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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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4万亩、总产量2.81万吨,油菜播种面积3100亩、总产量370吨的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坚持“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谁多得”导向,聚焦大户、水稻生产、粮食生产功能区,进一步优化完善扶持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今年,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连作晚稻每亩分别补贴370元、380元(含统防统治60元,下

2、同),其它粮食作物(含第二茬的再生稻)每亩补贴220元。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给予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对种植油菜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给予每亩200元的直接补贴(己享受椒政办发2017)7号文件政策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落实好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逾期贷款不予贴息;继续做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生产主体,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保费由财政全额承

3、担;对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户,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全面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水稻连阴雨气象指数保险。二、落实粮食订单收购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当稻谷、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入市收购,所产生的差价、利息和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粮源优先落实到规模种粮主体,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区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区级储备稻谷(含订单水稻种子)和小麦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早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晚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小麦订单

4、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不超过150元;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同时,对农户交售的订单早晚稻给予15元/吨的运费补贴。国有粮食收储公司要做好粮食收购“一站式”服务,完善除杂机、输送机等机械设备配置,方便农民售粮。按椒发改粮(2020)12号文件规定做好“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府贴息发放工作。开展订单粮食“诚信”活动,按椒发改粮(2019)26号文件要求,对历年订单履约率高、粮食质量好的签约对象,适当提高“订单粮食”数量和奖励。深入推进“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对优质晚稻谷进行额外奖励,拓展营销渠道,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三、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坚持“藏粮于地”战

5、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确保耕地资源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严格治理抛荒”的原则,态度坚决、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对整治优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加强管护利用,确保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统筹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补建高标准农田1600亩,坚持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健全日常管护,强化用途管制,切实增强农田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能力。鼓励种粮农户特别是大户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翻整地等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

6、利用工作。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全面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强粮油生产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应用。对验收达标的水稻高产高效创建示范方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获省、市好稻米“金奖”的主体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广适、低损收获品种,确保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力实施“肥药两制”改革,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实行肥药使用减量增效。推进“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对应用配方肥实行补贴,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集中连片综合应用杀虫灯、性诱剂及种植香根草、菊花、向日葵

7、等绿色防控技术300亩以上的,按防控设施(含购买香根草、菊花、向日葵等种子种苗成本)当年实际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20元/亩。加快农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对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每亩给予生产主体(或农户)100元作业补贴;对专业服务组织在区内开展统一育秧、无人机植保等服务的,每亩分别给予10元、2元补助,最高20万元补助。五、创新生产体制机制。加强经营机制创新,进一步培育生产主力军、主平台。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有序连片流转土地发展粮食生产,推进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提高规模经营水平,确保种粮规模化率达60%以上。支持各类

8、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种粮大户和小农户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和全过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对为散户提供水稻统一育插秧服务面积IOO亩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3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其在区内实际服务面积,各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已享受台政发(2021)20号文件水稻机械化栽植、统一育秧、无人机植保等政策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鼓励跨区域组建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以联合社作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申报主体的,在享受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加快农作制度创新,大力推广西兰花-早稻、大棚甜瓜-晚稻等新型粮经轮作模式,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在符合规

9、模种粮补贴条件的前提下,对前作为大棚瓜菜的晚稻给予每亩380元的补贴。开发利用冬闲地,充分利用果园、菜地等空地,间作套种大豆、豌豆、甘薯等杂粮,提高粮食复种指数。六、压实粮食生产责任。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富强的保障。“洪范八政,食为政首”。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以超常超强力度抓好粮食生产。各地要根据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扎实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治“后半篇文章地着力改善耕种条件,引导农民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水稻。加强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对粮食稳产增产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等种粮主体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重农抓粮积极性。涉农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帮助农民群众纾困解难。强化“饭碗论”“底线论”“红线论”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粮油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粮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把补贴面积的审核关,做好补贴资金申报发放的信息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防止虚报骗补,保障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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