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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饰施工图审图表(总工程师评审)建筑装饰专业项目审查内容意见依据标准设计依据1 .国家、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有效版本。(所采用的标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工程实际)2 .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原建筑施工图设计相关图纸。3 .业主的设计任务书。强制性条文和标准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中有关建筑设计、建筑防火、无障碍、节能等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第3.1.1条、第3.L2条、第3.2.1条、第4.L2条、第4.3.1条、第4.3.3条、第4.3.10条。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
2、5(2001版)第3.1.15A条、第3.1.18条、第3.2.3条、第3.3.2条。4 .装修材料应满足GB50222-95(20装版),第3.L1条第3.1.9条,第3.L13条、第3.1.16条规定。5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GB50222-95第3.2.1条规定。6 .高层民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GB50222-95第项目名称:记录编号:7.地下雇用建筑内部各H立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GB50222-95第3.4.1条、第3.4.2条、第3.4.4条规定。3.3.5工业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GB50222-95第4.0.1条、第4
3、.0.2条、第4.0.3条、第4.0.4条规定8 .装修材料选用应满足GB50325-20OL第4.3.2条规定。、9 .人造木板的使用应满足GB50325-2001第4.3.4条规定。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用的涂料、胶粘剂等应满足GB50325-2001第4.3.5条、第4.3.6条、第4.3.7条、第4.3.12条、第4.3.13条规定。1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使用的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应满足GB50325-2001第4.3.14条1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使用的地毯、壁纸、卷材等应满足GB50325-2001第4.3.15条规定。13 .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建设部施工
4、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中有关建筑设计、建筑防火、无障碍、节能等建筑专业强制性标准(具体条款见建设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技术文件审图重点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施工图纸与施工图设计说明有无矛盾;立面、剖面及大样节点索引是否与指引位置相符;物料、电气、消防、水暖图则是否与图纸标注相符;平、立、剖及节点大样的尺寸、材料、标高之间有无矛盾;电施、水施、设施与装施有无冲突项目审图要点成果评价简评满足不满足技术文件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图纸的编制概况、特点;图纸中出现的符号、绘制方法、特殊图例等说明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物料、电气、消防、水暖图则是否与
5、图纸标注相符装饰设计在遵循防火、生态环保等规范方面的说明对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情况说明装饰设计在结构和设备等技术方面对原有建筑进行改动的情况对工程所可能涉及到的声、光、电、防潮、防尘、防腐蚀、防辐射等特殊工艺的设计说明是否编制装饰设计材料表施工用料和作法的说明平面图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应保持与原有建筑条件图一致;各功能空间地面、主要楼梯平台的标高立面索引位置是否与立面图相符平面定位图装饰设计新发生的室内外墙体和管井等的定位尺寸、墙体厚度与材料种类技术文件装饰设计新发生的室内外门窗洞定位尺寸、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门窗编号等装饰设计新发生的楼梯、自动扶梯、平台、台阶、坡道
6、等的定位尺寸、设计标高、其他必要尺寸、材料种类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饰造型、栏杆等的定位尺寸、其他必要尺寸及材料平面布置图功能分区图:各功能空间的名称、面积家具布置图:所有可移动的家具和隔断的位置、布置方向、柜门开启方向,家具上摆放物品的位置、定位尺寸、其他必要尺寸洁具布置图:所有洁具、洗涤池、上下水立管、排污孔、地漏、地沟的位置;排水方向、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绿化布置图:盆景、绿化、草坪、假山、喷泉、踏步和道路的位置;绿化品种、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电气布置图:电源插座、通讯和电视信号插孔、开关等的位置、定位尺寸技术文件消防布置图:防火分区、消防通道、消防监控中心、防火门、消防前室、消防电
7、梯、疏散楼梯、防火卷帘、消火栓、消防按钮、消防报警等的位置;必要的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地面铺装图装饰材料的种类、拼接图案、不同材料的分界线装饰构成的定位尺寸、标准和异形材料的单位尺寸装饰嵌条、台阶和梯段防滑条的定位尺寸、材料种类天棚图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应保持与原有建筑条件图一致;各功能空间天花的标高详图索引位置是否与节点大样图相符造型布置图:天花造型、天窗、构件、装饰垂挂物及其他装饰配置的位置、定位尺寸、材料灯具及设施布置图:明装和暗藏的灯具、发光顶棚、空调风口、喷头、探测器、扬声器、防火卷帘、疏散和指示标志牌等的位置、定位尺寸详图索引位置是否与节点大样图相符技术文件剖立图剖立图天花剖切部
