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民工、协议工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民工、协议工安全管理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公司民工、协议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护民工、协议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来工程单位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矿业公司。第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把民工、协议工的安全管理和员工一样进行管理,保护他们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第四条:凡录用者必须经医院身体检查,提供近期身体健康状况证明,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有下列病症的人员任何单位不得录用:(一)年龄不满18周岁者;(二)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神经失常、严重贫血、四肢不全、抽风癫痫病者。(三)患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单位工作的疾病者。第五条:各单位使用民工、协议工必须事先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
2、同。(一)明确各方在安全上应负的责任及民工、协议工应遵守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二)明确民工、协议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理措施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处理办法。第六条:各单位使用的民工、协议工的数量和人员名单及工作任务,必须事先通知公司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以便安排教育和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第七条:各单位录用的民工、协议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作业。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准进入工作现场,不准上岗。否则,一切后果由用工单位负责。第八条:各单位所用民工、协议工,需要从事特种作业时,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后,再报集
3、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查,经过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才能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第九条:各单位所用民工的管理,必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指定专人分管安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每个施工点、每个岗位都有人负责安全;(二)坚持周四的安全活动制度,并有记录;(三)施工前,制定可靠的安全、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提出有关安全要求,坚持排班制度;(四)发放必需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并严格要求正确穿戴、使用;(五)凡从事井下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使用单位必须指派具备有一定生产实际经验的老工人负责技术指导和进行监督,并与民工队签订合同,明确任务。第十条:公司应设专人管理民工、协议工,既要管施工,又要管安全,加强对民工、协议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一)各单位领导要及时监督检查民工、协议工的安全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民工、协议工伤亡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外,还要追查有关领导责任。(二)民工、协议工必须服从用工单位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听用工单位指挥和不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民工、协议工,使用单位有权辞退。第十一条: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制度由XX矿业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