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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苗木供应协议甲方:常州市武进城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乙方:为了更好地完成苗木的采购与供应,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职责:(一)甲方责任1、有招标会议时提前通知各苗木供应商前来参加。2、管理招标会议现场秩序,对苗木供应商的履约表现记录及打分考核。3、通知苗木供应商具体送货时间、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及运输目的地等。4、通知相关人员负责卸货时的验收、清点、签字确定等工作,按甲乙双方谈妥的价格做好货款结算工作。5、对不符合要求的苗木做出无条件换货、退货处理。(二)乙方责任1、自愿加入供货名录并承诺遵守城建园林公司关于苗木采购方面相关规定及流程,自愿交
2、纳押金5000元。2、严格遵守常州市武进城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商名录准入清退办法(详见附表)。3、自觉服从城建园林公司材料供应商考核表(详见附表)。4、如有恶意违反清退办法或考核总分低于80分者将清退出名录,并且扣除押金5000元。5、中标后无特殊情况必须签订采购合同。6、应当按照协议所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按时按点供货。7、乙方如不能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或货品质量、数量与协议内容不符,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供货过程中,造成的交通意外、劳务意外、违章处罚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三)其他1、如有正当理由需退出名录者,5000元押金予以退还。2、本
3、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签章):委托代表人:日期:甲方(签章):委托代表人:日期:附件2:常州市武进城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及原材料供应商名录准入清退办法一、名录供应商准入制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材料供应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准予进入城建园林公司材料供应商名录:1、具有较大苗木、石材、道板等资源的单位或个人。2、经济实力较强、社会信誉较好。3、承诺遵守城建园林公司关于苗木、石材等材料采购方面的相关规定及流程,并自愿交纳押金。二、名录供应商清退制度名录内的供应商,在材料供货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清退:1、中标后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4、。2、未按照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时限及相关要求供货的。3、同意参加采购大会,却没有参加,每年度累计达2次(含)以上的。4、在采购大会上恶意扰乱会场正常秩序,致使大会无法进行的。5、在采购大会上有串标、围标、陪标、哄抬标价等行为的。6、名录供应商考核低于80分的(考核表见附件)。7、有其他违法、违纪和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一经清退,两年之内不得重新进入名录。城建园林公司材料供应商考核表单位名称:序号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得分1招标参与率15未按规定参加城建园林公司公开招标的采购会议,每次扣2分。2材料供应质量301、供应材料品种、规格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每一次扣5分。2、供应材料形态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一次扣3
5、分。3材料供应时效25未能按城建园林公司要求(事先通知)时限供货,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6分,第三次约定时间还未能供货的扣25分。4合作服务评价15因方案调整等原因造成工程现场材料实际需求量与招标材料数量不符,而拒绝供货的,每次扣2分。5项目结算评价15材料供应完后未及时开具相应发票,每次扣3分。合计100注:名录中供应商的考核由苗木采购小组和验收小组联合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供应商将清退出苗木供应商名录。常州市武进城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准入清退办法一、劳务合作单位准入制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准予进入城建园林公司劳务合作企业名录:1
6、、常州地区工商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施工资质;3、在武进城区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企业人员完备、稳定;4、近三年来承接过的相关工程施工项目3个,合同总额在150万元以上;5、企业经济实力较强,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二、劳务合作单位清退制度名录中的企业,在劳务合作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清退:1、同意参加发包大会却没有参加,每年度累计达2次(含)以上的。2、在劳务发包大会上恶意扰乱会场秩序、阻挠发包大会正常进行的。3、在劳务发包大会上,有串标、围标、陪标行为的。4、中标后拒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的。5、不按城建园林公司、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要求施工的,城建园林公司可立即中止
7、劳务合同关系。6、不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导致质量验收不合格,或苗木死亡率偏高的。7、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的。8、年度考核低于80分的(考核表见附件)9、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出现应予以清退情况的,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清退。企业一经清退,两年之内不得重新进入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城建园林公司劳务合作单位考核表单位名称:序号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得分1工程进度201、由于劳务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开工,每推迟一天扣1分;2、由于劳务单位原因,造成其他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进场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每推迟一天扣1分;3、由于劳务单位原因,重要、关键的工程节点无法按时完工,每推迟一天扣2分。2工
8、程质量301、由于工程施工不当导致后期需做重大方案设计变更的扣3分;2、隐蔽工程施工未及时报验,擅自隐蔽、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质量不达标,每次扣2分;3、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巡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规范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4、未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或擅自更改设计进行施工,每次扣3分;5、野蛮施工,破坏其他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合格工程产品,每次扣3分。3安全文明201、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凌乱,垃圾不及时外运的扣2分;2、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业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规程的其他行为,每次扣2分;3、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被要求停工整顿的每次扣3分;4、因施工单位原因,每出现一次施工安全
9、事故扣5分。4工程配合151、不按时参加各种会议,每次扣1分;2、对建设单位要求完成的工作不主动配合或态度较差,每次扣2分;3、未经建设单位批准,自行进场施工的,每次扣2分。5资料审核151、未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报送各种档案资料,每次扣2分;2、竣工决算工作量和材料表,经审核,发现核审减率超过10%,每发生一次扣3分;3、竣工资料及决算未及时报送或有明显的错误和缺漏的,每次扣2分。合计100注:名录中劳务合作单位的考核由劳务发包小组和工程监理、审计单位联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单位将清退出城建园林公司劳务合作单位名录。附件3:绿化工程合作协议甲方:常州市武进城建园林绿化有限
