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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本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市本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水平,夯实照料中心的核心平台作用,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根据X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发12014)86号)精神,结合市本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8372011),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01/Tooo42012)、浙江省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
2、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浙民福(2013)246号)等标准,并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XX市本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1)。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是指在城乡社区建设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健康、休闲等服务,上门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照料看护服务,开展老年人信息登记、身体状况评估的专用场所或服务机构。照料中心的服务半径,一般为老年人步行20分钟左右的路程。第四条建立统一的等级评定标准体系,规范照料中心等级评定程序,创建一批设施齐备、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服务专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机构,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第
3、五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工作坚持建管并重、以评促管、统一标准、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二章建设与管理第六条照料中心建设应坚持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原则,可以通过改造居家养老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室等已有养老服务设施,整合利用现有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和场地,合理规划功能布局。照料中心可按照农房聚集情况和公共服务用房实际情况多个布点。第七条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毗邻而建、资源共享。第八条照料中心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底楼为宜,建筑面积要求在100平方米以上,相对独立,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第九条照料中心应对照XX市本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
4、中心等级评定标准,合理设置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及辅助用房,配备安防、消防、无障碍、适老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第十条照料中心应有规范的名称,统一为“社区(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使用统一标识,并将标识和名称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民间资本投资的照料中心可向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结合实际进行冠名。第十一条照料中心要根据社区资源禀赋和老年人需求,因地制宜通过开办老年食堂、建设中心食堂、依托养老机构配送餐、委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发展邻里助餐点和互联网+助餐等多途径解决老年人就餐需求。照料中心自建老年食堂、中心食堂的,统一悬挂“社区(村)名称+老年食堂(或中心食堂)
5、”标识标牌;依托养老机构配送餐、委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发展邻里助餐点和互联网+助餐的,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做好台账记录。第十二条有条件的照料中心可以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其余的照料中心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签约合作,通过派驻医生定期坐诊、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等形式,为老人提供便捷医疗和健康服务。第十三条全面推广照料中心公建民营模式,选择有经验、有能力的专业组织作为运营主体。3A5A级照料中心原则上全部要委托社会组织管理,并要将公建民营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执行采购程序,防止恶性竞争,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第十四条鼓励以镇(街道)或更大区域统筹确定照料中心运营主体,
6、达到整合服务资源、降低运行成本、统一服务标准和扶持专业组织做大做强的目的。第十五条照料中心应设有独立的办公室并配备相应办公设备,根据服务内容和规模,配备相应的管理、护理专兼职服务人员。第十六条照料中心应加强各方面的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履行安全运行义务,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确保老年人安全。第十七条照料中心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经常听取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八条照料中心的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社区(村)60周岁以上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第十九条照
