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71885 上传时间:2023-04-1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长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长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长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长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长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长春现代都市圈的总体部署,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实施以下政策。一、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以及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经国家部委认定榜单的数字经济企业,在我市投资5亿元及以上建设研发、生产基地的,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享受涉及土地优惠的相关政策,同时按建设期内实际落位投资额,给予10%的奖励。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数字经济企业,符合上述政策的,奖励比例上浮2个百分点。二、对新引进的全球顶尖数字经济企业、国内龙头数字经济企业全国(

2、全球)总部的,经过认定后,连续5年给予奖励,前3年奖励主营业务收入的3%,后2年奖励L5%。引进上述企业区域总部或研发总部的,经过认定后,连续5年给予奖励,前3年奖励主营业务收入的2%,后2年奖励l%o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数字经济企业,符合上述政策的,奖励比例上浮1个百分点。三、企业购置土地开展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的,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享受涉及土地优惠的相关政策,同时按建设期内实际落位投资额,给予10%的奖励。企业自购商业房产开展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的,按购置价格的10%补助,最高200万元;并补助每平米装修款200元,最高100万元。开展数字经济园区运营的企业,入驻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和首次达到10亿元

3、、20亿元、50亿元的,给予园区运营企业IOOo万、2000万、5000万元奖励,提档晋级的,补齐差额。经认定的数字经济园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双创基地(中心)。四、数字经济企业在本地开展数据标注、数据分析处理、数据采集、模型训练等数据服务外包基地建设、运营的,享受数字经济园区同等政策;数字经济企业引进服务外包业务交由基地内企业完成的,按照引进的成交业务额度10%对业务引进企业予以奖励;基地内企业新招用毕业后两年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每吸纳一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引进服务外包业务企业具备相应能力的,支持其参与数字长春、长春城

4、市智能体等项目建设。引进业务额度在1亿元及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五、数字经济企业入驻经认定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基地)的,对其办公用房和厂房给予房租补贴,300平方米以内免租金,300至IOoO平方米部分租金减半,补贴期为3年。六、推行企业“数智券”制度。面向企业发放“数智券”,用于企业上云、入网、用数、赋智、安防的费用补贴,助力数字经济企业拓展数字消费市场。本地企业应用“数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云、网、数、智、安”服务或产品的,可用“数智券”支付服务或产品费用的2050%,具体额度以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为准。七、鼓励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建设。对获批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标

5、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单位,按其投资额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节点建设的,经认定,补贴额度上浮至35%,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对工业互联网平台纳入工信部试点示范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兀。八、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促进制造业企业智能化发展。对实施“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给予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投入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相关企业开展上述技术改造的,经认定,补助额度上浮至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九、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等国家部委认定榜

6、单的本地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前10名、11-30名、31-100名的,分别给予IoOO万元、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连续两年进入榜单且排名提档的,给予差额奖励。企业首次进入国家“独角兽企业”名单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与本地企业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除享受现行相关政策外,经认定,给予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IOOOO元、15000元、30000元。本政策中本地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长春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本政策与我市现行其他扶持政策重叠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制定本区域内的政策,相关企业可与本政策同时享受。本政策所指“数字经济企业”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01-04大类中所包含产业领域内的企业。本政策由市政数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