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 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 教育权利,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工作由区人民政府主管,区 教育局统筹协调,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责任主体,教 育管理中心、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二、每年春秋两季,各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要按照省统 一下发的校历,组织学生到校报名注册。学生报到注册结束 后,班主任要及时清查本班学生到校注册情况,汇总统计本 班学生入学、流动(正常休学、复学和转学以及无原因未注 册的)情况,及时向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报告。三、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校报到
2、注册的学生,教育管理 中心和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联系村(居委会)干部 进行家访。经两次以上家访仍未到校注册的,教育管理中心 和学校要在3天内将未到校注册学生基本情况向区教育局和 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由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 组织劝返复学。四、学校要加强常规管理。每节课前,任课教师要清点 学生人数,发现有逃学的学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由班主 任及时与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追踪学生去向。学校 值日教师要逐班填报学生出勤情况,统计无故缺旷学生并向 学校领导报告。五、学校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生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其中,寄宿生周一至周五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离校。每个学 期结束时,学校要
3、将学生进出学校登记资料存档备查。六、在正常上学时间未到校的学生,学校要主动与家长 联系和沟通,了解学生未到校原因。放学后未及时回家的学 生,家长要及时联系学校和班主任,共同查找学生去向。对 于外出打工的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 教育管理中心及学校做好劝返工作。七、无故旷课达一周以上,具体去向明确,两次以上劝 返未果的学生,学校要填报名单报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 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具体去向不明的,由学校和学生父母或 其他监护人共同向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当地派出所报 告查找下落。八、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做好辖区内学生的网格 化管理,特别是寒暑假和春节期间,要以自然村寨为单位加 强对学生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发现学生外出打 工,要及时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