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工程技术交底模板.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13669 上传时间:2023-04-1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5.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工程技术交底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工程技术交底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工程技术交底模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工程技术交底模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工程技术交底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工程技术交底模板.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交底部位日期年月日交底内容一、施工准备(一)作业条件1加套简挤压接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操作。2、 工程开工前,应由套筒挤压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必须记载送检试件的各项参数。包括套筒长度、外径、内径、挤压道次、挤压力、压痕处平均直径或挤压后套筒长度,以便对挤压接头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3、 钢筋挤压连接作业开始前,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挤压接头工艺检验,以便检查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所确定的工艺参数是否与本工程的钢筋相适应。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4、 检查挤压设备是否正常、并试压,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5、 熟悉图纸。(二

2、)材料要求1、 钢套简应有出厂合格证。套简的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规定。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等缺陷。套简在运输、储存中,应按不同规格分别堆放,不得露天堆放,防止锈蚀和沾污。2、 钢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还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三)施工机具压接钳、超高压泵站、超高压油管、卡板等。二、质量要求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工程质量要求参见本书“钢筋锥螺纹连接工程”章节中相应部分。三、工艺流程钢筋下料f作定位标记一挤压一质量检查四、操作工艺1、 清除钢筋端头的锈污、泥沙等杂物。如:钢筋端头呈马蹄形,有飞边、弯折或纵肋尺寸超大者,应先矫正或砂轮修磨。2、 在钢筋端头作定位标记和检查标记

3、。用红色油漆划3un宽的线作标记。定位标记的位置为套筒长度的一半减去5mm,检查标记与定位标记间距301o3、 挤压操作时采用的挤压力、压痕处外径或挤压后的套筒长度、挤压道次均应符合型式检验确定的技术参数。4、 按钢筋定位标记将钢筋插入套筒。压钳就位时,应对准套筒压痕定位标志线并垂直于被压钢筋的横肋。挤压应从套筒中央逐道向端部进行。每次施压时要严格控制压力。认真检查压痕深度,深度不够的要补压.超深的要切除接头重新连接。GD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5、为加快施工进度,先在地面上挤压一端套筒,压另一端。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再在施工作业区按工艺要求挤注意套筒内不得有砂子等杂要注

4、意钢筋插入套筒的长度,检查定位标记线,防止压空。物。专业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注意事项: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脚不准进入施工现场。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7、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

5、定要穿防滑鞋.8、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9、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10、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11、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1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13、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14、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15、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