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护理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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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护理学专业第一局部毕业生应到达的根本要求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卫生保健事业开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开展,比较系统地掌握护理学的根底理论、根本知识和根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护理教学、护理治理和护理科研水平,能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专业人才.1 .思想道德与职业态度目标1.1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具有集体主义精神.1.2 热保护理学专业,对护理学科的性质和开展具有正确的认知和责任感,初步形成正确的专业价值观和为人类健康效劳的献身精神.1.3 关爱生命,尊重护理对象的价值观、文化习俗、个人信仰和权

2、利,平等、博爱、表达人道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护理对象效劳的精神.1.4 具有科学精神、慎独修养、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和符合职业道德标准和伦理要求的职业行为倾向.1.5 具有创新精神,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主动获取新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开展的态度.16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积极开展跨学科合作的意识.1.7 树立依法行护的法律观念,遵从医疗护理法规,自觉将所有的专业行为纳入法律和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具有运用法规保护护理对象和自身权益的明确意识.1.8 初步形成科学的质疑态度和批判反思精神,具有循证实践、勇于修正自己或他人错误的态度.19初步形成本钱效益观念,

3、具有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以最小的医疗本钱获取护理对象最正确健康水平的意识.2 .知识目标2.1掌握与护理学相关的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的根底知识和科学方法.2.2掌握护理学根底理论和根本知识,了解护理学科的开展动态.2.3熟悉国家卫生工作的根本方针、政策和法规.2.4掌握人体正常结构、功能、心理状态及其开展变化.2.5熟悉生物、心理、社会各种因素对健康与疾病的影响.2.6掌握生命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程序.2.7熟悉不同护理对象的根本心理需要和常见临床心理问题的评估和干预方法.2.8掌握根本的药理知识和临床用药及药品治理知识.2.9熟悉不同人群卫生保健的知识和方法,掌握健康

4、教育、疾病预防、疾病康复和临终关心的有关知识.2. 10了解我国传统医学的根底知识,熟悉中医护理的基本方法.3.技能目标3. 1具备在专业实践中与护理对象和相关专业人员有效沟通与合作的技能.3. 2具有运用多学科知识和评估技能制定护理方案并对不同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根本水平.3. 3掌握根底护理技术、急救护理技术、根本专科护理技术和常用诊疗技术的配合,能为护理对象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护理.3. 4具有常见病、多发病的病情观察和护理水平.3.5具有急危重症的抢救配合和应急护理水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护水平.3. 6具有参与社区健康保健,为个人、家庭、社会提供健康教育、指导和咨询的根本水平

5、,能在各种环境中为个体、家庭、社区提供与其文化相一致的护理效劳.3. 7初步具有运用评判性思维和临床决策的水平,以保证平安有效的专业实践.3.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的根本方法,具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获取、评价和利用护理信息的根本技能.3. 9具有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护理文献和简单的会话水平.3. 10具有自主学习和自我开展的根本水平,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健康保健需求.第二局部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办学标准10个领域40个工程1.宗旨及目标1. 1宗旨与目标宗旨和目标,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开展规划、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等.1.2 宗旨及目标确实定办学宗旨和目标确实定必须通过各利益方的认真讨论

6、,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所属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的批准,使全校师生知晓.【注释】I教育宗旨和目标可以包括本地区、本校的政策和特殊性问题.I利益方包括学校的领导、护理院系的行政治理人员、教职人员、学生、用人单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的主办者.1.3 学术自治综合性大学以及医学院校中设置的护理院系要根据自身的开展要求,依法自主制定课程方案及实施方案,合理规划人员聘用和教育资源配置1.4 学科交叉综合性大学以及医学院校中设置的护理院系,应得到学校人文社会学科和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应该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对护理学开展的促进作用,同时努力增强学校各学科间的融合.1.5 教育结果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根据“毕

7、业生应到达的根本要求,制订适宜的培养目标和教育方案.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到达上述毕业根本要求者,应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注释】I四年制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五年制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2.教育方案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制定的教育方案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意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的协调,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2.1 课程方案2. 1.1必须依据医学模式的转变、医疗卫生效劳的需要和护理学科的开展,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

8、程方案.2. 1.2制订课程方案需要教师、学生的参与和理解.3. 1.3课程方案要明确课程设置模式及根本要求,并使学校师生均了解.4. 1.4应积极开展课程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整合.课程方案必须表达重视根底、培养水平、提升素质和开展个性的原那么,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者之间的比例可根据学校情况确定.5. 1.5必须具有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应在课程方案中明确实践教学环节.6. 2教学方法护理院系必须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央和以提升自主学习水平为目的的教学方法改革,注重评判性思维和自我发展水平的培养,关注人文关心品质和沟通协作水平的养成.【注释】I教学方法包括教与学的方法,鼓励应