10、公司通讯地址:乙方:通讯地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及范围: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二、工程期限: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四、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负责提供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提供现场控制点。2、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3、应指定现场负责人,监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
11、用工及材料进场等工作。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限期整改,督促乙方整改。(二)乙方职责:1、按甲方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改建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安全,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人员伤亡、交通意外、违规操作等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负责保护好地上地下的各种设施,管线、管道,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清理场地,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执行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有关条款。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乙方
12、应根据上级领导和甲方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五、施工工期1、进度计划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天。乙方应按进度计划约定的时间按期完工。如连续两期未按计划完工的,则视为无法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双方约定工期奖罚条款乙方实际竣工交付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含5天),则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2%。处罚;延误工期在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则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处罚;延误工期超过10天,则每天按合同总价的1%。处罚,误期赔偿金额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0六、安全施工1、乙方注重安全保障,加强
13、施工区域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季节性及夜间施工的影像记录,确保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一切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为加强日常安全文明管理,针对每次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发包人和监理可酌情罚款,每次罚款200元TOOO元,累计不超过5万元。3、其他详见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七、工程结算原则套用常州市武进城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劳务单价,工程量按实,采取总价下浮的方式,按中标下浮率结算,下浮费率为。栽种或移植苗木计价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栽种或移植苗木的成活率分别计价,成活率100%,则正常结付工程款;95成活率VIO0%,成活苗木正常结付工程款,
14、死亡苗木补缺由甲方提供苗木,乙方负责补种直至成活,补种及养护费由乙方承担;成活率95%,成活苗木正常结付工程款,死亡苗木由乙方按原苗木品种规格自行采购、补种直至成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栽种或移植成活率指苗木栽种或移植后发芽、长叶至少在一个生长季节以上的成活株数占总栽种或总移植株数的百分数)八、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付款方式为5-5,完工当年并审计结束付至结算审定价的50%,余款一年后同日付清,不计利息。结算开具工程正式发票。九、工程变更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
15、延。十、竣工验收乙方应在工程施工完毕日内书面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日内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的,则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并在日内整改完毕,逾期仍未整改完毕的,则甲方有权请他人整改,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整改期限不作为工期顺延。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1、本协议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D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由于施工力量不足问题无法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时,甲方将通知限期改正,如仍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由于资金问题发生中途停工,或施工过程中出现
16、不听从甲方指令等情况,则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3)在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工资及时发放,如发生拖欠工资情况,乙方应承担拖欠工资的违约责任,如发现有上访现象,则按如下处罚:上访到区住建局的有一次扣5万元;上访到区人民政府的有一次扣10万元;情况特别严重的(恶意拖欠),则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4)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1%,且因乙方未及时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图而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由乙方承担。2、
17、争议处理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处理。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在变更前三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送达地址寄送后三日即视为已送达。任一方不得拒收,否则另一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送达地址寄送后三日即视为已送达。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日期:日期:景观(市政)工程合作协议甲方:常州市武进城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乙方:
18、通讯地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及范围: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二、工程期限: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四、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负责提供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提供现场控制点。2、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3、应指定现场负责人,监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及材料进场等工作。对
19、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限期整改,督促乙方整改。(二)乙方职责1、按甲方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改建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安全,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人员伤亡、交通意外、违规操作等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负责保护好地上地下的各种设施、管线、管道,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清理场地,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执行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有关条款。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乙方应根据上级领导和甲方要求
