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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内 鼓干劲、外树形象”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有效引导全员坚定“强大 企业,幸福员工,奉献社会,与祖国共奋进”的核心价值理念,不断 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卓越的十六局央企铁军品牌,落实 股份公司“品质铁建”战略要求,促进企业在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向 着“五化”劲旅的发展目标不断奋进,根据集团公司对外新闻报道 评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本细则” )O第二条 宣传报道是指二公司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 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
2、媒体平台及海外社交平台上进行公 开报道或载入内部参考类的消息、通讯、评论等文章以及图片、音像、 短视频等宣传品。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项目 部。第四条 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必须围绕企业经营生产中心和重点 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原则,打造十六局品 质、十六局标准、十六局品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降本、提质、创 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市场经营环境,凝聚起高质量发展的巨 大正能量。第二章信息发布内容第五条 日常信息传播应积极宣传企业取得的突出业绩、先进事 迹,以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对于紧急(突发)事件的舆情信息 处置发布,应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舆情
3、处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介入、 坦诚面对、快速处理、分级分类、澄清事实、消除误解,正确引导社 会舆论,并尽力平息或消除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第六条 适宜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有:(一)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和已确认的生产经营总体性描述;(二)企业技术、管理创新等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 曲型.(三)重点工程开(竣)工、重大成果展示等活动;(四)工程项目尤其是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环境保护、生态 维护、文明施工等成绩;(五)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 工团活动,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六)履行社会责任,搞好企地关系的援助、救助活动,积极落 实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有关活动。第七条 需
4、要慎重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有:(一)涉及企业发展战略、最新投资发展动向的;(二)涉及企业稳定、队伍团结、合同管理、劳务分包的;(三)涉及国家政策、民族政策、改革政策、环保政策的;(四)涉及工程背景、企地关系、工程建设相关方的;(五)涉及工期、造价、施工方案、新技术、新材料的;(六)涉及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信息的。第八条禁止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有:(一)合同细节、施工工艺、专利技术、盈利数字、变更索赔数 据等涉及企业秘密的内容;(二)突发事件中有关未经研究确认的原因和数据;(三)投资、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商业信息、负面信息;(四)企业商业秘密和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五)国防、人防等关系国家安全
5、和国际关注的敏感信息和数据。第九条重要新闻范围主要包括:(一)公司重大改革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等;(二)公司经营生产情况、重大科技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先进 典型;(S)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尤其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四)省部级以上媒体、记者(采访小组、采访团)对我公司承 建工程和其他工作进行采访报道;(五)涉及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信誉评价和企业诚信的内 容;(六)涉及国家政策、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企业稳定和农民工 权益及协作队伍、劳务队伍管理的内容;(七)涉及工程工期、造价、新技术、新材料的内容;(A)重大企地关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 以及员工和社会公众普遍
6、关心的内容。第十条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和新 闻宣传报道纪律,不得违反上级单位、当地政府、业主等利益相关方 的新闻宣传纪律和要求。第十一条 擅自对外宣传报道出现失实、泄密和违反本细则的行 为,将视给企业造成损失程度追究发稿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取消当 事单位和当事人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第三章宣传报道组织管理第十二条 积极倡导、大力支持弘扬主旋律、正面宣传报道企业 突出业绩和良好形象的新闻宣传活动。认真收集、总结公司的发展成 果,对企业文化、先进事迹、人物典范、获得荣誉以及有利于公司发 展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整理,在内、外部进行宣传、推广。第十三条涉及公司信誉、形象的重大