7、料中心服务内容包括:(一)老年人口信息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和档案管理。(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协助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收入状况及服务需求。(三)文体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老年电大教育、报刊和图书阅览等服务。(四)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用餐(配、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服务。(五)健康保健服务: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采集老年人健康信息,协助建立健康档案。(六)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心理疏导、协助交友等服务。(七)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8、等服务。(八)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有组织的志愿者服务和邻里、老年人互助服务。第二十条服务形式:照料中心主要提供集中式的日托照料服务和分散式的上门服务。(一)日托服务:为在照料中心接受服务或委托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健康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日托服务。(二)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为失能、空巢老人提供定期上门查看、定期电话查访等安全服务。第二十一条照料中心提供的服务,应以无偿和低偿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的休闲娱乐、图书阅览、知识讲座、聊天谈心、法律维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类项目以及健身、一般康复器材设备使用等实行零收费。为老年人提供的日
9、托、就餐、送餐、家政等服务,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在照料中心醒目位置公示。第二十二条照料中心应当与享受日托或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老人在照料中心接受服务期间身体不适或遇有突发事件的,照料中心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监护人),并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家属(监护人)做好相关工作。第二十三条有条件的照料中心应当依托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展示各类适老智能产品、康复辅助器具使用功能,为照料中心服务延伸进家庭提供信息化支撑。第四章申报和评估第二十四条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全市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工作,并牵头各区做好市本
10、级照料中心的等级评定工作。第二十五条评定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评定方式包括实地检查、资料查验、问卷调查、重点抽查等。第二十六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工作依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一)申请参评。由申请参评的照料中心所在社区填写XX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申请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经镇(街道)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按照权限审核审批。(二)推荐参评。各镇(街道)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筛选,确定参评的照料中心并报市、区民政部门。(三)实地评定。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申请参评的照料中心进行审核,并提出初评意见。(四)评审公
11、示。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初评意见,对拟命名的单位通过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五)命名表彰。市、区民政部门发文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进行命名表彰;公示有异议的单位进行再次评审,根据再次评审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牌匾。第二十七条评定要求(一)评审等级。评定设5A、4A、3A、2A、1A五个等级。(二)评分标准。评定标准分基本指标和加分指标两大块,总计105分。得分95分以上(含)为5A等级、得分90(含)95分为4A等级、得分80(含)一90分评为3A等级、得分70(含)一80分为2A等级、得分60(含)一70分为1A等级。(三)评审时间。各镇(街道)主管部门在每年6月底前向区民政部门提出参
12、评申请,区民政部门在每年7月底之前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并将5A、4A、3A级的审核意见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在8月底之前完成对申请参评5A、4A、3A级的单位的评定和命名工作。2A、1A级可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负责自行组织评定。(四)有效期限。等级每年开展1次,每次评定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通过升级改造实现标准提升的照料中心可以申报更高等级。有效期满,照料中心应当重新申报等级评定。第二十八条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对照料中心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不定期督导,督导结果应作为评估依据。第二十九条依托XX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利用智能设备强化对照料中心的日常运行监管。第五章资金保障第三十条照料中
13、心建设和运行经费,主要由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经济以及社会捐赠等构成。第三十一条经验收评定合格的照料中心,给予一次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和年度运营补助。市本级民间资本兴办的政府规划内的照料中心,纳入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体系,并享受配套的建设和运营补助财政政策。具体按照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照料中心经费应当专款专用,独立核算,账据相符,社区(村)日常工作经费不得从上述补助资金中开支。第六章加强监督第三十三条各级民政部门通过重点抽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暗访、受理投诉、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等方式,加强对获得等级的照料中心的动态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等级评定标准的,限期整改;限期1个月内
