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城市防洪规划(2020-2035年)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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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嘉兴市城市防洪规划(2020-2035年)起草说明嘉兴市水利局近年来嘉兴市及其周边水利条件发生较大改变,亟需构建与嘉兴面临的新形势相匹配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升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基于此,嘉兴市水利局起草了嘉兴市城市防洪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出台背景2004年,嘉兴市编制了嘉兴市区城市防洪工程规划(修编),规划范围东起东环河和平湖塘,南临南郊河,西靠乍嘉苏高速公路,北依北郊河及新藤塘,东北至湘家荡,面积约为142.2k规划目标至2020年城市规划区域达到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和20年一遇的排涝标准,为近20年来嘉兴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重

2、要的水安全保障。目前,该规划年限已到,原规划范围已不能覆盖城市发展空间,不能有效指导嘉兴市城区防洪体系建设。且在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极端暴雨增加趋势下,以及在太湖水位上升、北排受阻、东泄不畅和城市下垫面发生较大变化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嘉兴所在的杭嘉湖地区水位呈逐年抬升的趋势。加之城市地面沉降以及部分堤段结构破损,嘉兴市城区的防洪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启动新一轮的嘉兴市城市防洪规划已刻不容缓。为此,嘉兴市水利局起草规划,与最新的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统筹落实城市防洪排涝的新要求,系统性规划近远期城市防洪相关内容。二、起草依据(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

3、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发(202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1)649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127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嘉政发(2021)6号)等。(三)规范规程:防洪标准(GB50201-2014),治涝标准(SL723-2016),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2016)等。此外,规划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太湖流域、浙江省、嘉兴

4、市等相关规划。三、起草过程我局作为起草部门,于2022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组建了起草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先后完成部门意见征求、专家评审会、网上公示等规定流程。部门单位征求意见情况。我局在规划初稿形成后,共开展了三轮意见征求。2022年8月和10月,先后两次向局内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共吸收采纳了市水利局(规划建设处、水资源水保处、工程管理处)、嘉源集团等部门单位共计44条反馈的修改意见。我局对反馈意见进行仔细梳理研究,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8日,第三次向各县(市、区)水利局及市级相关部门等13家单位书面征求意见,5家部门单位无意

5、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嘉源集团、经开区、南湖区等8家部门(单位)提出修改意见38条,对上述意见进行了采纳和响应。审查会情况。2022年12月8日,我局召开规划审查会,组织相关部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特邀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会后,根据审查会有关意见对报告成果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反馈采纳吸收情况汇总附后。四、主要内容本规划由十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介绍了嘉兴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并对相关规划进行了解读;第二部分为“防洪形势分析”,明确了嘉兴城市防洪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6、;第三部分为“目标与原则”,明确了规划范围、水平年、目标任务等内容;第四部分为“水文分析”,对设计暴雨和设计洪水进行了计算,明确了水利计算的水文边界;第五部分为“防洪工程规划”,基于太湖流域河网数学模型,明确了规划防洪方案和总体布局,提出了规划防洪工程方案;第六部分为“排涝工程规划”,构建了嘉兴市城区河网排涝模型,明确了规划排涝方案和总体布局,提出了规划排涝工程方案;第七部分为“规划工程布置及构筑物”,明确了工程等别与建筑物级别,提出了工程总体布置;第八部分为“城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提出了城防工程引水功能、通航功能和“城防+”融合规划方案;第九部分为“非工程措施规划”,明确了城市防洪管理的相

7、关要求;第十部分为“综合管理规划”,明确了城市防洪工程管理体制和机构等内容;第十一部分为“环境影响评价”,分析了规划工程的环境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二部分为“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提出了规划工程的总投资,并明确了工程分期实施安排;第十三部分为“经济评价”,对项目的经济合理性进行了评价;第十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从组织体系、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五、其它事项此次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规划(送审稿),经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对外发布。附件:征求意见反馈采纳吸收情况汇总附件:征求意见反馈采纳吸收情况汇总单位名称序号意见采纳情况说

