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安全稳定责任制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安全稳定责任制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大学安全稳定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顺应现代大学制度下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从大安全出发,强化与机关部(处)、学院、校直属单位(简称二级单位)的协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责任制第二条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是指导、协调全校性安全稳定工作的机构。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其常设机构,设在保卫处。1 .工作机制。每年进行两次全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综合治理例会。例会的成果由综合治理办公室督办,相关部门具体落实。2 .职责履行。对未履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或发生违反相关制度行为的二级单位、人员,综治委对其进行批
2、评教育。屡教不改的,综治委向学校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3 .工作评价。每年6月份、12月份,综治委对二级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绩效评议,对良好以上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第三条设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三级责任制。保卫部(处)承担一级责任。负责推动全校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的落实与监管。保卫部(处)领导班子为责任人。二级单位承担二级责任。依照“一岗双责”,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为责任人。二级单位所辖的各科、室、系、团队的负责人,各岗位人员承担三级责任,即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到岗、到人。第四条学校安全责任人与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人签订二级责任书。第三章主要责任第五条保卫部(处)依照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履行校园安全稳定职责
3、。L负责制订全校性各项内部保卫制度、应急预案、工作规划;2 .负责全校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危险物品等方面的日常监管、检查工作;3 .负责制止校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并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4 .负责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邪教等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协助相关机构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5 .负责学校“两个实有”、师生户籍的管理;6 .负责落实学校内部各类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7 .负责开展全校师生的各类安全防范教育工作。第六条属二级单位的机关部(处)、校直属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履行校园安全稳定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财物、防汛防台
4、、安全教育与演练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对于涉密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职责由要害部位责任人负责。保密要害部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2 .及时化解本部门的不安定因素和矛盾;3 .开展每学期2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对所辖的各办公场所的电、气、水、门窗的启闭情况,及小电器使用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4 .完成与所辖科、室负责人、人员签订三级责任书,100%做到安全稳定责任到岗、到人;5 .外来人员须“先登记,后雇佣”。严禁留宿办公室。第七条属二级单位的各学院,应结合学院实际,依照法律法规,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自主开展管理,履行校园安全稳定
5、职责。L负责本部门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财物、危险物品、防汛防台、防暑降温、师生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6 .及时排查和化解本学院不稳定因素和矛盾;7 .严格各类实验设备、实验装置的日常维护、安全性检测、年检的管理,严格实训用品中易燃易爆品、特殊工具等领用、回收制度,严格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相关从业资质要求的管理;8 .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完成与所辖的系、室、团队负责人、人员签订三级责任书,100%做到安全稳定责任到岗、到人;9 .开展每学期5次以上的部门安全检查。开展所辖的各办公室、实验室、存储间等场所的电、气、水、门窗的启闭情况,及小电器使用进行日常检查和管
6、理;10 外来人员须“先登记,后雇佣”。严禁留宿教学办公等场所;11 负责对新进人员、本(专)科生、研究生、各类学员、外聘人员上岗前、实训前的安全知识的教育。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校内发生各类案(事)件、事故后,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一般事件、事故,由综治委成立调查队,进行简易调查程序。较大事件由学校成立调查组,独立、或配合有关机构进行调查。第九条根据调查认定,由学校依照学校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条前述条款履行情况,纳入学校的部门年度考核工作中。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大学安全稳定责任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