9、用启发式、案例式、问题式等方式.进入专业课程教学阶段,鼓励采取小班、小组、床边方式教学.7. 3科学方法教育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应在教学期间实施科学方法的教育,注重学生创新性思维的养成,初步学会应用科学研究的根本方法.8. 4主要课程2.4.1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在课程方案中安排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注释】I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4.2普通根底课程课程方案中必须安排一般根底课程,为护理学生学习医学、护理科学的根底理论、根本知识和根本技能打下根底.【注释】I普通根底课程通常包括大学语文、数学、化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文献信息检索、体育等课程.2.4.3

10、根底医学与公共卫生课程课程方案中必须安排必要的根底医学课程和公共卫生课程,为学生学习护理学专业课程打下根底.【注释】I根底医学课程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组织胚胎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等;公共卫生课程通常包括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学、营养卫生学、妇幼保健等内容.鼓励开设旨在提升学生综合运用医学根底知识的创新性、整合性课程.2.4.4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在课程方案中安排与护理学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以适应护理学科的开展和现代卫生保健效劳的需求.【注释】I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包括护理伦理、护理心理、护理管理

11、、护理教育、护理科研、护理美学、哲学、社会医学、行为科学及文学艺术类课程等,鼓励开设旨在培养学生关爱生命、尊重护理对象的职业态度和情感的创新性课程.2.4.5护理学专业课程课程方案中必须安排护理专业课程及相应临床实践教学,提倡早期接触临床,利用模拟教学进行临床操作根本技能的练习.【注释】I护理学专业课程包括护理学根底、临床护理、急救护理、健康评估、老年护理、中医护理、社区护理、营养学等相关课程的内容和临床见习,鼓励开设旨在夯实学生护理基本知识和技能、强化学生护理临床思维水平和综合运用知识水平的整合性、创新性课程.2.4.6护理临床实践课程方案中必须制订临床实习方案和大纲,安排不少于44周的毕业

12、实习,必须保证学生获得足够的护理实践技能.【注释】I实习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含手术室、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社区卫生保健等.I护理实践技能包括健康评估、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护理根本技术和专科技术、常用诊疗技术的配合、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病情观察和护理、急危重症的应急护理和抢救配合、评判性思维和临床决策、沟通技能、健康教育等.2. 5课程方案治理3. 5.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方案治理,这一职能机构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制订和组织实施课程方案,并完成信息意见反应、规划调整等具体工作.4. 5.2课程方案治理必须尊重教师、学生和其他利益方代表的意见.5. 6与

13、毕业后教育的联系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的教育方案必须考虑到与毕业后教育有效衔接,并使毕业生具备接受和获取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水平.3.学生成绩评定3.1 学生成绩评定体系3. 1.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全过程评定体系和评定标准.3. 1.2必须积极开展测试方法的研究,应用恰当的测试方法,如主客观结合评价、理论与实践综合评价、计算机模拟测试等.3. 1.3必须对学生考核类型及成绩评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以便全面评价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和思维水平、分析与解决问题的水平,自主学习水平及沟通交流水平.【注释】I评定体系包括形成性和终结性评定体系形成性评定包括测验、

14、观察记录、查阅实习手册等,终结性评定体系包括课程结束测试、毕业综合测试及毕业论文辩论等.3. 2测试和学习之间的关系3.1.1 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的评价活动必须围绕培养目标和课程的目的与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3. 2.2测试频次和类型应注意发挥测试对学习的导向作用,提倡进行综合测试,以鼓励学生融会贯穿地学习;提倡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以鼓励学生个性开展;提倡学生自我评估,以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水平的形成.3. 3测试结果分析和反应所有测试完成后必须运用教育测量学的方法进行测试分析,要将分析结果以适当方式反应给相关学生、教师和教学治理人员,并将其用于改良教与学.【注释】I测试分析应包

15、括测试的结果分析和试卷分析.3. 4测试治理3. 4.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的治理部门必须制定有关测试的具体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专门的组织,规定相应的人员负责,严格考风考纪治理.6. 4.2应建立测试科目的试题库,实行教考分流.试题库应有足够的题量,并保证试题质量和试题库运行状态良好;必须对教师开展测试理论的培训I,以提升命题和测试的质量.4.学生4. 1招生政策4.1.1 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的招生工作必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制定本校招生的具体规定.4. 1.2招生章程必须运用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包括院校简介、招生方案、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奖学金、申诉机制等.4. 2新生录取

