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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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执工作方案根据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当前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工作要求,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深入排查整执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突出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大排档等使用燃气餐饮场所事故苗头,通过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巡查和抽查,确保整执行动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整执的范围、责任和内容(一)整执范围
2、。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使用燃气的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大排档等场所。(二)组织领导。1 .市、市(区)两级商务。市商务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执行动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进行指导检查。各市(区)商务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部门职责,负责本地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执的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建立基础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巡查。2 .供(用)气企业。供气、用气(餐饮企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供气、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
3、原则,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三)整执内容。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及时反馈至行业主管部门(住建部门)依法整顿,消除安全隐患。三、时间安排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贯穿2022年全年。(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4月30日前)。各市(区)商务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主要供气单位及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制定本辖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台账汇总报市商务。(二)自查自改和检查
4、整改阶段(9月30日前)。L各市(区)商务部门要依靠当地住建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要求各供气单位切实承担起“谁供气、谁负责”的责任,认真排查并解决在供气及指导单位(个人)用气等环节存在的不足与问题。3 .各市(区)商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指导各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于9月底前将整执有关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上报。4 .各市(区)商务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对辖区内供气单位及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
5、行全面检查,对逾期未及时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依靠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对相关企业依法予以处理。(三)抽查和总结阶段(10月31日前)。各市(区)商务部门要于10月10日前,将各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商务。10月20日前,市商务将协调住建、消防等部门对整改落实情进行抽查;10月底,市商务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办。(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联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部门管理责任。针对专项治理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
6、组织开展联合,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紧紧依靠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各类媒体,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培训、以案说法等形式,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地把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与建立健全供(用)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餐饮场所的特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
7、案例教育警示。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整执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执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XXX”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推动燃气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彻底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公共事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场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执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重点(一)加快建立追溯系统。X月底前,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要全部建成气瓶充装追溯系统,并将充装数据上传至XX省气瓶管理
8、系统(以下简称“气瓶系统”)o追溯系统建成后,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要立即启用,上传充装数据,确保充装的每只瓶信息在“气瓶系统”内充装数据采集完整。(二)全面清理超期气瓶。X月底前,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要对照“气瓶系统”内本单位气瓶超期情况,核查气瓶检验情况。对于已检验但“气瓶系统”内未修改检验状态的,联系实施检验的气瓶检验机构立即上传检验信息;对于超期未检的,立即送检,不得继续充装和使用。充装单位应要求气瓶检验机构在后续检验中,做好检验数据上传工作,确保所有检验数据上传“气瓶系统”。(三)完善使用登记。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要对自有产权气瓶及“气瓶系统”内本单位气瓶登记数据进行梳理核查,X月底
9、前,确保所有自有产权气瓶全部办理使用登记。充装单位要按照实际自有产权气瓶情况,对已办理登记气瓶数量进行核实,对于已报废气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未登记的气瓶,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达到报废要求的立即委托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报废处理,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四)逐瓶建档、张贴电子识读标志。“气瓶系统”内气瓶登记数据核查清理后,充装单位要导出气瓶登记清单,对照清单逐瓶张贴电子识读标志并建档录入本单位追溯系统,确保本单位追溯系统内气瓶数据与“气瓶系统”内使用登记数据一致。(五)加强气瓶使用、充装管理。一是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要严格落实追溯体系相关要求,对气瓶进行充装时要逐瓶扫码上传充装数据,严禁
10、追溯体系外充装。二是充装单位在气瓶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对自有产权气瓶管理,新气瓶及时建档并办理使用登记、应检气瓶及时申请定期检验、报废气瓶及时委托检验机构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保证气瓶充装可追溯、气瓶数据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充装未登记气瓶、不合格气瓶、非自由产权气瓶。(六)加强燃气器具以及附件产品的质量。燃气器具以及附件产品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要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行业标准等;要督促企业建立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销售的燃气器具以及附件产品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采用的产品标准、安全警示、安全使用方法等。二、职责分工(一)特种设备安全监
11、察科:负责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执行动总体协调、调度,根据实际制定方案,并对专项整执开展情况进行每周一通报。负责清理“气瓶系统”内超期气瓶信息,办理气瓶登记(二)各市场管理所:要充分利用“XX省气瓶管理系统”功能,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线上核验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重点检查充装单位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充装未登记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充装作业人员、检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成并使用充装追溯体系等。严禁气瓶充装追溯体系外充装,实现气瓶充装全程可溯。依法查处无证站点,并及时上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回头看”,对
