分工,专

8、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至于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建设平台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如果以业主自管”模式参与项目,与项目业主自管无异,无需再议;如果为了开拓市场和扩大咨询业务范围,参与市场竞争,承接全咨业务中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等咨询业务,则属全咨无疑; (7)在各项咨询业务中监理业务名列前茅,说明在全咨服务市场,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综合性工程咨询单位目前是全咨服务的主力军,这种现象今后将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期。目前,作为经济热点的大湾区代表、先行示范区和改革开放象征的深圳市,其大型、超大型政府投资项目的全咨服务市场,云集了全国具有监理资质的顶尖水平工程咨询单位,且基本上占据垄断地位的现象充分支持了上述观点。

9、 3.全咨与各地GDP数据关联情况统计和分析 关于全咨发展和项目落地实施情况与项目所在省份、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的关联关系情况详见20XX、202X年全国各省直辖市GDP排名情况统计图(图3)。 20XX、202X年度全国各省市GDP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数量统计图表二82019.2020年庾全国普鲁市GDP号全过15工IS0词项3R竣计图.图表3 从图表3可见,全咨开展情况与所在省份、区域经济发展状况(GDP)密切相关,如: 1)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等省份不但GDP在全国领先,而且,十分巧合的是,全咨和项目开展情况恰好与其GDP排名高度相关、吻合,名列全国前四(图表1L1-2); 2)关联度尤以

10、处于全球经济热点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圳表现为最; 3)关联性较差的是北京、上海和天津等地,尤其是位于全咨试点地区前列的北京和上海,很少有大中型全咨项目招标和落地实施,表现令人意外和费解。 4.北京市全咨开展情况及项目案例分析 1)20XX年5月住建部IOl号文发布的全国八省市(后增至十省市)40家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名录中包括北京市和其所在地11家企业(其中勘察设计类企业7家,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咨询企业4家),占27.5%; 2)时至今日,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和条件制约,大中型全咨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在北京市并未得到落地和实施。 唯一例外的是北京市向建国七十周年献礼项目香山革命纪念馆项目,由于工

11、期紧迫、建设难度大等原因,由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市重大项目办公室牵头组织,采用邀请招标比选方式选择全咨服务单位,服务内容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可研报告编制、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和招标采购五项咨询业务。香山纪念馆3)笔者有幸作为公司主管领导全程参与了该项目的全咨服务工作。该项目已于20XX年国庆节前按期竣工投入运营并获得鲁班奖,成为到目前为止,北京市首个、也是唯一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进行建设管理的大型公建项目,同时也成为全国范围内,国家提出并施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后开工建设、并已竣工的具有代表性、为数不多的重要公建项目。4)回望国家推行全过程项目管理乃至

12、全过程工程咨询之路,并非一片坦途,对不少省市来讲,包括北京和上海,远不止用坑坑洼洼所能形容,观望、徘徊、甚至停滞不前的情况和局面时有发生并持续较长时间。 5)仅举T列,国家从2003年开始推行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其后多次发文提倡和引导推行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模式(管监一体化、管监合一模式),即: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承接项目管理业务后,可以不再通过招投标,而采用合同备案等方式直接承接本项目的监理业务,这种做法实际上十分接近于目前在深圳等地广泛采用的全咨服务之管+监模式,说明国家最高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早在十几年前就对未来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具有高度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6)20XX年5月

13、之前,管监合一在北京仍是不被允许的,当时的监理招标文件明文规定:凡参加过本项目前期咨询(含勘察、设计、项目管理、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各种评价咨询业务等)均不得参加项目监理投标,此时,距国办19号文发布(20XX年2月)已过了一年多时间。 7)笔者所在单位作为住建部全咨试点名录北京地区成员,多次向北京市住建委反映和呼吁解决此类管监互斥、不符合国家推行全咨指导思想的问题。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和北京市住建委建筑业管理处领导考察笔者单位全咨试点项目(中信银行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的现场调研会上,在部、市两级住建部门领导的大力协调下,这一困扰北京工程咨询、监理企业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终获解决。 8)实际