8、位的定位尺寸、相关控制尺寸;地面标高、天花标高墙面和柱面、装饰造型、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饰配置和部品、广告灯箱、门窗、栏杆、台阶等的位置、定位尺寸及相关控制尺寸立面和天花剖切部位的装饰材料、材料分块尺寸、材料拼接线和分界线定位尺寸等立面上的灯饰、电源插座、通讯和电视信号插孔、开关、按钮、消火栓等的位置、定位尺寸剖切部位装饰结构各组成部分以及这些组成部分与建筑结构之间的关系,详细尺寸、标高、材料、连接方式可视墙柱面的定位尺寸、其他相关尺寸及材料天花、天窗等剖切部分的位置和关系,定位尺寸、其他相关尺寸及材料地面高差处的位置,定位尺寸、其他相关尺寸及标高技术文件节点详图节点内部的结构形式,原有建筑
9、结构、面层装饰材料、隐蔽装饰材料、支撑和连接材料及构件、配件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材料、构件、配件等的详细尺寸、名称面层装饰材料之间的连接方式、连接材料、连接构件等,面层装饰材料的收口、封边、详细尺寸以及名称装饰面上的设备和设施安装方式及固定方法,收口、收边方式及详细尺寸物料表物料表:物料编号、名称、品牌、规格、厂家、式样及使用区域面饰材料明细表家具订货明细表灯具订货明细表卫生洁具与配件订货明细表门窗订货和制作明细表装饰配置和部品明细表特殊设备和设施订货明细表电气专业项目审查内容意见依据标准设计依据L国家、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有效版本。(所采用的标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工程实际)2 .通过施工图审
10、查机构审查的原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相关图纸。3 .建筑装饰的顶面布置图和地面布置图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10.L1条、第10.1.2条、第10.1.3条、第10.1.4条、第10.2.3条、第10.2.4条、第10.2.5条、第10.2.6条、第10.2.7条、第10.2.8条、第10.2.9条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9.L1条、第9.1.4.1条、第9.1.4.2条、第9.1.4.3条、第9.4.2条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2.0.1条、
11、第2.0.2条、第3 .0.2条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2.2.2条、第2.2.11条、第2.2.12条、第4.4.4条、第4 .4.7条、第4.4.21条、第4.5.6条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GBJ39-87第4.3.3条。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7.2.2条、第7.2.3条。7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第5.0.8条、第5.0.9条、第5.0.11条。8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第7.8.2条表7.8.2、第7.10.1条表7.10.1。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6.L2条第6.1.7条。10 .建
12、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5.1.1条、条文和标准第19.L6条。11 .除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各部门有关规定。12 .应对用电负荷进行负荷计算,负荷计算的方法是否符合TGTT16-92345冬掘宗C13 .所选电器的额定电膜、额定电流、额定频率是否符合GB50054-95第2.1.1条规定。14 .配电系统保护配合是否具有选择性(GB50054-95第4.1.2条)。电气导体截面的选择及线路过载保护是否符合GB50054-95第2.2.6条、第2.2.7条、第4.3.4条规定。是否考虑了敷设环境、环境温度及敷设方式的修正系数。15 .保护线(PE线)最小截面是否符合
13、GB最小4-95第2.2.9条、第2.2.10条的规定。16 .线路保护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GB50054-95第4.5.2条规定。17 .高层建筑装饰电气设计防火措施应符合GB50045-95(2005年版)第9.5.2条、第9.3.1条、第9.3.2条规定。18 .在建筑物的顶棚内敷设导线是否符合GB50054-95第5.2.7条规定。19 .疏散指示灯指示方向要正确,设置位置应能正确引导人员快速短距离撤离建筑物,应符合JGJ/T16-92附录C中的有关规20 .应叁照明灯具(带畜电池)的电源是否符合JGJ/T16-92第11.8.9条规定。21 .直接安装在可燃烧材料表面的灯具应符合建筑照
14、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3.3.4条规定。22 .装有澡盆和淋浴盆的场所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14.8.2.8条、第14.8.2.9条规定。23 .公共建筑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5.2.5.2.11条规定。24 .装饰性灯具场所的装饰性灯具总功率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6.L8条规定。25 .设有重点照明的商店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值每平方米可增加的瓦数不应超过GB50034-2004第6.L9条规定。26 .照明导体的选择应符合GB50034-2004第7.3.7.3.4条规定。27 .照明灯具
