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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戚都京都新区旗会应急预嗓(曲行J1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成都东部新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东部新区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成都市粮食应急预案(试行)成都东部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都东部新区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东部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成都东部新区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在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进出口等方面开展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
2、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区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供得上”,坚决守好粮油保供稳市底线。(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协调行动,组织开展应对工作。(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
3、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4)反应及时、高效处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1. 5等级划分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1.1. 1重大:7个以上镇(街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1.5. 2较大:2个以上6个以镇(街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1.6. 3一般:1个镇(街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管委会粮食应急指挥机构管委会粮食应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管委会专班)是东部新区应对粮食应急事件的领导机构。在
4、党工委委、管委会和应急安全减灾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应对粮食应急事件,保障粮食市场供应。2.5.1 管委会专班组成指挥长:分管副主任副指挥长:战略研究局局长成员:党群工作部、战略研究局、投资促进局、财政金融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应急安全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农发行简阳市支行有关负责同志,根据应急情况可适时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参加。2.5.2 管委会专班主要职责(1)贯彻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以及成都市粮食应急工作专班要求,负责东部新区粮食应急保障工作。(2)做好粮食市场跟踪监测,根据应急需求适时向管委会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相关建议,经管委会同意后
5、组织实施。(3)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粮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4)及时向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通报)粮食应急保障情况。(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2.1. 3管委会专班办公室及其职责管委会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战略研究局,办公室主任由战略研究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根据应急状态下东部新区粮食市场动态,向管委会专班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和方案。(2)按照管委会专班部署,联系管委会专班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展粮食应急工作。(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审核重要文稿,上报相关文件。(4)协助有关部门(单位)核定实施本预
6、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5)组织开展粮食应急演练。(6)完成管委会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2.1.4管委会专班成员单位职责(1)党群工作部负责指导做好相关新闻报道;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舆论引导。(2)战略研究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市场行情进行监测和分析预测,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保障工作,完善区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粮食的加工生产;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3)战略研究局、投资促进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应急粮食调运、进口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4)财政金融负责安排、筹集实施本预案应由区级财政承担
7、的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5)公共服务局负责调度应急运力,做好应急粮食的运输组织、协调和保障。(6)综合执法局负责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应急安全管理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滑坡;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市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事件粮食应急的现场指挥协调工作。(8)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9)农发行简阳市支行
8、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10)其他有关成员部门(单位)在管委会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2. 2镇(街道)粮食应急指挥机构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确保粮食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在本辖区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首先要启动本级粮食应急响应。如果未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可申请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进行支援。3监测预警2.1 市场监测预警战略研究局、应急安全管理局会同投资促
9、进局等部门,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新区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分析与预警,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加强粮食市场信息发布,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各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市场动态的监测分析与预警,并按照管委会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发布相关信息。3. 2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管委会专班成员单位及时监测职责范围内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异常现象,对异常原因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建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及时向管委会专班办公室
10、报告监测和处置情况。管委会专班办公室根据需要发布相关信息。各镇(街道)及时监测辖区内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异常现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和秩序,并在1小时内向管委会专班办公室报告事件简要情况。4. 3应急报告战略研究局会同投资促进局、应急安全管理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镇(街道)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管委会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洪涝、地震、干旱以及其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
11、波动的。(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4应急响应5. 1等级划分4.1.1区级粮食应急响应东部新区区级粮食应急响应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响应由管委会专班报管委会同意后组织指挥应对;二级响应由管委会专班组织指挥应对;三级响应由战略研究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出现重大粮食应急状态,启动区级粮食应急响应;出现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较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区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4.1.2镇(街道)级粮食应急响应本级辖区或相邻周边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应迅速启动镇(街道)级粮食应急响应。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可
12、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级应急响应分级级别。4. 2应急响应条件1 .2.1启动区级粮食应急响应条件4 .2.1.1三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1) 24个镇(街道)出现粮食价格大幅上涨,较大范围群众集中抢购的情形;(2) 24个镇(街道)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的情形;(3)超过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处置能力,党工委、管委会认为需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5 .2.1.2二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1) 56个镇(街道)出现粮食价格大幅上涨,较大范围群众集中抢购的情形;(2) 56个镇(街道)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的情形;(3) 56个镇(
