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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学校专业建设,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培育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L坚持适应需求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形成合理的专业体系,不断提高面向XX地方经济建设和面向基础教育的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2 .坚持校企合作的原则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建立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的新机制,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始终坚持校企合作。真
2、正做到与企业共同进行专业建设、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开展科技攻关、共同培养培训高素质高技能人才。3 .坚持注重质量的原则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建设和改革、“高水平、生产性、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双能”型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等内涵建设工程。积极完善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4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在保证专业建设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条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的趋势,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状况,遴选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
3、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凸显以及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专业;建立以特色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若干专业群,形成特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重点专业、新建专业的专业建设体系,全面提升学校专业建设的水平。二、专业建设的主要内容1 .专业体系与专业群建设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理清专业建设思路,调整专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积极拓展新专业,不断调整优化已有专业,科学合理地构建专业群,实现专业群的共享课程平台、共享实训平台和共享教学团队,形成与区域经济相适应、特色明显、质量效益较高的专业体系。2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把“工学结合,作为切入点,积
4、极探索具有本专业特点的多形式人才培养实施途径,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形成各专业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的具体模式。注重体现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抓住实验、实训、实习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3 .课程建设与改革以“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理论为指导,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和企业专家的主导作用,形成以工作体系为基础的课程体系、以工作结构为逻辑的课程结构、以职业能力标准为依据的课程标准、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课程内容,实现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创新。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5、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全面实施“精品课程”建设和“工学结合”的特色教材建设,注重“网络教学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实施的现代化水平。4 .实训基地建设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努力形成“建设主体多元、合作形式多样”的校企共建机制。进一步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注重提高专业装备的科技含量,注重真实或仿真的实训环境建设,加强实训课程开发,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使校内实训基地具备教学、实训I、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满足所有开设的专业的实践教学要求。同时,继续建立一批与专业实践教学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加强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使学生在企
6、业技术人员和教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实习、实训任务。5 .教学团队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专业师资的学历层次、职称层次、教学业务水平、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重点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同时,依托行业企业,建立一支实践能力强、教学水平较高,由行业企业专家、企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组成的“双师型”兼职教师队伍。重视科研团队建设,大力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中小学合作,直接参与技术开发、技术转化和技术改造,承担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服务。三、专业建设的管理1 .专业建设管理分工(1)教务处负责起草学校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校
7、专业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经费划拨、经费预算的审批,组织年度检查与终期验收等工作;负责校级以上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推荐与管理等。(2)各系(部)应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担任组长,系(部)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专业建设规划和各专业建设方案;负责本单位专业建设的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的校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等。(3)各专业负责人是本专业建设的具体责任人,具体承担本专业建设方案的制定、专业建设日常工作和特色专业等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等。2 .专业设置与调整(1)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基本原则依据学校办学
8、定位,结合行业和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从实际出发,在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范围内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并深入所涉行业企业,调研相关专业建设方向、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精心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同时经用人单位充分论证,确保增设专业具有相应的基础与内涵。(2)专业设置与调整的程序专业开办系(部)在开展深入细致的专业调研和广泛充分的论证基础上,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新专业设置申请报告(或专业调整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新专业设置申请还需经学校报批准,省教育厅备案。(3)专业设置与调整需上报的材料申报设置新专业(或专业调整)的申请报告;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
9、表;专业调研报告及其原始材料;专业设置或调整的论证报告;新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论证材料等。3 .专业建设日常管理(1)目标计划管理在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各系部应制定本单位专业建设规划,各专业根据本系(部)专业建设规划,制定本专业的专业建设方案。同时,教务处、各系(部)、各教研室(专业负责人)按照各自工作的分工,制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学期)的专业建设目标、内容和工作分解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同时,做好年度专业建设工作情况和成效的全面总结。(2)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建设项目,各系(部)和相应专业均应开展项目化管理,详细制定相应的
