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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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条例有效贯彻实施,全面维护县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和狂犬疫情防治”为重点,开展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单位责任与发动群众参与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依法、文明、安全养犬,创建文明卫生、安全和谐人居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任务强化犬只登记、免疫、上牌、经营场所管理,重点管理区内犬只

2、登记率达到95%、免疫率达到95%、上牌率达到95%、涉犬经营场所管治率达到95%;实现“四个落实”,即落实清理犬只排泄物、落实遛狗拴绳、落实禁止犬只进入限制区、落实收容流浪犬。除上述区域外,犬只实行免疫、挂免疫牌等工作。整治重点为:(一)养犬不登记、不免疫;(二)遛犬不拴绳、不清理排泄物;(三)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犬只伤人;(四)流浪犬只未收容。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基层自治”的综合治理体系。建立由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发展和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参与的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

3、部门工作职责如下:县公安局:负责养犬信息登记、发牌;纵犬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妨碍养犬管理执法行为的查处;狂犬和疑似狂犬的捕杀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犬只收容场所的选址和建设,负责收容、留检和处理流浪、遗弃、没收以及养犬人自愿送交的犬只,负责犬只收容场所的运营和维护,并设立流浪犬只招领信息公告平台,公布收容场所流浪犬只信息,建立犬只领养制度。查处未采用牵引带约束犬只、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犬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植入式芯片的采购;负责犬只检疫、免疫和动物狂犬病疫情监测等工作;实施动物防疫许可和诊疗许可;狂犬、大型犬、烈性犬的认

4、定;对疫犬、疑似狂犬、死亡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指导犬类收容留检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狂犬病疾病预防的宣传教育;人狂犬病疫情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县财政局:负责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县建设局:负责监督管理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并依规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犬只收容场所项目工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犬只收容场所的选址规划和审批。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犬类经营主体登记和事项监管。各乡镇(街道):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2 .严格落实登记管理。按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合理划定重点管理区,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公布。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依托符合条

5、件的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养犬登记、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采集免疫登记信息并录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将电子标识植入犬只机体,实现犬只免疫、登记、信息采集录入、电子标识植入“一站式”服务。一般管理区由农业农村部门在对犬只进行集中免疫的同时,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或采用其他精准识别手段,采集免疫信息并录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全覆盖。3 .规范收容留检工作。设立适当规模的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接收、检验和处理没收流浪及养犬人自愿送交的犬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制定犬只收容留检、犬只领养等配套规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犬只收容留检工作。支持和鼓励合法登记的养犬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和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参与犬只收容、领养

6、等救助活动。4 .密切部门执法协作。公安机关牵头建立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实现犬只登记信息、免疫信息、执法信息互通,明确“12345”或“110”为群众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根据职责分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条例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执法指引或执法裁量标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日起贯穿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全面营造工作氛围。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普法工作中。第

7、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下至7月底)。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宣传教育、加大执法,纠正群众违法养犬、不文明遛犬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对携犬出户未束犬链或进入公共场所的,进行劝阻教育;对犬只饲养人其他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查处;各乡镇(街道)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犬只进行登记发牌,集中开展流浪犬捕捉,并及时送收容场所,营造从严管理的氛围。第三阶段:常态管理阶段。回顾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五、工作要求1.落实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

8、其职,加强落实;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2.强化服务管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方便群众;统筹安排登记时间,合理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遇到问题要多解释说服,避免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切实做到政府部门认真履职、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全面监督、养犬户主自觉自律。同时,要建立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3.严格督查推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县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检查、指导、通报。对于应履职而不履行或履职不到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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