8、明市财政局/无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建议对于新建、改建闸(泵)站等建设项目依据已批“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合理选址,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采纳已完成矢量工程布局图,提供自规局与已批“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核对。2建议防洪排涝工程涉及相关设施等请提供矢量数据开展多规协同,并将数据纳入规划“一张图”系统。采纳已完成矢量工程布局图,提供自规局供纳入“一张图”系统。3建议规划依据中:相关规划中去掉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与近期批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做好衔接。采纳已在规划依据中删除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O4近期规划年限建议由2030年调整为202

9、5年,便于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保持一致。采纳已修改,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为2035,增加远景2050年展望。5防洪排涝工程涉及的河道调整请提供矢量数据开展多规协同,并将成果数据纳入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采纳已补充本规划骨干河道规模相关说明,即本次城防规划内部河道整治方案根据秀洲区水域保护规划和南湖区水域保护规划确定。见6.4.4.3节。6城市防洪+融合方案建议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资源保障的可行性。采纳已补充城市防洪+融合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7随着市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弃土处置压力越来越大,建议“分片防洪”规划中确定可以抬升地块及弃土存放量。采纳已在“分片防洪”规

10、划中对可存放弃土的地块补充描述。市生态环境局/无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根据浙江省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33/T1109-2020)要求,嘉兴中心城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30-50年。本规划中除城防范围采用30年一遇,其他好区均只有20年一遇,排涝建设标准偏低,建议适当提高排涝建设标准。采纳本次规划的排涝规模能够与嘉兴市城镇内涝防治规划的成果衔接。如表6.6-1所示,本次研究中心城区包围圈、城西片、沈家桥片的排涝模数高于嘉兴市城镇内涝防治规划的排涝模数,意味着镇规划的排涝泵站的规模能够满足相关内涝防治标准;对于七星片区,虽然本次研究计算的排涝模数略低于嘉兴市城镇内涝防治规划的排涝模数,但

11、结合南湖区水域保护规划中有关河道整治的方案,可以提高片区内河道的行洪功能,进而增强片区的排涝能力。9不同片区地面控制标高宜参照城镇内涝防治规划成果,与现行规划控制标高结合。例如:本规划中城防包围圈内地面控制标高取2.3m,在满足城镇内涝防治达标率95%的前提下,结合现行规划控制标高可取2.72u采纳各片区地面控制标高已参照城镇内涝防治规划成果与现行规划控制标高结合进行调整和完善,详见6.4.2.6节。10城镇内涝防治规划中城防包围圈总排涝规模300m7s,水域面积12.37km最高控制水位2.04m条件下才可满足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本规划中城防包围圈总排涝规模313/S,水域面积lL6km

12、最高控制水位2.16m条件下可满足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德议对该结果需重新复核确认。采纳已对本规划计算结果进行复核,仍采用该结果。本规划城防包围圈排涝规模计算成果仅比城镇内涝防治规划高4%,差异不显著。因此,建议以本次成果为准。11新藤塘部分河段处于石臼漾水厂水源保护区,可能无法行泄,建议复核城西片和沈家桥片排涝工程计算中是否考虑该因素。采纳该水源保护区为非一级水源保护区,因此新藤塘可以承担行泄功能。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无意见/嘉兴市应急管理局12267页汛期严格执行当地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调度并及时执行有关防汛抡险适宜。“修改为”汛期严格按城市防洪工程控运计划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并执行有

13、关防汛抢险事宜。采纳已修改。13268页“当片区外河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时,应当服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配合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抗洪抢险工作,并根据相关预案配合组织群众避灾。“修改为:”当片区外河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时,应当服从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的调度,配合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抗洪抢险工作,并根据相关预案配合组织群众避灾。”采纳已修改。14271页删除加强避灾体系建设小节中的1)安全排查、2)完善警示标牌设置、4)海上避险设施建设相关内容,保留避灾安置场建设相关内容并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避灾安置网络建设,满足安全避险需求。避灾安置场所应根据就近就便、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

