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69583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2.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docx(1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V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此文本旨在为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三、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缩写,英文名称O【缩写和英文名称可选】【名称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冠以“中国,二,全国,、“中华,等字样;不使用已由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本章程中可以使用“本会”或“本团

2、体,但前后表述应当一致。】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一O【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全省性或地方性;慈善组织】【非慈善组织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全省性或地方性;学术性、联合性或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O【与登记机关管辖区域相一致】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O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和诚信自律建设。第四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3、。【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本会负责人包括【备注: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本章程示范文本统一使用会长、副会长,社会团体可根据本团体实际情况选择使用理事长、副理事长,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第六条本会的住所是O【福建省XX市(区、县)XX路XX号】本会的网址是:O【可选项】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二);(三);本会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载明:本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

4、开展。】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可填写: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载入会员名册,并予以公告。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五)退会自由;(

5、)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可选择】(一)警告;(二)通报批评;()暂停行使会员权利;(四)除名;第十四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五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可选择】(一)一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二)_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不再符合会员条件;(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6、;第十六条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并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认并向会员(会员代表)公告。第十七条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相关档案,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一节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备注:社会团体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实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

7、项;(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监事、监事长、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还应当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可选项】(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备注:社会团体根据自身实际,也可在章程中赋予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负责人、确定名誉职务的人选、制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等职权。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得授权理事会或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使,但法律、法规

8、、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本会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照会员代表产生办法,以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届满后应重新推选。会员代表具体数额按下列规定确定:(一)会员数量150个以上3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数不得少于100个;(二)会员数量301个以上5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数不得少于150个;()会员数量501个以上IOoO个以下的,会员代表数不得少于200个;(四)会员数量IOOl个以上的,会员代表数不得少于300个。【备注: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时使用本条】第二十条会员大会每一年【最长不超过5年】召开1次。【实行会员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会员代表大会每届_年

9、13-5年,每_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本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一日【不少于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或会员代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第二十一条经理事会或者本会_%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1/5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

10、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二)选举理事,按得票数确定,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的_%;【实行差额选举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的1/2;【实行等额选举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第二节理事会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

11、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主贝。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数的1/3。【实行会员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数的l3o1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理事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理事、常务理事不在本会领取薪酬。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L);(二);第二十四条理事的选举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与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会商提名,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会主要负责人、同级党组织负责人、理事(常务

12、理事)代表、监事代表5至9人组成的换届选举委员会,并授权换届选举委员会,全权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督促指导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根据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第二十五条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履行理事职责。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第二十六条理事的权利:(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

13、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第二十七条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第二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

14、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审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秘书长由选举产生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审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秘书长为聘任制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决定名誉职务人选;(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五)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15、(十二)制定【可选填: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内部矛盾解决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十四)审议活动资金变更事项;(十五)审议住所变更事项;()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九条理事会每届年【3-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第三十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每届最多不超过3次】

16、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并由理事会确认后向会员公布。第三十一条常务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设立常务理事会的应当保留本款表述,未设立常务理事会的不写本款】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的,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未设立常务理事会,且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的,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设立常务理事会,且负责人

17、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秘书长为聘任制的应当保留本款表述,秘书长为选举产生的不写本款】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罢免程序须按其原产生方式进行。第三十二条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等额选举比例不低于2/3,差额选举比例由社会团体根据差额的具体情况确定】第三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形式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一)负责人的调整;(二)增补理事(常务理事);【除(一)(二)必选外,其他事项可由社会团体根据实际需要在第二

18、十八条中选择】第三十四条经会长或者1/5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的,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第三节常务理事会【备注:设有常务理事会的社会团体,本节内容为必选】第三十五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每届最多不超过4次】次不出席常务

19、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并由常务理事会确认后向会员(会员代表)公布。第三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十七条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的,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第四节负责人第三十八条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设立常务理事会的,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1/2;未设立常务理事会的,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

20、针、政策;(二)具有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一般为专职;(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六)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未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第三十九条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登

21、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聘任(含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连任届次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第四十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会长由领导干部兼任的或会长己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含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一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应当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任法定代表人因主观或客观

22、原因未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的决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二条会长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第四十三条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三)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秘书长为聘任

23、制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秘书长为选举产生的,可不写本项】()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备注:会长或秘书长的职责还可以在下列选项中选择:(一)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二)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三)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四)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五)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第四十四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同时由出席会议成员确认。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并备会员查

24、询,并至少保存年。【最低不少于30年】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向会员通报并备会员查询。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30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经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五节监事会第四十五条监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监督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管理,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由3-9人组成,且为单数。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推选产生,最高任职年限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两届。监事不得由本会负责

25、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人员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兼任,且不得与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其他监事来自于同一单位。第四十六条监事的选举和罢免:(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第四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五)

26、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四十八条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第四十九条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第六节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注:设有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本节内容为必选;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本节内容为可选项】第五十条本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

27、规定在本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确有工作需要且与本会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依据会员组成特点、业务范围的划分等设立,代表机构依据本会授权在规定地域内代表本会开展联络、交流、调研活动。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第五十一条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第五十二条本会分支机构名称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专项基金

28、管理委员会”等字样结束,代表机构名称以“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含“协会、联合会”、中心、院、所、俱乐部等)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对外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第五十三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的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第五十四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应当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全部收支应当纳入本会财务统一核算。第五十五条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七节内部管理制度

29、和矛盾解决机制第五十六条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内部矛盾解决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以上办法或规程为可选项】本会应当合理设计慈善项目,符合本会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慈善财产使用效益。本会建立健全慈善项目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慈善项目的立项、审查、执行、控制、评估、反馈等环节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要求,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本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30、慈善受益人。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捐赠协议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本会要加强慈善项目档案管理,保存慈善项目的完整信息,做好慈善项目的建档归档工作。本会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不得作为受益人。本会开展重大慈善项目之前,应当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备。本会开展重大慈善项目,应当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且同意的人数不得低于到会理事人数的2/3。本会的重大慈善项目包括:年度慈善项目计划;超过万元的慈善项目;o【本款由慈善组织填写】第五十七条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

31、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五十八条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并在覆盖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按规定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第五十九条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第五章党建第六十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第六十一条本会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

32、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第六十二条本会党组织是党在本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本社会组织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第六十三条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本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第六十四条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第六十五条本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社会组织领导

33、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以及纪检组织领导。第六十六条本会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六十七条本会收入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六十八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额度和标准应当明确,同一档次不具有浮动性。本会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业务范围中含有经批准后可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内容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业务范围中不含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内容的,可不

34、写本款】第六十九条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第七十条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七十一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应当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七十二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七十三条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大会(或会

35、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第七十四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致使本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第七十五条本会换届应进行换届审计,本会届中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会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会发生违法行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第七十六条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36、。第七十七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第七十八条本会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本会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承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本款由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填写】本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慈善项目有关情况以及按要求公开的其

37、他信息。【本款由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填写】第七十九条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名【不超过2人】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第八十条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八十一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八十二条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

38、大会)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九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八十三条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八十四条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八十五条本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本款由非慈善组织填写】本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慈善组织,章程未规定的,由民政部门转给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本款由慈善组织填写】第八十六条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十章附则第八十七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实行会员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本章程经年_月_日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第八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第八十九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