14、上,允许同一项目由同一家咨询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业务,与全咨招标委托中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模式还远不是一个概念,但毕竟朝这个方向迈出了 9)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尚未出台有关全咨方面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和服务导则等,市发改委只在20XX年6月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颁布的515号文;市规自委于202X年12月颁发了北京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发展趋势展望 1.1+N模式将成为必然趋势 1)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今后的发展趋势,笔者持乐观态度。总的趋势应是由试点省份和单位向非试点省份和单位、局部省份向全国各地蔓延扩展;由经济发达、先试先行的东南沿海和南方地区逐步向北方

15、和西部地区渗透、发展的过程。当然,发展的过程不会一帆风顺,其间会经历怀疑、徘徊、观望、争论甚至否定等; 2)经过各级各地政府正确引导和不断出台配套法律法规、先行省份的示范和榜样力量以及广大工程咨询行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全过程工程咨询一定会在全国范围内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地逐步进入健康发展轨道,从而使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和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与国际接轨并参与国际竞争; 3)在全咨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和法律法规的完善还是配套实施意见、服务导则、示范文本的编制出台等均十分重要,往往决定全咨的发展方向和进程; 4)全咨是一个系统工程,有许多问题亟待探讨,笔者认为,当前最急迫、最重要的是全咨服务的

16、1+N”模式问题,其中1为全过程项目管理,N为其他咨询业务;1+N模式的核心思想是全咨服务必须以委托全过程项目管理为核心业务和必选项,加上其他1N项专项咨询业务(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等)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全咨服务; 5)全咨招标时如采用“业主自管”模式而不委托项目管理,只委托其他专项咨询业务及组合,则应该不属于全咨服务招标,这是关乎全咨发展方向的核心问题,但目前却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及工程咨询行业本身的足够重视和充分研讨论证;6)从202X年起直到目前,住建部相关部门陆续组织起草和颁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

17、文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其他配套文件也在起草和制订过程中;7)笔者曾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研讨会和期刊杂志等多个场合和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首先文件名称为技术标准似不准确,宣称技术和管理标准或称服务标准最宜;更重要的是,上述征求意见稿未认可和强调全过程项目管理在全咨服务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与国家提倡全过程工程咨询初心和当前全咨服务项目实际做法和成果经验似不相符,且未呼应和吸收工程咨询行业和大多数项目业主广泛认可的1+N模式; 8)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本质上和根本目的,首先是变项目业主自管为委托项目管理(这实际上是在为若干年来项目管理未得到正常发育和发展买单和补课),其次是让中标

18、的咨询单位(咨询服务总包)在其资质范围内尽可能承担更多的专项咨询业务; 9)这样做的目的,既是为了减少业主方的管理协调界面和使项目信息链保持连续,更重要的目的还是使全咨牵头(总包)单位不但要掌握业主方项目管理和咨询总包技能,同时也要尽可能多的精通各项专项咨询技术和业务,及早做大做强,具备综合咨询能力和国际竞争性。 2.浙粤苏树立先行样板 1)令人欣慰的是,以全咨试点地区浙江和广东深圳为代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先5区者,在总结大量全咨项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先试先行; 2)浙江省住建厅于202X年6月5日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3)202X年12月10日深圳市

19、住建局发布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深圳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等(征求意见稿);4)中国建筑业协会于202X年10月15日发布团体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 5)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于2021年1月出版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6)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由项目建设管理(即委托全过程项目管理)和一项或多项的项目专项咨询组成的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专项咨询两部分内容; 7)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建

20、设单位应充分认识项目管理a艮务对建设项目的统筹和协调作用,积极采用以项目管理服务为基础,其他各专业咨询服务内容相组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在其配套文件中明确规定:全咨采用1+N”模式,1指全过程项目管理,为必选项; 8)中国建筑业协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中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宜采用1+N+X模式,1指全过程项目管理。 9)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提出全咨服务咨询分包的概念,奠定了全咨服务可以实行总分包模式的理论基础,完全符合515号文全咨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实质。 此外,其他试点省份如广西、陕西、湖南等全咨实施文件中也有类似规

