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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会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切实将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安全会议事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会议类型及召开时间(一)安委会会议。安委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调整会议时间,具体时间由安委会主任确定。(二)安全工作周例会。每周二召开15:3016:30(如变化,另行通知)(三)安全工作月例会。每月20号之后的第一个周二下午,15:3016:30(如变化,另行通知)(四)生产车间周例会。
2、每周五召开15:3016:30(如变化,另行通知)(五)其他会议另行通知。第三条参会人员(一)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组长主持,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时,参加人员视会议内容需要确定。(二)安全工作周/月度例会,由安全管理部部长主持,公司领导及各车间、各部室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三)生产车间周例会,由生产车间主任、分管副厂长主持,车间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四)其他会议按需确定参会人员。第四条安委会会议内容(一)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精神;(二)研究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四)审定下达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五)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项目,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并做出决策或决定;(七)讨论研究对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第五条安全工作月/周例会内容(一)安全管理部汇报上月/周全厂总体安全生产情况,及上月/周例会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包括作业票执行情况),并就日常管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工作和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各厂、部门的经验和做法,传达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二)各单位汇报上月/周安全生产情况,目前存在问题,以及提出下月/周安全工作安排和重点。(三
4、)公司领导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指导,并就会议中提出的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四)对各厂、部门发生的一般(轻伤)以上的事故进行讨论,就事故性质、责任人、处理意见等进行认定,进行安全生产方面学习。第六条生产车间周例会内容(一)各工段、班组汇报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及上周例会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包括作业票执行情况),并就日常管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二)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工作和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各工段、班组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传达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三)各工段、班组汇报上周安全生产情况,目前存在问题,以及提出下周安全工作安排和重点。第七条落实会议精神具体要求
5、(一)安全管理部要做好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例会会议记录,并将会议记录和纪要备案,将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及公司领导的指示、要求及时向各单位进行宣传贯彻,并跟踪监督执行情况。(二)生产车间要做好车间安全工作例会会议记录,并将会议记录保存,将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及公司领导的指示、要求及时向车间进行宣传贯彻。(三)安全管理部对会议事项决定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上报或下发有关单位,对会上制定的工作措施和完成期限要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安全管理部要跟踪监督执行情况。(四)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会,违者处以100元/人封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缺勤的处以300元/人罚款。指定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指派他人参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提前说明,违者处以100元/人罚款。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接打电话,确有必要需到会议室外接打,违者处以100元/人*次罚款。(五)各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反馈于安全管理部,注明完成情况,未完成项要注明已进行程度和未完成原因。(六)安全管理部要在会议结束2日内,将会议纪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车间。第八条本办法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