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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老视成镜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2022年丹东市老视成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丹东市老视成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 的专项抽查、区县级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 照执行。抽查范围为丹东市内老视成镜生产、销售单位。本实施细则 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 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及附则。2产品分类2. 1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U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分类代码3303303. 1分类名称轻工产品眼镜老视成镜2.2产品种类按镜片材料可分玻璃片老视成镜、
2、树脂片老视成镜。按镜架材料可分为金属架老视成镜、塑料架老视成镜和天然 有机材料架老视成镜。2. 3术语和定义本细则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3企业规模划分根据老视成镜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老视成镜产 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表2企业老视成镜产品生产规模划分生产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销售额/万元23000 200 且 V 30002004检验依据GB13511. 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 10810. 1-2005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经备案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5抽样5.1 抽样规格型号在企业
3、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 格证明或者以其它形式表明合格(合格报告、企业相关人员确认等方 式均可)的产品。5.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5.2 . 1按相同生产厂、相同规格型号的老视成镜类别随机抽取。 每个受检企业抽样数量为抽样2副,其中检验1副,备样1副。5.3 .2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取方 法、抽取样品量与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相同。5.3样品处置5.3.1 对抽取的样品,在封条上分别注明“检验样品”与“备用 样品”,由抽样人与被抽查企业相关人员签字,当场对样品包装盒密 封,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 输过程中不会污损
4、。封条上至少要有抽样日期、抽样人签字、被抽查 企业代表签字、盖章以及抽样单位公章等相关信息。5.3.2 3.2抽取的样品应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人员负责运送至 样品检验机构。采用邮寄方式运送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对样品做好防 污损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运送。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5.3.3 备用样品及检验结束后的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避 免阳光直射的安全处。应保证备用样品在整个保存期间签封完整无损5.4抽样单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单,详细记录抽样信息。6检验要求6.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表3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重要程度或不
5、合 格程度分类A类B类b1球镜顶焦度偏差GB13511. 1- 2011GB10810. 1-20052光学中心水平偏差GB13511. 1-20113光学中心垂直互差GB13511. 1-20114标志GB13511. 1-2011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注:1: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 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注2:表3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 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6.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检验机构在接收样品时,必须认真检查样品的封样单有无破损、样
6、品是否完好,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作好相应记录。当光学中心位于镜圈几何中心上方时,“光学中心高度”记录为 “+”;当光学中心位于镜圈几何中心下方时,“光学中心高度”记录 为当检验项目需要拆卸镜片时,应先完成其他性能的检测。7判定原则7.1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合 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7. 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 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7. 3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 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
7、标准要求判定。7. 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 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 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7. 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 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7. 6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 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 明。7.7结论用语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依据2022年丹东市 老视成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所检项目合格。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依据2022年丹东市 老视成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严重不合格。8异议处理对被判定为不合格企业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8.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 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 明。8.2 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监 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细则对留存的样品 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复检项目如有仲裁法需用仲裁法进行复 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本细则编写单位: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所本细则由丹东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