21、定和描述,不再枚举; 10)综上,全过程项目管理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基础和灵魂,在项目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统筹和协调作用,任何不包含项目管理的咨询业务组合,严格意义上讲,均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创新模式分析和展望 1.创新模式论据 从前述分析和统计,可总结归纳如下几点: 1)全过程项目项目管理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基本内容和必选项; 2)工程监理是近年全咨项目各项咨询业务组合中出现频次最高的咨询业务; 3)以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为代表和标志的大湾区和东南沿海地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和实践大量采用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简称管+监)委托模式。 2.创新模式提出及论证

22、 基于上述分析和总结,笔者提出今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创新模式: 1)原1+N”模式的内涵发生变化,1不再仅指全过程项目管理,而是扩充内涵,表示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1+N”模式也可升级表述为(管+监)+或管监+模式,后面的与原模式中的N意义相仿,表示除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以外的其他咨询业务。管监模式之所以可以成为未来创新模式,除上述因素外,还有如下根据和原因: 2)工程监理属国家强制推行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大多数全咨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大中型项目,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必须委托监理。 3)工程监理和业主方项目管理具有天然联系。当初国家引进监理制度的初衷之一就是将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模式引入国内。

23、首先,从业主方项目建设管理和委托合同的角度说,监理工作其实也是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二者都具有代表业主方全天候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协调(三控二管一协调一履行)的共同特征,只不过侧重点不同、职责分工不同(项目管理侧重投资、进度控制,监理侧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控制),项目管理的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更广而已。 4)采用“管监+”模式可以部分解决项目管珊艮务取费过低问题。目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项目管理的取费依据仍然为财建20XX504号文,该取费标准多年来已被大量项目实践证明取费过低,满足不了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成本费用支出,同时也严重挫伤了工程咨询行业参与项目管理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

24、括工程设计单位参与建筑师负责制项目的积极性。 5)为解决此问题,广东、陕西、深圳等省市先后出台了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取费指导意见,将最高取费费率提高至3%。但由于种种原因,新取费标准并未得到实际执行。 6)因此,现实情况下采用创新的管监+模式,项目管理按照504号文、监理参照670号文取费,可用本就不高的监理费用补贴亏损的项目管理支出,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实属无奈之举。 7)鉴于具有监理资质的咨询单位已成为目前全咨服务的主力军,全咨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模式业已成为主要服务模式,因此,采用“管监+”创新模式后,既顺应了当前全咨发展的大趋势,又会大大提高这类企业的积极性,对全咨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也

25、是对市场选择的回应和尊重。 四、分析结论通过前述现状分析和对未来发展趋势、创新模式展望,笔者坚信,尽管前路崎岖、曲折,但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全过程工程咨询一定会沿着健康轨道,向着光明的未来快速发展和推进!。-1+X”模式定义 r为业主方全过程项目管理 X”为其他专项咨询业务(Xl) 全过程咨询服务必须包含业主方项目管理(1),其为招标必选项,且为全过程咨询的核心业务。 二、lll+,f模式全过程咨询开展概况 1.浙江省住建厅于202X年6月5日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 2.广东省深圳市住建局202X年12月10日发布: (1)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

26、的实施意见; (2)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 (3)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4)深圳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3.中国建筑业协会202X年10月15日发布团体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 三、1+X”模式争议焦点 1.全过程咨询不一定采用1+X”模式,建设单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项目管理能力很强,可以只委托X而没有1”,项目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业主方)自行承担; 2.1不一定是项目管理,也可以是工程设计等,比如项目实行建筑师负责制; 3.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委托国有投资建设平台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管理或代建管理,尤其是机场、交通、水利、水务和电力