15、镇流器的选择应符合GB50034-2004第3.3.5条规定。28 .供给气体放电灯的配电线路宜在线路或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GB50034-2004第7.2.10条)。29 .当采用I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GB50034-2004第7.2.12条)。30 .一般情况下,室内外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照明白炽灯(GB50034-2004第3.2.3条第5款)31 .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应符合GB50303-2002第20.1.4条第7款规定。技术文件审图重点成果评价简评满足不满足1 .装饰电气设计说明书中是否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
16、负荷分级、管线敷设、电气设备选择、接地及安全等内容。2 .是否有分路和总干线的负荷计算。若计算负荷超出原设计容量,须经原设计单位进行调整。3 .装饰电气设计系统图和平面图是否能够满足和方便施工需要。4 .特殊情况的补充说明。给排水专业项目审查内容意见依据标准设计依据L国家、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有效版本。(所采用的标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工程实际)2 .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原建筑给排水施工图设计相关图纸。3 .建筑装饰的顶面布置图和地面布置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第8.6.2条第4款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4.6.8条:消
17、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不能计入总消火栓数内。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I6-87第8.6.2条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4.6.1条: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因此消火栓不能跨越防火分区使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第8.6.2条第5款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4.6.1条: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设在明显而易于取用的地点。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I6-87第8.8.1条:设在楼层的消防水泵房应靠近安全出口;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
18、005版)第7.5.2条:消防水泵房当设在地下室或其他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4 .由于吊顶装修的要求对吊顶下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时,应遵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7.L2条喷头间距不应大于表7. 1.2中规定的距离也不能小于2.4m。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6.1.2条:闭式喷头的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温度30,一般常用的为68。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水流指示器应按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6.3.1条)。
19、7 .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5.0.3条、7.L10条如装设网格、栅板等通透性吊顶时,喷水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正常水量的L3倍计算,并将喷头安装在网格吊顶之上的顶板下。8 .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7.1.8条:吊顶与顶板之间的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隔层如有可燃物时应在吊顶上下均设置喷头。9 .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7.L11条: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10 .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7.3.
20、2条:当梁或通风管道及成排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在其下方应增设喷头。11 .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2.3条第4.2.5条:卫生洁具应选用节水型洁具。12 .按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5.2.6条第1款:在给排水管道进行包封时在给水管阀门和排水管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13 .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3.3条第9款:塑料排水管应避免布置在热源附近,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的净距不得小于O.4m。技术文件审图重点成果评价简评满足不满足1 .编制的装饰给排水设计说明书中是否有生活给水、生活排水,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等内容。2 .是否编制装饰给排水设计设备材料表。3 .装饰给排水设计系统图和平面图是否能够满足和方便施工综合意见记录人:审批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