7、对外宣传报道和紧急(突 发)事件中的对外信息传播,必须报公司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中心), 并经公司领导审阅,公司党委授权有关人员后进行信息发布;党委宣 传部或相关部门统一策划、安排、组织、协调,公司相关单位、部门 在报道、传播全过程积极配合实施。第十四条 所属各单位日常宣传报道,原则上经本单位领导同意 后自行安排,公司指定需要采访报道的事件或人物,各单位须积极配 合。第十五条所属各单位遇到重大新闻采访、紧急(突发)事件或 重要新闻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通报公司党委宣传部。第十六条 重大新闻采访由宣传部协助,拿出媒体联络和信息发 布方案,公司将指定专门人员与采访记者对接,协调对外信息发布, 必要时
8、上报集团公司。在紧急(突发)事件处理中,要坚持快速反应、 快速决策、主动应对、统一信息发布的原则。第十七条 承揽项目的协作队伍、劳务队伍不得自行开展对外宣 传报道。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有对协作队伍员工和农民工进行宣传报 道纪律教育的职责。第四章新闻采访接待第十九条 记者(媒体相关人员,下同)主动到公司所属单位或 项目工地采访时,负责人要先弄清记者身份及其采访意图后,方可在 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下安排采访接待,并做好宣传报道策划及相关资 料准备。被采访人在介绍施工生产、技术攻关等情况时,对把握不准 和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问题不讲,不得发表有损企业和利益相关方 的言论。第二十条 增强接待的敏感意识,
9、对没有正当采访理由和未事先 联系的记者,应婉言谢绝。对不应报道的、报道时机不成熟的不安排 接受采访。第二十一条 加强员工教育,未经项目领导和公司宣传部门同 意,任何人不得向外界媒体提供企业、项目有关情况。第二十二条 接待记者要做到热情周到,不卑不亢,有礼有节。第二十三条 所属各单位指定的宣传报道人员要全程负责记者 的采访活动,对拟见诸媒体的新闻稿件(含文字、图片、影像)要认 真进行审阅确认,重大稿件须经公司宣传业务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 特别重大稿件要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审核。第五章对外稿件审批程序第二十四条 认真履行对外新闻报道稿件审批程序,坚持核稿、 审稿制度,严格执行稿件审批规定。第二十五条
10、 凡涉及公司重要经营信息、科研成果、施工工艺、 关键技术、财务报表、利润数据等商业秘密的报道,必须以正式对外 公开的数据为准。第二十六条涉及本细则第九条的重要对外新闻稿件,须由本单 位领导和公司宣传审核。对于特别重要稿件,由宣传部门呈请公司分 管、主管领导审核后对外发稿。第二十七条员工撰写的新闻宣传稿件,须经员工所在单位领导 审核后方可投稿,重要稿件要逐级上报公司、集团公司审查。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级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参考集团 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对发布内容和审核流程进行严格把关,确 保发布信息正面、精准、及时、规范。对不能公开或公开后可能引起 争议的信息不予发布,如因各单位操作不
11、当引发舆情的,按照相关管 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惩处。第六章主管部门职责第二十九条 公司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中心)是公司宣传报 道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对内对外 宣传报道,以及重大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公司 官方微信、网站的专题策划、运营维护、日常管理、在集团计分系统 考核计分。所属各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有价值 的素材(文字、照片、视频等)。各单位除做好日常内宣外,还应采取 有效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报道指标任务。第三十条 加强宣传报道人员队伍建设,所属各单位应至少指 定两名兼职宣传报道员或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适时 开
12、展政治思想素质和宣传业务培训实践活动,不断增强脚力、眼力、 脑力、笔力;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对宣传报道骨干和员工的宣传纪 律教育,管理和规范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应把公司官方微信、 网站作为媒体建设的主阵地,指定专人对接公司党委宣传部,人员有 变动需及时更替。第三十一条 当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根据舆情处置程序, 积极配合公司、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做好与媒体的协调工作,按规定 原则和程序妥善处理,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第三十二条 加强与所在地宣传管理部门、网信办的联系,建立 与新闻媒体、网信办日常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影响企业改革、发展、 稳定和有损企业形象的新闻报道或不实言论,应及时
13、争取新闻管理部 门的理解和支持,及时预防进一步传播和扩散。第三十三条 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 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和支持公司内部与对外的宣传活动,努力做到 内促交流、外树形象。第七章报网台媒体指标考核第三十四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形象宣传报道,扩大公司的知 名度和美誉度,鼓干劲、树品牌、塑形象、促发展,对在报网台(报 纸、网络、电视台)等媒体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年度指标考核,年底兑 现承包奖励。第三十五条具体指标任务、对应媒体级别及奖励方案如下:一、宣传指标的任务分解:集团公司给公司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为:中央媒体稿件20篇, 省部级媒体10篇,行业媒体10篇,门户网站40篇,