27、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咨询业务,即1+X模式中的X再通过招标分别选定; 4.项目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业主方)自行承担或委托国有投资建设平台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管理或代建管理,1+X模式中的X则择其主要项进行打包组合,建设单位(非国有投资建设平台公司)通过全过程咨询招标方式选定。 四、争议解析之委托咨询机构管理 1.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和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XX】515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初心使命; 2.19号文和515号文为了促进全过程咨询的发展,鼓励各级政府、项目业主和工程

28、咨询企业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并没有给出全过程咨询的明确定义和划定具体范围; 3.三种业主自管模式;(1)自管+X碎片委托;(2)自管+X打包组合;(3)自管+委托助手补充+X碎片委托(X打包组合); 4.1+X模式中的1一定是项目管理,而非其他咨询业务; 5.建筑师负责制:在公共建筑项目中,工程设计单位利用自身强大的设计背景和技术咨询优势以及对项目使用功能、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深刻理解,加上较为丰富的业主方项目管理经验(这一点恰是目前不少设计单位的短板),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建以建筑师为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团队,承担项目的全过程工程设计任务以及业主方项目管理等多项咨询业务。 五、争议解析之委

29、托国有投资建设平台管理 1.项目法人模式和非项目法人模式 (1)成立项目法人公司; (2)只委托业主方项目管理服务,不成立项目法人公司; 2.该模式形成原因分析 3.利弊分析 (1)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层面; (2)仍为碎片化而非集成化管理; (3)该模式发展趋势。 4.深圳市工务署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管理模式 六、结论 1.业主方项目管理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开展方式主要有三种模式: (1)业主自管; (2)业主委托国有投资建设平台公司; (3)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 2.由于项目业主的投资方地位以及国家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规定和要求,使得项目业主在建设项目中具有重大重要事项

30、的决策权和首要责任,这些权力和责任往往是不能转移和委托的,只有一般事项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才可以授权委托。因此,业主方项目管理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应是无可争议的。 3.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采用1+X模式,选择具有综合实力和相应咨询资质的咨询机构(含联合体、咨询总分包),承担以业主方项目管理为核心和基本内容,以及其他X”项咨询业务(Xl)组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才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必然趋势。 改革开放展览馆金融文化中心国际演艺中心区颐养院区图书馆、群艺馆、大剧院、科技馆,南方科技大学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A区青岛空港综合保税区(查验监

31、管区、航空港供应链加工)一、国家全过程工程咨询政策回顾与解读 1.国办19号文解读: (1)联合经营、并购重组; (2)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 (3)中国工程咨询杂志撰文首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包概念”。 2.发改委、住建部515号文解读 (1)投资决策综合性服务阶段,全咨牵头单位可采用市场合作、委托专业服务等方式开展全咨服务;(注意:不是业主委托,而是全咨单位委托,类似咨询分包模式); (2)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全咨单位首先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还可以按合同约定或业主同意,把自身无资质的咨询业务委托给其他咨询单位; (3)实际上,不必区分前期咨询和实施期咨询,在整个全过程

32、咨询过程中均可以理解为:全咨单位按合同约定或经业主方同意,即可将部分专项咨询业务进行转委托或称咨询分包。 二、全过程咨询总分包模式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L防止片面理解19号文和515号文 即认为只要咨询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就能获得所需咨询资质,就具备了综合能力,就可以做全咨了,即使资质不全,也可以通过联合体模式从事全咨。 2.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管理两种主要模式:PMA和PMC; PMC为承包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可承包,全咨亦可; (2)工程设计属于工程咨询范畴,目前有设计总承包模式,必然出现设计分包; (3)全咨服务中,众多参建咨询单位和业务,客观上需要一家有综合实力的咨询单位

