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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户消防责任书消防工作重于泰山。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搞好群防群治,维护园区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以及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书。现在确定为商铺(以下简称“本户”)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一、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处消防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本户内的消防安全承担全面责任。二、爱护消防安全设施、不得损坏或者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或者圈占消火栓,严禁将消防水挪做
2、他用,不得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平台,不得使用车辆或者重物堵塞消防通道。三、随时举报他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四、防火责任人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参加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当有公安消防机构或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五、禁止在楼梯、走廊、消防通道或者人防通道堆放杂物,以保证公共通道的畅通和清除消防隐患。六、安全使用燃气设施,并符合相关规范及成都市相关管理单位有关规定。烟头及火源要随时熄灭,装修中燃气管线不得暗埋,厨具、灶具须符合安全要求。七、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切勿超负荷使用电器和设备,不得私拉电线,如果需要增减或者增改电路的,应向商业运营部、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书面申请批准,进行室内装修时应使用阻燃材料并对线路进行绝缘性能测试,没有通过的不得私下使用。八、装修期间室内必须自行配备灭火器材。九、为了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险隐患等,管理处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按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报请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或处罚。责任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