13、街道)启动本地粮食应急预案;(4)超过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处置能力,党工委、管委会认为需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4.2.1.3一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1) )7个以上镇(街道)出现粮食价格大幅上涨,较大范围群众.集中抢购的情形;2) )7个以上镇(街道)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的情形;3) )7个以上镇(街道)启动本地粮食应急预案;(4)超过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处置能力,党工委、管委会认为.需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4) 2.2启动镇(街道)级粮食应急响应条件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根据本地区粮食生产、储备、销售、价格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和完善本地粮食应
14、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具体分级条件。5) 3应急响应程序出现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时,管委会专班应立即研判形势,作出评估和级别判断,向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区级层面粮食应急响应建议,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并向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报告。出现较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时,镇(街道)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按程序启动本级粮食应急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报告。5应急处置6) 1区级应急处置5. 1.1信息报送出现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时,管委会专班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管委会专班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有关情况,采取
15、措施对应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及时向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响应级别;(2)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3)动用区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4)动用区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5)其他配套措施。5.1.2管委会专班处置措施管委会批准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管委会专班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接到管委会专班启动预案的通知后,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1)召开应急工作会商会,作出应急工作部署;(2)启动粮食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实时监测粮食生产、加工、库存
16、、流通、消费、价格,分析供求形势;(3)适时启动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系统,组织开展粮食质量检验、监管,确保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4)适时适量动用地方粮食储备,一次动用市储备粮数量在500吨以下的,经管委会授权,管委会专班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5)根据需要,实施政府储备粮加工,增加成品粮库存,满足应急保障需要;(6)在区级储备粮源出现紧张状态时,由管委会专班请示管委会向临近区(市)县商调应急粮食或向成都市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7)按规定执行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政策;(8)按规定执行价格干预措施;(9)必要时,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粮食,依法征用仓储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保障粮食供应的物资(一级
17、响应);(Io)必要时,实施粮食限量、限价销售和供应等应急措施(一级响应);(11)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12)其他必要措施。5.1.3镇(街道)指挥机构处置措施镇(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接到管委会专班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1)进入区级应急状态后,24小时监测本地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管委会专班办公室;(2)镇(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18、3)迅速执行管委会专班下达的各项指令。5.2镇(街道)应急处置出现较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时,由镇(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报经同级政府(办事处)批准后,启动镇(街道)粮食应急响应,并及时向管委会专班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启动镇(街道)粮食应急响应后,镇(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根据粮食市场出现的应急状态,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如不能满足应急供应需求,确需动用上级储备的,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向管委会专班提出申请,由战略研究局、财政金融局、农发行简阳市支行等部门(单位)提出动用方案,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5.3信息发布管委会及镇(街道)粮食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
19、原贝L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粮食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原则,回应社会关切,疏解负面情绪,合理引导预期。5.4应急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分级负担,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按程序报批应急动用的粮食发生的合理支出进行审核,并及时进行清算。5.5应急处置效果评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对应急处置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相关政策。5.6应急结束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向同级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提出终止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
20、施,恢复正常秩序。6恢复和重建6.1补库各级地方储备粮食应急动用后,由同级粮食和储备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补库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适时下达补库计划,及时恢复储备粮库存数量,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等量补库。6. 2应急能力恢复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的需求和动用情况,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加强区外粮食采购调入、强化应急网点和仓储设施建设等措施,及时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7保障措施7. 1粮食储备保障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健全完善储备管理和轮换机制,确保储备常储常新,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严格落实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确保成品粮油储备不低于省、市核定
21、数量。7. 2应急网络保障7. 2.1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原则,根据应急加工需要,将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政府定点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7.2. 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选择信誉好的粮食企业、放心粮油供应点、军粮保供网点、连锁超市、商场及其他粮食零售企业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7.3. 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网络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
22、食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7.2.4强化粮食应急企业管理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当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随时掌握企业的动态。应急加工和供应指定企业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7.3基础设施保障依托储备基地、粮食仓储、物流园区等,统筹整合加工、储运、配送、供应、铁路专用线等资源,加强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提高区域应急保障能力。7.4资金人员保障各级政府将粮食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
23、强人员和设施的配备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队伍应急实战能力。7.5信息化保障各级政府、管委会专班成员单位应加强本地、本部门(单位)信息化建设,发挥综合应急调度作用,在应急状态下实现粮食统一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调联动、发展趋势科学预判。8附则8.1责任对在粮食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8.2预案管理与更新镇(街道)政府应根据本预案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级粮食应急预案。8.3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8.4预案解释本预案由战略研究局负责解释。8.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