16、4 .2.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贯彻国家的招生政策,依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和社会对护理人才的需求,科学地确定招生方案和录取标准.5 .2.2在保证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注意学生群体的多样性,无歧视和偏见.4. 3学生支持与咨询4. 3.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学生提供根本的支持效劳.4. 3.2必须就课程选修、成绩评定向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效劳,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学习、生活和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注释】I学生支持效劳包括医疗卫生,心理咨询,就业指导,为残障学生提供适宜的住宿,认真执行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为学生提供经济帮助.4. 4学生代表

17、4. 4.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吸收和鼓励学生代表参与学校治理、教学改革、课程方案的制定和评估以及其它与学生有关的事物.7. 4.2必须支持学生依法成立学生组织,明确主管部门,指导、鼓励学生开展社团活动,并为之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所.【注释】I学生组织包括学生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方面的相关团体.5.教师5. 1聘任政策5. 1.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配备适当数量的教师,保证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满足教学、科研、效劳的需要.5. 1.2必须明确规定教师责任并严格实施.被聘任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决的专业信念和与学术等级相称的学术水平和

18、教学水平,能够承当相应的课程和规定的教学任务.5. 1.3必须定期对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检查.【注释】I适当数量的教师是指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配置的教师数量必须符合专业的办学规模和目标定位,满足教学、教学改革和专业功能定位的需要,生师比应到达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I教师队伍结构包括护理学科教学人员与非护理学科教学人员、专任与兼职教师和教师的年龄、学历、学缘及职称比例等.5. 2教师政策和师资培养5. 2.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保证教师的合法权利,保证有效履行教师责任,有明确的教师政策并能有效执行.5. 2.2必须保证教学、科研、效劳职能的平衡,保证人才培养的中央地位.5. 2.3必

19、须建立教师直接参与教育方案制定和教育治理决策的机制.5. 2.4必须制定教师队伍建设方案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和交流,积极为教师提供专业开展时机.8. 2.5必须制定举措保证护理学科的专任教师不脱离临床实践.【注释】I效劳职能包括卫生保健系统中的临床效劳、社区效劳、学生指导、学术讲座、行政治理及其他社会效劳工作.I师资交流应包括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学科领域间以及校际、国际交流,特别强调护理院系与临床医学、人文社会科学教师间的沟通交流.6.教育资源9. 1教育预算与资源配置9.1.1 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有足够的经济支持,有可靠的经费筹措渠道.随着护理教育的开展,教学经费投入应逐年增加,保

20、证教学方案的完成.6.1.2必须依法建立健全财务治理制度,明确教育预算和资源配置的责任与权利,严格治理教育经费,提升教育投资效益.【注释】I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收取的学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治理和使用,其中教学经费及其所占学校当年会计决算的比例应到达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I教育经费预算视各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或区域的预算惯例而定,其年增长速度应至少不低于国家或当地财政增长的速度,以保证护理教育事业的开展.6.2根底设施6.2.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配备足够的根底设施供师生的教学活动使用,对根底设施定期进行更新和添力口,保证教育方案的完成.6.2.2必须具备满足护理学教学要求的实验

21、室和实验器材,以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6.2.3必须具有护理学特色的实训室和教学模型、实训器材设备,以保证护理学专业技能练习的完成.【注释】I根底设施应包括各类教室及多媒体设备、小组讨论学习室、操作示教室、实验室和实验设备、临床技能模拟示教室、护理技能实训室及设备、教学考核设施、图书馆、信息技术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学生食宿场所等.6.3临床教学基地6.3.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拥有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附属医院和病床数必须满足临床教学需要,学生总数与附属医院床位总数的比例应到达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应配备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教学编制人员,科室设置齐全,能满足临床教学的r1fafj6.3.2必须建立

22、稳定的临床教学基地治理体系与协调机制,保证足够的临床教学基地以满足临床教学和实习的要求.6.3.3增强对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根底设施的建设,以保证临床教学和实习的需要.6.3.4护理临床教学基地必须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临床教学的领导与治理工作,增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特别是增强对护理临床技能测试的治理.6.3.5必须与城市社区卫生效劳中央、乡村卫生院建立业务关系,为开展社区护理教学和实习提供稳定的基地.【注释】I临床教学基地按与医学院的关系及所承当的任务,基本上可以分为附属医院含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类.其中非直属附属医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政府认可为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的批