20、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五、施工工期1.进度计划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天。2、双方约定工期奖罚条款承包人实际竣工交付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含5天),则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2%。处罚;延误工期在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则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处罚;延误工期超过10天,则每天按合同总价的1%。处罚,误期赔偿金额限额为合同总价的2%0六、质量与验收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2、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常州市武进区质监站进行质量评定。1)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不罚;2)超过约定质量标准
21、不奖励;3)一次核验不合格是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除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损失外,经重新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按中标价的现扣承包人罚金;4)二次核验不合格是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除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损失外,经重新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按中标价的L5%扣承包人罚金。七、安全施工1、乙方注重安全保障,加强施工区域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季节性及夜间施工的影像记录,确保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一切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为加强日常安全文明管理,针对每次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发包人和监理可酌情罚款,每次罚款200元-Iooo元,累计不超过5万元。3、其他详见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22、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八、工程结算原则1、套用定额,工程量按实,采取总价下浮的方式,按中标下浮率结算。2、人工按元/工日进入预决算。3、材料价格按同期武进区信息价,武进区没发布的按常州市的,再没有的采用询价方式。甲供材保费费率按以。4、措施费:按费率计取的仅计取临时设施费率工,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费率区地两项,其他均不计取;套用计价表的措施费按实。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计取。6、按总价下浮,下浮费率为o九、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为完工当年的农历年底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余款为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且审计后付清,不计利息。结算须开
23、具工程正式发票。十、工程变更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1、本协议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由于施工力量不足问题无法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时,甲方将通知限期改正,如仍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2)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由于资金问题发生中途停工,或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听从甲方指令等情况,则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3)在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工资及时发放,如发生拖欠工资情况,乙方应承担拖欠工资的违约责任,如发现有上访现象,则按
24、如下处罚:上访到区住建局的有一次扣5万元;上访到区人民政府的有一次扣10万元;情况特别严重的(恶意拖欠),则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1%,且因乙方未及时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图而造成其它损失的,由乙方承担。2、争议处理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2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日期:日期:苗木及原材料采购协议甲方:常州市武进城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购方)通讯地址:乙方:(供方)通讯地址:为更好完成采购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采购内容:序号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合计大写(按实结算)二、供货时间、地点、方式1、供货时间:乙方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向甲方供货。2、供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采购内容中的苗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通知乙方提供所需苗材料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运送地点等采购要求。2、派遣专人负责卸货时的验收、清
26、点、入库、签字确认等工作,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款做好货款结算与支付工作,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材料采购货款,需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八的逾期付款违约金。3、就不符合要求的货物作出无条件退、换货处理。(二)、乙方职责:1、应按照协议内容中所规定的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运送地点等要求按甲方通知按时按点送货。未按合同约定品种、规格、数量送货的,视为未送货。逾期3天送货的,应按未按期送货部分每日万分之八的标准支付逾期送货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要求供货,如提供的材料与协议内容不符需在3日内无条件更换至
27、符合要求,如超过3天仍未提供相应规格的材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3、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劳务意外、交通意外、违章处罚等情况均由乙方负责。四、货款支付凭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单及正规发票进行按实结算。结算方式为:一般材料供应,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乙方开具相应正式发票,甲方见发票后一次性付清货款;有质保期的材料供应,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相应正式发票,甲方见发票后付货款,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五、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表。六、其他乙方指派为本协议的实际履行联络人与经办人,其联系电话为:O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在变更前三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送达地址寄送后三日即视为已送达。任一方不得拒收,否则另一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送达地址寄送后三日即视为已送达。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后终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