12、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检查并记录、充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负责对燃气气瓶、调压器、燃气器具、胶管软管等产品经销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淘汰和明令禁止的燃气设备及其附件和“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我市燃气设备及其附件生产企业及时报告质量管理科。(三)稽查科: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查处生产销售掺混二甲醒等质量不合格液化气的违法行为;查处无证无照液化气充装、供应站(点)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淘汰和明令禁止的燃气设备及其附件等违法行为。(四)质量管理科:负责组织开展对燃气调压器、燃气器具、胶管软管等燃
13、气设备及其附件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打击超范围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等行为。三、时间安排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X月15日(具体工作安排按照(XX市公共事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执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燃气专项整执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燃气专项整执与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开展好专项整执工作。(二)严格,严厉打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一般隐患要做到现场立查立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拒不
14、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管理所、各相关科室(中心)建立完善本次整执行动的档案,并于每周四12:00前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执行动周报表通过XX网发至特种设备科邮箱。燃气安全专项整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XXX”XX省XX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执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
15、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稳定,为建百年营造良好氛围。二、整执重点(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一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投入、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整
16、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重点检查各液化气站使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等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区市场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二)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工商企业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燃气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检测检修情况,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商务、区市场管理、区应急、区工信、区综合、区消防救援大队;责
17、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三)学校食堂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学校食堂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教育、区综合、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四)农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实现了农村天然气管理全覆盖。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应、迅
18、速处置,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检查村居用户用气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保证安全条件相对稳定。四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方便、设施不关闭,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等现象。六是检查供气企业是否留存检查记录,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宣传。(牵头单位:区综合;责任单位: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五)城镇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城中村及城区平房用户是否存在不安装报警器、管线锈蚀严重、超期服役、私拉乱接和冬季采用燃气炉直接燃烧取暖等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存在物业代管供气行为的小区,对物业
19、代管小区供气移交推进情况,特别是对城区老旧小区和“三供一业”移交小区供气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检查超期服役燃气设施更新改变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对超期服役燃气设施进行了集中摸排,是否制定了分批次改变计划。检查2022年我区3000户改变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在改变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安全巡查、专家检查、入户排查、检测检修和管线周边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控等规定。X月10日前,各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将物业代管小区移交和超期服役小区有关情况及移交改变计划报区综合。(牵头单位:区综合;责任单位:街道、区住建,各管道燃气企业)(六)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一是检查是否对存在超期服役管网、占压管网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
20、查整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地下燃气泄漏到下水道、泄漏到密闭空间等形成大范围爆炸的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对缺损或破的警示标志进行及时维修。四是检查是否根据目前对地下管线普查的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并登记造册。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地下管网进行定期检验检测。X月10日前,各管道燃气企业将地下燃气管网图及管道占压自查统计情况报区综合。(牵头单位:区综合、区市场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七)智慧燃气系统运行效能。一是
21、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了智慧燃气系统并运行,特别是检查地下管线泄漏报警检测系统运行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在天然气管网和下水管道交叉地段安装了报警系统。三是检查是否实现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智能化安全管理,实现了及时报警、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牵头单位:区综合;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八)检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效果。一是检查己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打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活动效果。二是检查是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在工业企业内部设立CNG、LNG供气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输CN
22、G、LNG等行为。四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擅自设点、倒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管理、区应急、区工信、区交通运输、区综合、公安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九)供气服务。一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按照每年两次的标准到住户家中开展燃气检查、指导和安全知识宣传。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场所,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并提供到位的咨询、报修、充值、抢修、检测等服务。三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市级部门气价文件售气,是否存在随意提高供气价格问题
23、。四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对用户更换燃气表、燃气报警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收费较高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区发改、区市场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三、任务分工(-)区综合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执专项检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二)区交通运输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三)区商务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四)区教育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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