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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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管理系统完成。二、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进修、升学等原因需离开医院时,首先由党员本人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管理系统转接至院党委,由党办审核后通过系统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由接收党组织开具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不能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管理系统转递回执的,要将纸质回执转递至医院党委。三、新招聘或调入医院的党员,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管理系统转移,由党办审核接收,并转至所在党支部。支部管理员接收后,开具回执,寄回原党组织。四、党员因工作调配、退休等原因调整支部的,支部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向党办发出申请,审核后转入新的支部。五、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开会等在半年以内者,一般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六、新入职或调配医院党员,应主动向医院党组织提出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的分配工作的党员,要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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