23、件;学校和医院双方有书面协议;有水平、有责任承当包括局部临床护理理论课、见习和实习在内的全程教学任务;教学组织机构及治理制度健全;有一届以上的毕业生证实该医院能够胜任临床教学工作.I临床教学基地应具备省部级认可的资质.6.4图书及信息效劳6.4.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拥有并维护良好的图书馆和网络信息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使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能有效地用于教学,使师生能够便利地利用信息和通讯技术进行自学、获得信息,护理治理病人和开展卫生保健效劳工作.6.4.2应具备满足护理学专业开展需要的专业中外文图书、期刊和网络信息资源,并每年根据需要购置补充,以满足开展护理教学改革和护理科研

24、的需要.6.5教育专家6.5.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有教育专家参与护理教育和教育改革的决策、教学方案的制订.6.5.2必须建立与教育专家联系的有效途径,能证实在师资培养和护理学教育中发挥教育专家的作用.【注释】I教育专家指来自本校、外校或国外具有护理学或医学教育研究经历的教师、治理专家、教育学专家、心理学专家和社会学专家等.6. 6教育交流7. 6.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应与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及学分互认的机制.8. 6.2必须提供适当资源,促进教师和学生进行地区及国家间的交流.【注释】I学分互认机制可通过医学院校之间认可课程来实现.7.教育评价7. 1教育评价机制7.1.1

25、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建立教育评价体系,使领导、行政治理人员、教师和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形成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控运行机制,以保证课程方案的实施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并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7. 1.2教育评价必须贯穿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其重点是对教育方案、教育过程及教育效果的检测.7. 2教师和学生反应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或护理院系必须确定相应机构或人员,系统地搜集和分析教师与学生的反应意见,以获得有效的教学治理信息,为改良教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7. 3利益方的参与7. 3.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的领导、行政治理人员、教职人员和学生必须参与教育评价.7. 3.2教学评

26、价必须有政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毕业后教育机构的积极参与,并考虑他们对教育方案的改良意见,让他们获知教育评价的结果.7. 4毕业生质量7. 4.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建立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从护理学毕业生工作环境中搜集改良教育质量的反应信息.9. 3.3必须将毕业生的执业测试通过率、一次就业率、工作表现、业务水平以及职业素质等有关信息,作为调整教育方案和改良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注释】I护理学本科专业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计算到当年12月,含考研录取和免试推荐的研究生.10. 学研究11. 1教学与科研的关系11.1.1 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应该明确科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的主要功能之一,必须设

27、立相应治理体系,制定积极的科研政策、开展规划和治理方法.11.2必须为教师或以学科为单位的教师团队提供根本的科学研究条件,营造浓厚的学术气氛,提倡创新和评判性思维,促进教学和科研相结合.11.3提倡教师将科研活动、科研成果引入教学过程,通过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道德.1.1.4 必须制定政策鼓励教师或以学科为单位的教师团队开展具有护理特色,提升临床护理质量的科学研究活动.1.1.5 必须增强对护理学教育及治理的研究,为教学改革与开展提供理论依据.8. 2教师科研开办护理学本科专业教育的护理院系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科学研究水平,承当相应的科研工程,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28、.【注释】I科研工程和科研成果:包括国家级、省市部级以及校级科研工程与成果、教学研究工程与成果.9. 3学生科研10. 3.1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将科学研究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有效举措为学生创造参与科学研究的时机与条件.11. 3.2课程方案中应安排适当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学生开设学术活动、组织科研小组、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等,积极开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科研素质的活动.9.治理与行政9. 1治理9.1.1 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建立教育治理机构,明确其职能以及在学校中的地位.9. 1.2必须建立科学的教学治理制度及操作程序.9. 1.3设立学术委员

29、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类似组织,审议教学方案、教学改革及科研等重要事项.9. 2院校领导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明确主管教学的领导在组织制定和实施教育方案、合理调配教育资源方面的权利.9. 3行政治理人员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建立结构合理的行政治理队伍,行政治理人员必须承当相应的岗位责任,执行相应的治理制度,保证教学方案及其他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12. 4与卫生部门的相互关系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与社会及政府的相关卫生机构形成建设性的关系以获得各方面对护理人才培养的支持.【注释】I相关卫生机构包括卫生保健效劳体系、护理行业组织、健康促进组织、疾病限制机构和卫生行政治理及协调机构等.10.改革与开展10. 1开展规划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随着社会的开展、科学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定期回忆与总结专业建设情况,分析社会和专业开展需求和经费投入需求,修订专业开展规划.13. 2持续改革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依据国家医药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和护理学的开展,不断进行教学、科研和卫生保健效劳的改革,以适应社会不断变化开展的需要.【注释】I必须定期调整专业培养目标、教育方案、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方法,完善考核方法.I必须定期调整招生规模、教师数量和结构、经费投入、教学设施等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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