10、工作方案,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每项专业建设工作和活动,均应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分工、有落实、有成效”。同时应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奖惩分明的责任制度。(3)经费使用管理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教学研究、教师培养、教学基本条件建设等费用。经费使用应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经费的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预算、立项和审批程序,并在使用过程中遵守相关使用规定和财务制度。每个专业均应设立经费使用记录,系(部)应设立分类的经费使用记录。(4)资料管理根据教学工作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各类专业建设和管理资
11、料,及时填报相应的统计表格和数据。四、专业建设要求L建设管理要求(1)建设立项为了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学校每2年在所有开设专业中开展特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立项建设工作。凡经遴选后立项的,其建设期为3年,期满接受建设成果验收。凡立项建设专业,学校与专业负责人及所在系(部)签订建设项目责任书,以确保专业建设顺利进行,完成建设目标。新建专业不需遴选,所在系(部)直接签订建设项目责任书。(2)过程管理各立项建设专业的过程管理由所在系(部)负责。每年6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学校专业立项建设年度检查表,汇报专业建设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建设目标、计划、经费预算。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
12、行检查,并视完成预期目标的情况决定经费的划拨。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而不能继续履行专业建设职责,由所在系(部)提出变更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后变更。(3)项目验收立项建设期满,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专业建设方案的目标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在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和人事制度等相关政策上适当倾斜。验收不合格,可申请延长1年建设期,期满验收仍不合格者,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及其他优惠措施,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对于新建专业期满(建设期3年,可含延期1年)未通过验收,应限制招生。各立项专业的年度检查和验收情况列入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和教研室(专业负责人)考核。(4)
13、建设经费凡新建专业,分批资助专项建设经费10万元,建设周期三年。凡获得学校特色、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专业立项的,建设周期三年。分批资助专项建设经费9万元。凡获得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立项的,建设周期三年。分批资助专项建设经费6万元。凡获得校级以上专业建设立项的,其专项经费资助和奖励标准按1:1配套执行。其中在校级特色专业建设中已发生的费用在总额度中扣除。专项建设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差旅费、会务费、印刷费、设备材料费、参赛报名费、专家劳务费、评审费、业务费等。教务处原则上对各立项项目经费预留5%作为管理费用。其余项目经费一般分三次下拨,建设项目责任书签订后下拨总经费的40%作为第一期资助经费;
14、年度(中期)检查合格后下拨总经费的40%;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下拨剩余的15%o(5)工作程序系(部)组织推荐、申报-教务处根据遴选基本条件组织专家审核-一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一院长办公会审批-公布立项结果-一所在系(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教务处组织年度检查-一建设期满,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一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一院长办公会审定-公布结果。2 .立项的基本条件(1)重点专业立项条件第一,专业设置符合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专业特色明显,专业发展潜力较大,是学校专业群建设的主干专业或重点发展专业。第二,有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
15、实施。培养方案能够充分体现以培养职业能力和素质为核心的高职教育特征,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合理。第三,教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要求,教学文件基本齐全,教学档案材料基本完整。第四,师资队伍满足教学要求,水平较高;高级职称教师比例适当;具有硕士学位和“双师双能”教师占有一定比例;专业实训(验)指导教师数量满足教学要求。有稳定的、符合教学要求的校外兼职教师队伍,有师资培训计划。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第五,专业各项改革和建设有具体的规划和落实措施。各级领导、教师充分重视并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工作。专业教学效果较好,教学质量较高,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第六,能广泛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
16、效果明显。第七,产学研结合取得一定的成绩。第八,教风、学风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和学生严重违纪现象。第九,已培养1届以上毕业生。(3)特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立项条件第一,教师队伍优。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梯队科学,整体素质高。教师个体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丰富的实践阅历。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第二,培养模式新。培养规格定位准确,培养目标符合社会需求,培养方案体现因材施教,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具有完善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第三,改革力度大。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整合教学改革成果,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不断丰富课程内涵,努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时代特
17、征、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能突破学科型教材模式,紧密结合生产实际,跟踪先进技术。第四,服务能力强。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明确专业建设定位,加强专业特色建设,较好地发挥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在推进行业、企业发展方面富有成效,深受认同。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深受社会和市场欢迎。已培养3届以上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学校品牌、重点专业还应突出以下条件:第一,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拥有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第二,在课程、教材建设方面,建有学校以上精品课程,省级以上的规划教材。第三,在教学改革方面,近5年获得过学校以上教学改革立项课题或优秀教学成果奖项。第四,在实践教
18、学方面,高度重视校内外实习、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为学生提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设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同时注重发挥辐射、示范、共享作用。建有校级以上示范实训基地。第五,在社会服务方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学校名列前茅,深受社会和市场认同。3 .立项和验收申报要求(1)立项申报材料申报专业建设立项的,需填写学校专业建设立项申报表(按统一格式A4纸双面打印,按册装订),并提供相关配套材料1套,包括立项自评报告、分项自评说明及自评表、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获奖证明材料和相关表格等(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内容精练,装订整齐,按专业装袋上报。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再退还。批准立项后应填写建设项目任务书和经费使用预算表,报学校批准。(2)验收申报材料期满申请验收的,需提交以下资料:结项申请表、验收自评报告、分项自评说明及自评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和各项佐证材料。五、其他1 .学校特色、重点等专业称号有效期为五年。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