14、中国铁道 建筑报300分。为充分调动基层员工撰稿、投稿积极性,充分反映 公司和各基层单位亮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任务指标,现 对宣传报道任务进行分解,并纳入党建工作量化考核范畴。各单位要 根据此任务再层层分解,细化至每一名宣传报道人员,确保报道骨干 有指标、有压力、有动力。宣传报道任务分解指标为:单位规模媒体类别中央媒体省级媒体行业媒体门户网站中国铁道建筑报公司内刊投资额Wl亿元1篇3篇5篇5篇5分5篇1亿元V投资额/4亿元2篇6篇10篇10篇15分8篇投资额4亿元3篇10篇15篇20篇20分10篇说明:项目部跨年度或不足一年的,以上任务指标按开竣工时间成比例折算。二、统计规定和要求:
15、1、承包任务中的大报台特指: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 日报(海外版)、新华每日电讯、经济日报、工人日报、 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 国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 国新闻社。省级媒体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纸(专指中共省委机 关报)、电台(专指省级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专指省级卫视), 省级其他媒体不予统计。行业媒体指:中国建设报中国交通报和人民铁道报。 海外媒体指:海外报纸、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指:人民网、新华网、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国务院国资 委网站、国家铁路局网站、中国铁路总公司网站、中国新闻网、中国 政府网、中国广播网、央视网、光明
16、网、中青网、中工网、新浪网、 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凤凰网、澎湃新闻、环球网、今日头条。2、稿件的要求:文字报道、新闻照片说明、电视广播新闻说明 中必须有“中国铁建”或集团公司单位名称、标志,或照片、画面中 有“中国铁建”、集团公司或公司单位名称、标志。3、刊稿统计是完成稿件任务后计分、记篇的一项重要工作,既 关系到公司在集团公司系统名次评比的准确性,又关系到项目部在公 司名次竞争的公平性。因此,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本单位刊发出来 的稿件,按公司有关统计报表格式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单位每月25 日向党委宣传部上报一次刊稿情况,具体内容是:(1)刊稿统计表:要按报、台、网站类别分别上报新闻单位
17、名 称、刊播日期、版面、文章标题(新闻照片也要编写简明标题)、网 络链接地址等。(2)刊稿原件:大报(台、网)稿件原张报纸的网络截图或扫 描件、电视播放视频、广播电台用稿通知必须随表上报。4、各单位必须同时完成中央媒体、省部级媒体、门户网站和中 国铁道建筑报的核定指标任务才能参加先进单位的竞争。三、奖励标准及方法:为确保实现年度企业形象宣传报道工作任务目标,公司党委决定 从2020年起实施三项表彰奖励措施:一是先进单位名次奖,二是超 额完成任务奖,三是业余宣传报道奖。1、省部级媒体、门户网站、中国铁道建筑报综合排名前三 的单位,公司在年度党建考核中分别给予宣传总分值10%的加分政 策。2、超额
18、完成任务奖:按照集团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实施细 则规定,公司全面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后,对公司党委宣 传部兑现超额完成任务奖,即超额完成中央媒体、省部级媒体、行业 媒体、门户网站和中国铁道建筑报的部分,年底视公司总体完成情况 综合考虑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同业余宣传报道人员。3、业余宣传报道奖:业余报道人员每完成中央媒体一篇奖励500 元;在各大门户网站刊用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在省部级新闻媒介和 行业媒体刊用稿件每篇奖励200元;中国铁道建筑报每刊发1 分奖励60元。以上刊稿每半年由党委宣传部汇总统计,确认后以网 络传真文件形式发布,奖励由各单位依据半年汇总文件自行兑现。此外,为鼓励报道人
19、员多写稿投稿,扩大本单位在集团公司的知 名度,同时加强集团新媒体运营传播能力,公司对在以下媒体平台上 刊稿也给予一定的奖励:在集团央企铁军上刊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在集团公司 网站上刊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元。在集团公司微信平台发布的每条 奖励200元(包括图文、视频、漫画、语音、H5创意等),在集团 公司微博平台发布的每条奖励50元;在股份公司及以上级别“两 微”平台发布的每条奖励300元。以上稿件发布每半年由党委宣传部 汇总统计,确认后以网络传真形式发布,奖励由各单位依据半年汇总 传真通报自行兑现。凡在集团公司媒体刊登稿件与在中央媒体、省部级媒体、门户网 站、中国铁道建筑报刊播内容相同,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兑现奖 金,不重复奖励。同一单位两人以上合作的稿件按人数均分计算(包括未署名者)。 只要各单位提供新闻线索,经采用刊发后可算作该单位完成刊稿统 计。报纸和电视台的广告专版、专题宣传不予奖励。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 公司内刊每期稿费3000元,参照中国铁道建筑 报稿酬计分办法、按比例发放给作者,费用由党委宣传部与财务部 负责办理。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细则由公司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中心)负 责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原关于做好企业对外宣传报 道工作的通知(公司党企文(2014) 143号)同时废止。二。二O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