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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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1总则1.l编制目的加强粮食安全领域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全区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维护全区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粮食流通管理办法XX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应急预案xx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粮食

2、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由自治区和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地方粮食事权各负其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强化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反应及时、处置高效。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2组织体系2.1 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3、,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任总指挥,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粮食和储备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厅、统计局、粮食和储备局,宁夏军区保障局,农发行宁夏分行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地方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2.1.1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粮食应急保障工作。(2)做好粮食市场跟踪监测,根据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上涨状况,判断粮食应急状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启动

4、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负责自治区粮食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地区落实粮食应急措施,并组织进行督导检查。(4)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粮食应急保障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军队通报有关情况。(5)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1.2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由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分管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监测和掌握全区粮食市场动态,根

5、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动态,向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和方案。(2)根据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联系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上报)有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4)协调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5)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演练。(6)完成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1.3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粮食应急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2)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负责指导事发单位(地区)做好食

6、品安全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对网上涉及粮食安全有害信息进行研判处置。(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实施粮食市场监测、调控和供应保障工作;完善应急粮食投放网络建设,完善自治区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的建议;在必要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4)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运输线路的通行秩序,及时组织依法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5)自治区财政厅:XX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安排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6)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及

7、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运输,对粮食应急运输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保障。(7)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产量,促进产需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8)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组织协调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成品粮油进货、销售工作,同时提供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成品粮油供应相关信息。(9)自治区应急厅:负责指导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引发的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0)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粮食市场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

8、市场秩序;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对粮食加工、销售中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11)自治区统计局:配合做好粮食应急工作相关的生产和消费数据统计监测工作。(12)宁夏军区保障局:XX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协调军粮供应,畅通军粮保障渠道,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工作,必要时提供运力支持。(13)农发行宁夏分行:负责落实应对粮食应急工作所Jeo2.1.4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专项工作组及其职责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5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如下:(1)监测预警组牵头单位: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成员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9、、市场监管厅、统计局主要职责: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进行定期监测和趋势分析;应急状态下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粮食市场价格实施日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并落实应急调控措施。(2)应急供应组牵头单位: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成员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厅、交通运输厅、农发行宁夏分行主要职责:提出储备粮动用方案、调入(进口)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建议;制定下达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和供应计划;指导监督应急粮食储存企业及时向加工企业运送原粮,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工作;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掺杂使假、

10、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质量的监督检查。(3)应急保障组牵头单位: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成员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发行宁夏分行主要职责:落实自治区级粮食应急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动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安排应急运输工具;负责组织运粮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4)信息宣传组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主要职责:按照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粮食应急信息和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5)治安保障组牵头单位:自治区

11、公安厅成员单位: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市场监管厅、商务厅主要职责:维护粮食应急时期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防范和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2.2市、县(区)粮食应急指挥机构市、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首先要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如果未达到预期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由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逐级提请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调控。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要按照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3粮食应急

12、状态和分级3.1粮食应急状态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引起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价格大幅上涨、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3.2粮食应急状态分级粮食应急状态按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3.2.1 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XX市和2个以上地级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XX市和2个地级市同一时期启动市级粮食应急预案,超过地级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自治区党委、政府认为需要以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形。3.2.2 重大粮食应急状态:XX市或2个以上地级

13、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XX市或2个以上地级市同一时期启动市级粮食应急预案,超过地级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自治区党委、政府认为需要以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形。3.2.3 较大粮食应急状态:XX市以外1个地级市较大范围内或地级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超过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地级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以较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形。3.2.4 一般粮食应急状态: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以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形。4监测预警4.1 市场监测预警4.1.1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XX有关部门,对国内、区内粮食市场供求变化进行监测和预

14、警分析,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进出口、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同时加强粮食市场信息发布,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市场监测应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4.1.2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监测预警与分析,并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4.2 应急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XX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等部门建立全区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区)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商务、农业农村和

15、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洪涝、地震、干旱以及其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3)其他引起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5应急响应分级和措施5.1 响应级别自治区粮食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IV、In级、II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发生粮食应急状态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5.1.11 V级响应。出现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粮食应急指挥机构,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并向市

16、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视情决定启动IV级响应,及时连线调度,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应急发生地,指导协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5.1.12 I级响应。出现较大粮食应急状态时,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及其粮食应急指挥机构,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并向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视情决定启动In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实施全区粮食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实时监测各地粮食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分析供求形势,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情况。(2)指导市级指挥部做好粮食应急处置。(3)派出工作组赶赴应急现场,协调指

17、挥应急处置。(4)视情协调组织粮食应急调运、加工和供应。(5)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6)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随时掌握应急处置进展情况。5.1.3II级响应。出现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时,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商研判,向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启动响应建议,由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II级响应,并向国务院和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1)启动本预案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动用自治区级

18、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以及资金安排、补贴来源;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包括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其他配套措施。(2)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实施全区粮食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实时监测各地粮食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分析供求形势,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向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市人民政府通报情况。(3)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及相关授权的承储企业负责执行自治区级储备粮动用计划,落实粮食出库点,及时拟定上报运输计划,协商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确保粮食在规定时间内调拨到位,