14、则,在市、县、镇、村设立避灾安置场所。避灾安置场所选址应为交通便利、人员转移快捷、地势较高的平坦区域,其规模满足人员安置的需求,并应配合必要设施,保证正常生活。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采纳已修改。15289页“南湖区和秀洲区好区仍由各区应急局和农业农村办管理,汛期均服从市防汛部门的指令。”修改为“南湖区和秀洲区好区由当地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管理,汛期均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290页“南采纳已修改。湖区和秀洲区好区仍由各区应急局和农业农村办管理。”修改为“南湖区和秀洲区好区由当地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管理。”291页“在遭遇超标准洪水(台风强降雨、瞬时强降雨)情况下,城市防洪大包

15、围以及各片区运行调度应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在汛期一般洪水情况下,城市防洪大包围以及各片区运行调度应由嘉兴市水利局、各区应急局和农业农村办管理”修改为“在汛期一般洪水情况下,城市防洪大包围以及各片区运行调度应由嘉兴市水利局、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管理”;在遭遇超标准洪水情况下,由市水利局视情提请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后决定。”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16规划中涉及到大运河嘉兴段(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塘、环城河、杭州塘的工程在施工前要履行文物报批手续。如其他工程涉及到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划的,也应提前与文物部门联系。采纳已在实施计划中补充相关要求。见12.3节。嘉兴

16、市交通运输局17文本第25页:清水生态网规划:结合行洪航运网建设,隔离高等级航道,消除航运浊度影响。建议取消隔离高等级航道此表述。修改为:结合行洪航运网建设,通过实施高等级航道疏浚等工程,减少航运浊度影响。采纳已修改。18文本第194页:嘉兴市中心城区防洪包围圈堤防高程4.5米。建议:因地制宜,分段进行论证,优化防洪墙高度,采取相应工程管理措施后可适当降低防洪高度,同时堤防型式建设需考虑与两岸生态环境相协调及原有航道护岸的稳性,满足美丽航道建设要求。同时将防洪堤的采纳1 .水工章节补充堤顶高程的计算过程和成果,同时在实施建议中补充说明:下一步实施中考虑可操作性、实施难度等因素,因地制宜提出允许

17、越浪、以宽度换高度等工程管理措施后降低防洪高度的原则性建议。见12.3节。2 .已与自规部门的三区三线成果进行衔接,在投资中已考用地等征迂纳入城市防洪项目内。虑用地征迁费用。19文本第30页:规划主干河道断面控制参数北郊河边坡系数1:2.5。建议:北郊河的边坡系数调整为1:4,与杭申线航道改造工程相一致。采纳已修改。20文本第121页:建议在通航河道上新建闸站需满足航道通航净空尺度的相关要求采纳已在8.2城防工程通航功能规划和12.3实施建议中补充相关要求的说明。嘉源集团21第45页“包围圈面积94.12k)2根据初设文件应调整为“包围圈面积92.04km;其中堤防长度为52km”根据实际现状

18、应调整为“54.4km”;采纳已将“包围圈面积94.12km2”调整为“包围圈面积92.04km2w;“其中堤防长度为52km”调整为“54.4km”。22第90页表格中心城区防洪包围圈闸(站)数量“52”应调整为“53”;采纳已将表格中心城区防洪包围圈闸(站)数量“52”调整为“53”O23第95页”堤防长度为51.9km”应调整为“堤防长度为54.4km”;“水闸47座,闸站5座”应调整为“水闸48座,闸(泵)站5座”;采纳第95页“堤防长度为51.9km”调整为“堤防长度为54.4kmw;水闸47座,闸站5座”调整为“水闸48座,闸(泵)站5座”;24第116页“堤防长度达到50.024

