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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记载每个人成长过程的全部文件材料,又是干部人事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正确选拔使用人才的可靠依据。为了更好地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必须经常保持它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为此,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精神,制定本规定。一、干部人事档案收集范围L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2 .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3 .录用和聘任干部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解聘审批表,辞退、辞职审批材料。4 .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2、5 .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6 .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7 .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8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证明;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表等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9 .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
3、的有关材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先进事迹登记表。10 .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调查报告,本人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销处分的有关材料,通报批语材料,法院判决书,结婚、离婚材料等。IL干部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调动鉴定、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离(退)休审批表。12 .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等材料。13 .办理出国(出境)审批
4、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或鉴定材料。14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15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中形成的材料:有身体残疾的检查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16 .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二、归档办法及要求1 .机关各部、处、各总支、各院、所等部门要建立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的人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在形成材料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人事档案事归档。2 .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其中由组织上形成的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时间。3 ,归档材料的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书写。4 .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统一使用十六天规格的办公用纸,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用复印件存档,须经主管部门注明并盖章。5 .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各单位、各总支的人事、组织干事必须经过认直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