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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行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的几点思考民生实事票决制(以下简称民生实事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请本级党委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由人大代表以投票或按表决器等方式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为切实推动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更加符合民需、贴近民意、惠及民众,2019年4月,市镇作为试点镇之一,在市率先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为票决制全面实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市、县、镇三级人大开展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在全市自上而下全面推
2、行。一、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的重要意义(-)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举。要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必须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创新。票决制贯穿了党委决策、代表票决、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群众参与的多元化主体治理运行机制,正是基层人大制度的一大创新举措。这一举措把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相联通,并为实现三者有机统一提供了有效的制度平台、运行轨道和实施条件。(二)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内在之需。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票决制的鲜
3、明特点,就是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票决项目的征集、初定,到代表审议、票决,再到项目实施的监督、评估,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人民意愿贯彻始终。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代表会前走访、公告票决结果、公示项目进展情况,增进对民生实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进一步体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三)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是推进基层治理和基层民主建设的创新之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行票决制,使民生实事项目的产生由“部门提”转变为“大家提”、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由政府包办转变为政府主导,从而
4、让政府决策由“为民作主”变为“由民作主”,优化了政府治理、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的基层治理体系,展现了基层民主实践新风。(四)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是拓宽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时代之要。票决制坚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人大做实代表履职、做深监督问效的创新抓手,是新时代拓宽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关键一招。此外,票决制把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使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加具体,人大监督的法治内涵更加丰富,实践价值和社会效应更加广泛。二、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的实践与探索2019年以来,镇人大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民生实事票决制作为人代会的“规定动作”,
5、着力打好建机制、听民意、定项目、促落实四套组合拳,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落实见效,使民生实事项目从确定、落实到开花结果的过程更接地气、更贴民意、更聚民心。(-)坚持党的领导,建立机制“强保障”。建立了“党委统筹领导、政府征集项目、人大进行票决、部门组织实施、公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镇人大主动向镇党委报告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好镇党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监督镇政府抓实民生实事,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听民意“汇民智”。为使民生实事项目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镇以“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站”为载体,通过开展季度联络站活动的形式,积极动员和组织镇人大代表结合走访联
6、系选民制度,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户深入开展联系走访和调研活动,广泛征集农村群众对文体惠民、环境提升、道路交通、农桥水利等方面意见建议,由镇人大办汇总后转交镇政府。为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可行性,征集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及时进行分类、筛选、整理,建立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库。并组织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对入库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再先后提交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最终经镇主席团会议审议确定票决项目。(三)坚持依法依序,开展票决“定项目”。镇认真按照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的原则,坚持依法依程序开展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严格把好票决制四道“关口”。一是把好大会“报告关”。镇政府将票决项目的基本情况
7、形成专项报告,印发与会代表。二是把好大会“说明关”。由镇政府负责领导在人代会上就提请的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实施计划、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等向全体代表作情况说明。三是把好大会“审议关,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代表团审议,现场解答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询问。四是把好大会“票决关”。以票决办法对项目进行票决,项目获得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则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并向代表和社会公布。2019年以来,镇严格把好该四道“关口”,分别票决通过了“筹集村级生活垃圾处理费”“镇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修复村级桥梁护栏”等民生事项,使项目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更合“民意”。(四)坚持注重实效
8、,闭环监督促落实。民生实事票决不能一票了之,为确保项目实施有序推进,镇人大重点抓好四项环节,形成闭环监督。一是组建监督小组。成立了由代表、财政、纪委和项目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民生实事票决制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安排镇人大办与民生实事项目的牵头承办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对接,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二是督促项目启动。镇政府必须在1个月内向镇人大主席团报送项目建设计划书,每季度在镇人大主席团会上听取镇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三是视察实施过程。依托每季度村级职络站活动,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视察,现场察看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及问题。四是收集民意反馈
