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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是指以XX学院及其所属部门名义,通过校内外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的管理,主要包括:学校新闻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学校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对外新闻宣传管理,突发事件的新闻管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等。第三条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的方针,积极营造健康舆论氛围,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促进学校事业蓬勃发展。第四条学
2、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宣传的原则。(二)坚持正面导向的原则。(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坚持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二章新闻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新闻宣传阵地主要指学校主办和学校各部门自办的可以发布新闻宣传信息的平面媒体、影音媒体和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平台等。第六条学校新闻宣传阵地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一)报刊、广播台等传统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二)XX学院校园网主页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与管理,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三)各院系、部门所建立的二级网站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党委宣传部负责监督和指导。第七条学校新闻宣传阵地建设
3、中,涉及有关学校形象标识系统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应统一规范。第八条各部门应明确一位主要领导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并配备新闻宣传通讯员或媒体管理员,承担本部门媒体的建设、管理和新闻报道等工作。第三章学校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第九条学校新闻实行二级采编制度。(一)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重要新闻的采编,主要包括:全校性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学校的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成果和典型人物事迹等新闻的采编。(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闻的采编,主要包括:本部门创造性的工作成就,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以及具有一定新闻价值的会议、活动等新闻的采编。第十条学校新闻实行分级和分类审核制度。(一)在XX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发表的稿件
4、,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审定。(二)各部门通讯员采写的、拟投送校级媒体的新闻稿件,须经本部门分管新闻宣传的领导审核同意。涉及校领导参与活动的新闻,须报请校领导审核同意;涉及外事活动的新闻稿件,还须经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三)宣传部和各部门审核新闻稿件时,要对涉及学校发展数据、民族和宗教、保密等问题和事项严格审核,从严把关。第十一条投送校级媒体的稿件,具有新闻价值的可予以发表。有关常规性的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稿件,可不予发表。第十二条新闻采写要求:1 .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新闻性、导向性、及时性原则,避免采写一般性、常规性工作。2 .准确使用语言,新闻中涉及校领导、部门领导
5、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用语。3 .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4 .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活动主办部门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5 .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6 .校内新闻采写,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
6、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谓。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XXX、XXX等,的简略形式。7 .按照“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应署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供稿署负责人姓名),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部门二级网站发布的新闻,原则上按此条要求采写。第十三条上传新闻稿件格式编排要符合下列要求:L新闻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使用半角;标点符号应使用半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8 .新闻标题中的
7、部门和部门名称一般使用规范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部门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9 .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名字间使用半角空格,后台推荐稿件时须明确填写撰稿人姓名,原则上不接受著名为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的稿件。第十四条要精选新闻图片。图片须主题突出,画面清晰,一般不突出个人;数量以3张为宜,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增加。图片上传需为JPg格式,规格为600*400像素。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宣传工作负责人要强化新闻审核工作责任感,严把质量关,逐字逐句逐图审核,确保新闻质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L真实性。新闻内容须真实,所有涉及到的称谓、提法必须真实、准确。2 .及时性。全校
8、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在当天上传,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上传,超过两个工作日的,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原则上不予采用。3 .规范性。根据上述新闻采写和新闻上传的有关规定,审核新闻稿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规范。坚决杜绝新闻稿件中错字、病句、逻辑混乱等错误发生。第四章对外新闻宣传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归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新闻信息。第十七条学校鼓励各部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各部门通讯员投送校级媒体的稿件,适合于校外媒体发表的,党委宣传部可直接推荐。第十八条学校欢迎校外媒体记者来校采访。(一)党委宣传部邀请或同意
9、的校外媒体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二)各部门因工作和活动报道需要,拟邀请校外媒体记者来校进行采访的,须经党委宣传部同意。第五章突发事件的新闻管理第十九条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和社会影响,需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事件。第二十条突发事件的信息按照及时、客观和准确的原则,经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综合调查和详细核实后,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未经许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发布相关信息,不得接受校外媒体采访。第二十一条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可视情况采取下列方式:(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现场发布。(二)通过校内外媒体发布。第二十二条突发事件
10、发生后,各部门要做好网上网下舆论的引导工作,引导师生和公众客观、全面、准确认识突发事件。不得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第六章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或校党政办主任担任。第二十四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一)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在学校领导指导下,具体实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二)负责对学校重大事件,以及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相关新闻信息。(三)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代表学校或指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或组织邀请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四)负责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工作的报道情况,并对
11、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的范围(一)学校重要政策、重大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二)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成果及典型经验;(三)学校及各部门举办的大型学术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校突发事件等;(五)对新闻媒体有关学校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六)其它应向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的新闻信息。第二十六条新闻发布的形式(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通稿或公布声明;(二)组织邀请记者采访;(三)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四)通过校园网主页、校报、官方微博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第二十七条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一)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学校党委统一领
12、导、党政共同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党委宣传部作为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协调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三)当发生重大的、需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党委宣传部按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规定,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和发布的准备工作,及时向校党委、校行政汇报;新闻发言人负责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四)学校各部门应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相关部门应及时为新闻发言人提供准确、全面的材料,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五)学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第
13、二十八条新闻发布的相关要求:(一)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指定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未经授权,学校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二)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经校党委同意后,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指定的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校采取的措施;必要时可由党委宣传部组织社会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以形成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舆论环境。第七章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考核与奖励第二十九条校党委宣传部应利用“校园网站站群系统”加强对新闻撰稿人的业务指导,每半年举办一次宣传委员培训,以提高其新闻采编能力和水平。第三十条新闻宣传工作是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新闻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