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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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二、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3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

2、和效果都符合当地法治工作要求。三、基本原则(一)坚持目标导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要紧紧围绕构建上下贯通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二)坚持立足实际。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要注重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利用好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人才培养项目资源和联系对接机制等开展示范户培训教育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现有资源平台进行整合升级,打造便于农民群众使用的教育培训平台。(三)坚持循序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于“八五”普法期间全面实施。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尊重乡村

3、发展规律和法治建设需求设计好本地实施方式,可以全面推开,也可以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地方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以不低于目标要求为限。(四)坚持探索创新。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一项全新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坚持边实践边探索,注重创新推动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总结提炼有助于发挥示范作用的经验做法,增强工作的带动力和实效性。(五)坚持注重效果。要把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促进农业农村法治新实践结合起来、与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结合起来,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落地见效,真正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四、认定标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应当是具有当地户籍、长期生活在本行政村的家庭。优先从符合条件的村“两

4、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村干、退休教师、退伍军人、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创业大学生、“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家庭中遴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家庭主要成员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熟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知识,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等主要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三)能够自觉运用法治的方式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合法

5、权益;(四)能够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帮助指导解决法律问题;(五)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五、培育管理(一)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从2022年开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1 .村级推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采取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自荐或村指定的方式,由行政村上报所在乡镇(街道)。2 .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审核合格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司法局确认。3 .县级确认。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司法局按照示范户认定基本标准对乡镇(街道)审核通过的示范户

6、进行确认,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颁发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的标志牌。4 .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每年10月15日前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册报市农业农村局。(二)加强对示范户的监测评估。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司法局组织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监测评估,及时掌握示范户学法用法和示范带动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增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农业农村局应当会同区司法局及时提出撤销示范户的建议意见,由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并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同意后,及时予以撤销并收回标志牌:1.示范户家庭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3 .违反公序良俗;4 .违反

7、村规民约;5 .煽动、教唆他人违法犯罪;6 .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三)加强对示范户的跟踪调研。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调研,注重挖掘和宣传示范户学法用法典型案例,组织讲好农村学法用法故事。要善于总结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经验,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培育模式,巩固拓展示范户培育工作成果,推动构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请及时报送先进典型。六、工作内容(一)制定示范户培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目标任务、机制方法和推进举措,绘制时间表、路线图。区农业农村局

8、根据本地行政村和涉农社区底数,围绕2022年、2025年的培育目标要求,细化每年的培育计划,并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备案。(二)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工作。对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基本标准,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运用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充分利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省法律网络培训平台和“XX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设在线学法用法课程,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三)开展执法监管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农业农村局和司法局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

9、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区农业执法监管人员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四)建设符合农民需求的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农民法治公园、农民法治广场、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

10、求上来,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纳入本地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责任,统筹部署安排,全力推动工作,力戒形式主XX官僚主义,避免给基层组织增加不合理负担。(二)构建协同机制。建立区农业农村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等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对示范户开展服务对接,合力推进培育工作。(三)强化激励约束。区农业农村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纳入本地“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考核范围。要积极探索提高示范户学法用法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先进典型列入各级普法工作通报表扬中,引导示范户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在乡村振兴各项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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