9、。代表结合定期走访联系群众制度,深入群众,深入项目一线,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意、集民智,收集群众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项目建设责任部门,以便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总体质量。截至目前,由镇人代会代表票决的“筹集村级生活垃圾处理费”“镇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面推行,投入200多万元的镇容镇貌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全面完成,计划投入40多万修复15座村级桥梁护栏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三、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的初步成效镇人大代表票决制经过探索与实践,建立了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买单”、人大“验单”的为民办实事全新模式,形成了“党委决策科学民主、人大监督务实有效、政府执政勤
10、政为民”的良好局面。(-)落实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代表票决制通过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载体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把民生实事从征集阶段到验收办结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上来,充分落实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二)彰显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成效。票决制贯穿了党委决策、代表票决、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群众参与的多元化主体基层治理运行机制。在党委领导下,人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三)开创了代表依法监督履职的新作为。票决制把
11、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组合拳”,使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加具体,人大监督的法治内涵更加丰富,实践价值和社会效应更加广泛,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科学作出决策、强化代表监督、激发代表活力提供了有力抓手和重要的制度载体。(四)实现了服务型政府的新转变。票决制项目的确定基于政府服务为民的基本理念,注重从人民群众征集项目、人大代表作出决定、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有效形成了“权力来自人民,权力用于人民”的闭环权力使用实效,提升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达到了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新转变。(五)拓展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新路径。代表全程参与项目的征集、确定、实施和监督等各环节,履
12、职渠道更加宽泛,履职内容更加明确,履职角色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履职方式由“虚”到“实”,成为民情民意的传递者、政府决策部署的宣传者和推动者。(六)丰富了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新形式。票决制各阶段分别落脚在“集民智、听民意、聚民心、回民应”的原则之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以及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在民生实事实施过程中,人民群众不仅直接参与项目征集,还通过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而成为项目实施的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价者。四、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的经验启示(-)党委高度重视是关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不仅是人大的工作,也涉及党委、政府及社会、公民
13、等方方面面。镇民生实事项目取得初步成效,主要是镇党委高度重视,特别是镇党委书记亲自抓协调、抓调度、抓推进,强化项目资金落实保障,助推民生实事项目的高质高效完成。实践证明,党委高度重视是票决制工作推进的前提,也是票决制工作有效实施的关键。(二)项目均衡普惠是根本。票决制推行以来,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主导项目选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在初选、论证阶段,突出普惠性、把握可行性、注重操作性,既有投资较大、普惠面广的重点项目,比如镇墟街整治改造项目;也有群众呼声高、紧贴民生需求的小项目,比如修复农村桥梁护栏项目。实践证明,只有围绕群众需求,真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才能真正获得
14、群众认可。(三)资金要素支撑是核心。在票决制工作实施中,镇始终把资金作为民生实事最为核心的支撑。一是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优先足额拨付。二是要通过社会资本参与,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抓好各类要素保障,精简项目前期办理手续,为项目快速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渠道、多样化保障,才能有效保证票决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人大全程监督是保障。民生实事项目是否真正落地、有无惠及民生,是票决制工作最重要的检验指标。镇实施票决制工作以来,人大代表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全程跟进督办,有效促进了民生实事项目由“办得了”向“办得好”转变。实践证明,人大监督是票
15、决制最后一道关口,只有把人大监督作用发挥到位,把代表履职热情调动起来,票决项目才能按期落地、见到实效、惠及民生。五、进一步优化民生实事票决制的路径思考为进一步优化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确保票决制可持续性、可操作性,应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强化党对票决制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票决制”工作全过程,将“票决制”工作纳入同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优先统筹,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以本级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民生实事项目资金筹措模式,以多元化投资方式弥补财政资金不足。市县两级要设立票决制项目专项资金,乡镇本级财政应建立资金保障机
16、制,给予票决项目进行专项资金支持,避免民生项目“一票了之”。(三)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财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和镇街,应建立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完善民生实事项目调研、立项、选址、土地、环评、勘察设计以及监理、施工招标、建设许可等现场办公和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程。(四)创新监督工作方法。各级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以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要成立项目有关专业人员参与的监督小组,安排镇人大办与牵头承办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对接,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监督。要在每年底听取和审议1次政府对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要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