19、km,水闸共计53座,闸站6座,堵坝1座”应调整为“堤防长度达到50.024km,水闸共计50座,闸(泵)站6座,堵坝2座”;采纳调整为“堤防长度达到50.024km,水闸共计50座,闸(泵)站6座,堵坝2座”.25第116页南郊河东段新建堤防4.13IknI(纺工路嘉南线、王庙塘闸站南侧)、水闸13座(含3座闸门泵)、闸站1座(王庙塘枢纽)、堵坝1座,应调整为“新建堤防4.131km(纺工路嘉南线、王庙塘闸站南侧)、水闸9座(含3座闸门泵)、闸站1座(王庙塘枢纽)、堵坝2座,”;采纳调整为“新建堤防4.131km(纺工路、嘉南线、王庙塘闸站南侧)、水闸10座(含3座闸门泵)、闸站1座(王庙塘

20、枢纽)、堵坝2座,”;26第197页表格中因为殳庄港闸更改为殳庄港堵坝、六五采纳第197页表格中殳庄港闸、六五房浜闸删除;房浜闸因方案变动而不新建,故建议以上两项在表格中删除;27再增加以下内容:1、外环河快速行洪通道改造提升工程;2、三店塘船闸工程;3、六个小包围提标智慧化改造工程;4、城市防洪大包围工程数字化改造工程;采纳1 .已在防洪规划方案中考虑了外环河提升工程的工况条件,本次防洪规划方案与该工程进行了衔接,为快速行洪通道创造了条件。2 .已在交通运输局意见回复中(第20条)进行了回应。即,已在8.2城防工程通航功能规划和12.3实施建议中补充相关要求的说明。3 .已在智慧平台构架方案

21、章节补充六个小包围提标智慧化相关内容。4 .城市防洪大包围工程数字化改造的相关内容已在智慧平台构架方案章节中提到。28一项内容请设计单位再分析:中心城区引水功能,在九水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后将不再具备,城防工程改为封闭运行,引水模式应改为生态水的调度管理模式。采纳已增加8.L2节,体现了与九水水生态修复工程的衔接。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意见/秀洲区人民政府/无意见/经开区29建议本规划与我区在编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防大包围外区块)防洪规划进一步衔接,优化口门建筑的布设,如P127秦湖的口门建筑建议布设在与南郊河交口处等;采纳已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防大包围外区块)防洪规划进行衔接,

22、调整口门建筑布设。30P315近期实施安排中,涉及经开范围的高铁新城片区、红联片区、洪合片区建议排涝标准按照20年一遇;采纳已根据调整的规划水平年,对实施安排做了修改。31PI54、P155高铁新城片、红联片控制地平标高为2.65m、采纳已在第9条意见中进行响应。洪合片区控制地平标高为2.99m,远低于现状大部分地块标高,建议复核控制地平高程,且不低于现状地面标高;32复核河道整治方案内容中相关河道的已实施情况,建议对计划整治的河道应提出相应的规模要求;采纳已补充河道整治规划内容。详见附表2。33建议将近期、远期建设内容按片区列表、附图;采纳已补充列表和附图。34P104表格中所在乡镇街道填写

23、有误;采纳经核对已对所在乡镇街道进行修改。35P156表6.4T区域与规划所属片区不对应。采纳已删除表6.4T中区域一列。南湖区36建议进一步复核完善规划文本内容。如Pl前言第二段“保护了嘉兴市政府、秀城区政府”修改为“保护了嘉兴市、南湖区”;P289综合管理规划中“工程管理机构应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建议修改为应由嘉兴市水利局的统一领导,“南湖区和秀洲区好区仍由各区应急局和农业农村办管理”建议修改为仍由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和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管理。采纳已修改。37建议结合现状及有关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片区的防洪格局。如大桥片区规划在气闷港、三子桥港分别设置气闷港水闸和三子桥港闸站,但现状企业有船只通航情况,建议充分考虑实际需求优化布局;农建片区建议充分考虑规划道路及沿线企业用地红线的关系,优化工程布置。采纳1.结合第20条意见,在8.2城防工程通航功能规划和12.3实施建议中,补充了下一步工程实施中考虑通航要求的说明。2.已与三区三线成果进行衔接。38建议进一步复核工程投资及实施时间安排,并由市级有关部门统一实施。采纳已根据规划水平年优化实施计划安排,已复核投资。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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