19、并将落实情况分别报送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4)组织粮食应急调运、加工和供应。(5)向应急地区居民公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临时设立的粮食发放点。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6)根据需要,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7)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8)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研究提出需国家支援的事项。(9)执行国务院或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5.1.4I级响应。出现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时,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

20、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商研判,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响应级别建议,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启动I级响应,并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做好II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国家工作组指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2市、县(区)应对措施5.2.1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时,市、县(区)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接到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通知后,立即组织落实应急措施。(1)24小时监测本地区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应在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

21、挥部办公室。(2)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统一安排和调度、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3)迅速落实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5.2.2出现较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时,市级或县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必要时,应及时动用本级政府储备粮。(1)按照权限及时组织筹集和调运地方储备原粮及成品粮,在4小时内向上一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组织筹集和调运情况。(2)向应急地区居民及时公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临时设立的粮食发放点,并向上一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时报备应急供应网点和临时发放点日供应粮食品种及数量。(3)发布命令

22、指挥本地区粮食应急加工、配送和调运,并及时向上一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备应急加工企业、配送中心和调运企业加工、配送和运输等情况。5.3 分级动用机制5.3.1 启动In级、IV级应急响应,如动用县级、市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向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XX有关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一次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数量在2万吨以下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5.3.2 启动工级、II级应急响应,如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需要动用中央储备

23、粮的,由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提出动用申请。5.4 信息发布各级粮食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粮食应急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应依法、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客观。应急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等措施,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持续发布权XX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加强舆论引导。自治区级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自治区层面的工作信息由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开展相关新闻报道,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解社会矛盾和紧张预期。5.5 应急结束

24、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各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逐步恢复正常秩序。6恢复和重建6.1 应急经费的清算6.1.1 自治区财政厅XX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发生的合理支出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对应急动用的自治区级储备粮源占用的贷款,由农发行宁夏分行XX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及时清算、收回贷款。6.1.2 事发地的市、县(区)应急费用的清算,由事发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决定。6.1.3 储备原粮及成品粮因动用出库发生亏库和价差损失,按粮食权属关系,由同级人

25、民政府承担。6.2 补库自治区级储备粮应急动用后,由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及时核查库点出库粮食数量,XX承储企业及有关部门及时完善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XX财政厅、农发行宁夏分行,根据国内、区内粮食市场形势,研究提出补库计划建议,向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下达补库计划,及时恢复自治区级储备粮库存数量。市、县级储备粮应急动用后,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核查出库粮食数量,适时下达补库计划,恢复库存。6.3 应急能力恢复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或调入等措施,充实各级粮食储备,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6.4 开展

26、调查与评估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相关政策。7保障措施7.1 粮食储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和XX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区)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和企业周转库存,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应急准备和应对能力。7.1.1 原粮储备按照国家产区保持三个月市场供应量,销区保持六个月市场供应量,产销平衡区保持四个半月市场供应量”的要求,加强和充实自治区原粮储备,确保储备规模不低于四个半月市场供应量。7.1.2 成品粮储备XX市

27、成品粮储备规模不低于主城区常住人口15天的市场供应量,其他市、县级成品粮储备规模由同级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10天市场供应量确定。7.1.3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经营者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7.2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有关应急粮源的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行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增加投入,加强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保障应急工作需要。7.2.1 建

28、立和完善粮食应急加工网络。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及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加工需要,确定粮食应急加工的品种和数量,选择一批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售地区、交通便利、设施完善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7.2.2 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销售、投放网络。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选择认定一批信誉好的粮食零售网点、好粮油示范店、军粮供应网点以及连锁超市、商场等粮食零售企业和社会商业网点,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7.2.3 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网络。根

29、据粮食储备、力口工设施、供应网点、应急配送中心的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安全有序。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7.2.4 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粮食应急保障单位管理,应当与应急保障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粮食应急保障单位名单要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粮食应急保障单位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加工和供应。7.2.5 以现有成品粮油批发市场、骨干应急加工企业、粮食购销企业等为依托建设区域应急保障中心,实现原粮储备

30、、成品粮和主食加工、应急运输配送一体化供应,提高跨市、县行政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各市、县(区)根据需要建设本级应急保障中心,各区域之间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服从应急状态下统一调配,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7.3 资金与人员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保障粮食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统筹利用储备、加工等有关单位、企业人才资源,建立专业粮食应急保障队伍,加强人员和设施的配备建设。7.4 信息化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现代物流信息等技术,加强粮食应急信息化建设,积极融入地方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发挥综合应急调度作用,在应急状态下实现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调联动、发展趋势科学预

31、判。7.5 基础设施设备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定期对仓储、装卸、运输等粮食应急基础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更新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正常运转。应急状态下,各级粮食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粮食应急设施设备抢修工作。7.6 培训与演练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县(区)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预案及本市、县(区)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结合重特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定期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综合应急演练,重点演练应急指挥、响应机制、协调联动、综合保障等工作。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粮食应急措施贯彻落实。8附则8.1

32、 奖励与责任8.1.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在粮食应急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8.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应责任。(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2)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3)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指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不接受粮食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指定供应方式供应或擅自提价的。(4)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5)粮食经营企业的库存量未达到规定水平,影响应急使用的。(6)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8.2 预案管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完善本级粮食应急预案。8.3 预案解释8.3.1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8.3.2 本预案由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8.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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