33、,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各专项咨询业务参建单位进行统筹管理; 为了避免碎片化管理,达到集成化管理效果,牵头单位(咨询总包单位)与各参建单位除了联合体关系外,应为转委托或总分包关系; (4)认为施工业务投资规模大,技术复杂、专业种类多、难度大,而工程咨询业务相对种类少,没必要实行总分包模式的观点是不全面、错误的; (5)T殳情况下,尤其是大型复杂项目,业主很少会将全部咨询业务统统交给一家咨询单位完成。同时,国内也很少有一家咨询单位能够胜任全部全过程咨询业务,业主遵循优中选优,强强联合“原则; (6)为了进一步明确全咨牵头单位权责一致原则,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规定联合体必须为咨询总分包性质,即全咨牵头单位

34、为咨询总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其专项咨询业务分包; (7)全咨招标较早(项目立项后),业主对项目功能定位和专项咨询业务需求尚需一个逐步明晰、完善过程,故全咨招标模式不一定满足项目全过程实际需要,采用转委托、二次招标(招专项咨询分包)等方式比采用业主平行发包方式好。前者为集成化合约管理,后者为碎片化管理。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现状和发展趋势简要分析 L现状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不含项目管理,不采用1+N”模式,业主自管或委托国有投资建设平台公司进行管理,只是将其他几项专项咨询业务组合打包招标,不符合“综合性、集成化、跨阶段、一体化原则; 2.现状二:大多数全咨项目招标采用一家咨询单位或联合体模

35、式中标,未采用或允许总分包模式,不能满足项目对专项咨询业务的需要。补救措施往往是业主大量、较多采用平行发包模式,程度不同地存在碎片化管理弊端,不符合集成化管理发展趋势和要求。 3.全过程工程咨询五大精髓: (1)全过程工程咨询必须以业主方项目管理(委托)为核心; (2)变外部协调为内部管理,加强管理力度和效果; (3)采用1+N模式,变碎片化为集成化管理;全咨单位既管又干; (4)变委托授权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为合同管理关系; (5)变非专业化管理为专业化管理,专业人既管专业事,专业人又干专业事。 四、借鉴施工总承包成熟管理模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从上述分析可知,工程咨询服务虽然签订的是委

36、托服务性合同,但可以采用承包和总分包模式;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现场所有参建施工安装队伍的综合管理协调,并且必须承担主体结构施工任务(不得分包、转包)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施工任务以及各项工作。 仿此,全过程咨询总包单位除承担业主授权范围内的业主方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外,业主也可规定其必须承担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工作,不得分包。 五、全过程咨询服务总分包建议模式和做法 1.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可视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建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可同时采用咨询总分包模式,二者并不相斥; 2.建议采用1+N”招标模式,为全过程项目管理业务,为招标的必选项业务,

37、N为其他专项咨询业务,可视项目情况选择和组合,但宜包括设计、监理和全过程造价咨询中至少一项业务;中标的全过程咨询总负责单位(咨询总包)必须自己独立承担全过程项目管理业务,不得采用联合和分包方式,更严禁转包; 3.与施工招标同理,全咨招标时如专项咨询业务已竞价,可直接分包,不必二次招标; 4.对于功能复杂的大型标志性公建项目,由于设计招标(尤其是方案招标巡特殊性,不建议将工程设计业务纳入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范畴;宜由业主方另行平行发包,中标后交由全过程咨询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在同一项目中,设计单位可选择设计、全过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投标等多种参与方式; 5.实行全过程咨询总分包招标模式(与允许联合体模

38、式不相互排斥),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明允许分包、具体分包内容和对分包人的要求;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咨询服务部分内容进行分包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委托人同意,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和要求等限制条件;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总包)及分包人就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六、分析结论 L全过程咨询服务中实行咨询总分包模式既是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的客观需求,同时也是十分必要和具备可实施性及可操作性; 2.不必过分纠结叫全过程咨询总负责单位还是全过程咨询总包单位,或者全过程咨询单位;也不必纠结委托人、被委托人(咨询人)、分包人(转委托)或发包人、承包人等称呼是否准确,最重要的是咨询总分包概念本身和满足市场客观需求;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笔者相信:只要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动和发展有利的模式,一定能经受时间和项目实践的考验,具有生命力和光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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