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知识讲座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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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有关常识,大纲:,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一、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是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共同承担的社会保障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减免社保的权利。社会保险是“保”不是“包”,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已按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

2、。,二、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参保对象: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不超过全省社平工资的300%,下限不低于60%(2013年 全省月社平工资为4832元)。泰州市区2014.7-2015.6社会保险缴费上下限为14496/2328。缴费比例:1、企业:单位缴20%、个人缴8%;2、个体工商户:单位缴12%,个人缴8%;3、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20%,其中12%进社会统筹,8%进个人账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享受养老待遇条件: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

3、以下条件: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3、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养老待遇:A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 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B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对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2007年9月1号以后退休的职工,还可享受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1995

4、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计发。,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救助 1、救助对象:凡本市区常住户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4050人员),在本市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救助:(1)夫妻双方均为失业人员;(2)单亲家庭失业人员;(3)家庭全部人员均失业;(4)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年度本人负担医药费超过2万元的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救助 2、救助年限:一般为1-6年。3、救助金的偿还 根据泰州

5、市养老保险断保救助办法规定,救助金在领取退休金的当月起按月在退休金中扣还。每月扣还金额不低于本人养老金的40%。救助金不收取利息,到期只需偿还本金。,二、养老保险,参保对象:1、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职工;2、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3、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 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条件的人员。以上1、2、3项所列对象应是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实行机关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单位应参保职工工资总额(以统计部门

6、的统计口径为准)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参保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个人实际工资收入低于应发工资的,以应发工资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缴费比例:单位:缴费基数的25%;个人:缴费基数的8%。,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养老待遇 按照2002年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3、2002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2002年6月 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的。注:

7、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即为退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注:以上数据依据2002年文件规定。如退休人员育有独生子女,养老金可核加5%。,二、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2014年1月1日,江苏省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决 定整合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城居保)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 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

8、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缴费及补贴标准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全市最低缴费标准档次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年300元(泰州市区500元)。低保、残疾以及生活困难人员,经批准可按每人每年100元档次缴费,具体批准程序由各统筹地区确定,我市市直最高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规定逐年缴纳保费,多缴多得。选择100元-4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8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

9、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选择900元-12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 1、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2、2014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00元;3、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4、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

10、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同养老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基本医疗 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大病统筹 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3%。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连续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其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医疗保险,医保基金构成: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医保基金用途: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项目

11、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特定项目除外)。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时医疗费用先从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由职工自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构成: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2、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和过渡金中,按比例划入的部分;3、个人医疗帐户的利息等合法收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以个人缴费基数作为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其划账比例如右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1、一般居民: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无用人单位且尚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不含未成年人和大中小学生);2、特困居民:享受

1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特困证的城市居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90元。1、一般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40元,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50元;2、特困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60元,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医疗保险,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垫付的门急诊费用,应携带有效票据、处方、医保病历、医保IC卡等资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垫付的住院费用,应

13、携带有效票据、处方、医保病历、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慢性病种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应携带有效票据、处方、医保病历、慢性病种审批手续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医保费用报销程序,四、工伤保险,所有用工单位及其职工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医疗基数的0.8%-2.4%(根据行业风险)的标准为职工按期缴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

14、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及其认定,四、工伤保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及其认定,四、工伤

15、保险,职工因工致残的,根据工伤鉴定等级一级至四级伤残、五级至六级伤残、七级至十级伤残三个档次享受相关待遇(详见泰州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工伤待遇的规定,五、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同医疗基数,缴费比例如下:单位1.5%,个人0.5%;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

16、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五、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

17、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五、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停发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六、生育保险,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统一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发生生育费用时可以享受以下生育

18、保险待遇:(1)生育津贴;(2)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90天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3)生育医疗费用。详见泰州市区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旧政策:1、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2005年省政府第26号令)2、泰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泰政发2004147号)新政策:1、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2013年省政府第93号令);2、泰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泰政规20143号);,政策依据,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保障方式的

19、变化。原试行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也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保障资金。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将被征地农民必须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并分不同情况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费用的变化。原试行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土地补偿费的70%、安置补助费的全部及其增值收益,以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资金构成。新出台的实施办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中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70%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不再纳入社会保障资金,其中30%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70%给被征地的农民所有。,新老政策对比,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年龄段划分的变化。原试行办法规定,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四个年龄段,第一年龄段为16周岁以下;第二年龄段为女性16周岁至45周岁、男性16周岁至50周岁;第三年龄段为女性45周岁至55周岁、男性50周岁至60周岁;第四年龄段(养老年龄)为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新出台的实施办法规定,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三个年龄阶段: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不再区分男女。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显著提高。原试行办法规定,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

21、准为5000元/人。新出台的实施办法规定,16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海陵、高港区为23000元/人,姜堰区为17000元/人),标准提高到现有标准的4倍。,新老政策对比,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一次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建立个人分账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和政府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资金标准为:征地时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保障对象及标准,七、被

22、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主要用于发放养老补助金和缴纳社会保险两类。用于按月发放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补助金;用于按时缴纳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保或居保的社会保险费用;用于年龄较大的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且参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对不足缴费年限的部分,予以一次性补缴;用于支付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代扣其个人缴费部分的,实行定额补贴的费用。,个人账户的使用,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改革方案,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改革方案,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改革方案,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1月15日,国务院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后,作为该办法重要配套政策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于4月6日正式出台。办法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办法规定,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而对于非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职业年金办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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