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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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农村揩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摞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摞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摞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参与治理主力军作用,鼓励耕地经营权人积极参与揖荒地治理,建立椿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进摞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二、目标任务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揖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进搭荒地治理工作。20xx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完成摞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20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11个乡镇186个村的椿荒地治理任务。将榕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

3、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三、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摞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摞荒问题。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摞荒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揖荒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办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4、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

4、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四、实施步骤(一)成立机构(20XX年11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充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精准摸排(20XX年12月底前)。1、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采取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椿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

5、平台,对揖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揖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摞荒地统计提供准确基础数据。2、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按照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宿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入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揖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摞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为复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3、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摞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权未确认但一直由个人经营的摞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

6、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榕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三)分类施策(20XX年6月底前)。根据各乡镇、村摞荒地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1、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摞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进揖荒地复耕复种。2、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

7、作,采取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3、集体经营。鼓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摞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4、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揖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委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按

8、照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所有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四)督查巡查(20XX年7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摞荒耕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五)考核验收(20XX年8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

9、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摞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撤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摞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榕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

10、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对搭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摞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给予政策支持。(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搭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

11、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摞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索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办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摞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摞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附件:Lxx县揖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docx2.xx县各乡镇农村土地摞荒情况调查表(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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