14、未能整改到位的,降低或者撤销其等级,并取消相应财政补助。第三十四条获得等级评定的照料中心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投诉或者弄虚作假骗取等级评定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评定等级,取消财政补助,并且2年内不得申报等级评定。第三十五条3A5A级照料中心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之前向镇(街道)提交当年度工作总结,配合市、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就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行管理以及收支等情况进行自评和考核。第三十六条评定有效期内,经考核获“合格”及以上的,全额拨付运行经费。“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到位后进行重新考核,合格的全额拨付;仍不合格的,评定有效期内按下降一级标准拨付,有效期到期的,按重新评定级别的对应标准拨付。
15、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嘉政民(2013)65号)同时废止。附件:1 .XX市本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标准2 .XX市本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申请表附件1:XX市本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标准评审指标评审标准分值评分细则一、基本指标规划布局、硬件设施、服务内容、运行管理、服务成效1001、规划布局选址合理、交通便利、远离危险区,名称、标识设置符合规范要求。5选址选址科学合理,在居民相对集中地区,方便社区老人到达。1现场查看,酌情扣分。远离危险品储备地、有毒化工厂等工业区,周边无噪
16、音等污染源。1标识周边有明显的指示牌,便于老人确定方位。1现场查看,酌情扣分。未悬挂统一的标识的不得分;标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有醒目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老年食堂、中心食堂等规范性标识。22、硬件设施室内面积、室外环境、功能布局、辅助设施25室内面积实际室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5超过500平米(含)以上,5分;400(含)平米以上,4分;300(含)平米以上,3分;200(含)平米以上,2分;100(含)平米以上,1分。室外环境室外道路平整,整洁美观,有绿化,并配备有相应的老年活动场地。2现场查看,酌情扣分。功能布局老年人文体娱乐用房。包括老年电大教室、图书室、电视房、书画间、电
17、脑室等,并配备有桌椅、书架、电脑、投影、电视机和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图书、报刊、杂志等设施设备。2现场查看,酌情扣分。老年人健康服务用房。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等,并配备老年人安全使用的健身康复器械和设备,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资料。3现场查看,酌情扣分。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和餐厅(含配餐间)。休息室应提供老年人休息的躺椅或床位,并配有降温、取暖设备O3现场查看,酌情扣分。老年人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2现场查看,酌情扣分。辅助设施建筑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畅通的出入口。1现场查看,酌情扣分。有防火、防触电、防煤气、
18、防意外事故等基本设施。1厨房应符合食品卫生防疫规定,配备食品冷冻、冷藏、灭火等设备。1配备有电扇、空调等,室内环境良好,空气流通。1配备有洗衣机、晾晒场地等。1配有服务电话、网络。1安装有楼道扶手、轮椅坡道、紧急呼叫按钮等无障碍设施设备。23、服务内容“文体娱乐、配餐就餐、医疗保健”的“3+X”服务功能30文体娱乐老年文体活动、老年教育等服务开展情况。3现场查看、查看台账、抽样调就餐配餐老年人助餐、配送餐等服务开展情况。6查和走访老人,酌情扣分。医疗保健照料中心医养结合情况,老年人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健康档案、心理卫生等服务开展情况。6精神慰藉为老年人提供的聊天谈心、心理疏导、协助交
19、友等服务开展情况。2法律维权为老年人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开展情况。1老年人关爱空巢独居、经济困难、失独等特殊老年群体关爱服务开展情况。3志愿服务为老志愿服务和邻里、老年人互助服务开展情况。2信息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和档案管理情况。1需求评估协助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收入状况及服务需求的情况。1上门服务上门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为失能、空巢老人提供定期上门查看、定期电话查访等安全服务。2智慧养老依托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等,将照料中心运行管理情况纳入平台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各类线上与线下服务、推广各类适老智能产品的情况。2其他服务参与或协助养老服务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居
20、家服务情况。14、运行管理社会化运营、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服务台账、财务管理25社会化运行有无采取社会化运营模式。3现场查看、查看台账,酌情扣分。有无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人员配备有固定的项目主管和协助人员。3现场查看、查看台账、抽样调查,酌情扣分。有从事社工服务的工作人员。1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与落实情况。1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与落实情况。1规则制度制定有日常管理、健身运动、文化活动、棋牌活动、图书阅览、开放时间等规章制度,并公示上墙。3现场查看、查看台账,酌情扣分。服务台账开展文体娱乐、配餐就餐、医疗保健等各项活动和服务的台账记录情况。4查看台账,酌情扣分。财务管理镇(街道)有专门配套资金。3查看台
21、账,酌情扣分。有社区(村)集体经济、社会捐赠等资金用于社区居家养老。2照料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账据相符。25、服务成效服务人群、投诉处理、知晓度、满意度。15服务人群到照料中心活动或接收服务的老年人占社区(村)老年人数的由例O3抽样调查,酌情扣分。10%以上,1分;15%以上,2分;30%以上,3分。上门提供服务的老年人占比社区(村)老年人数的比例。(注:若上级部门统一购买服务,并由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连锁组织和机构提供服务的对象,也可计入考核任务)2抽样调查,酌情扣分。设以上,1分;2%以上,2分。投诉处理各类有效投诉的解决比例。2抽样调查,酌情扣分。90%以上,0.5分,95%以
22、上,1分,97%以上,1.5分,98%以上,2分。知晓度照料中心在社区(村)的知晓度Q2抽样调查,酌情扣分。95%(含)以上,2分;90%(含)以上,1.5分;85%(含)以上,1分;80%(含)以上,0.5分;未达80%,不得分满意度老年人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的满意率。6抽样调查,酌情扣分。80%(含)以上,1分;85%(含)以上,2分;90%(含)以上,3分;95%(含)以上,4分;100%得6分。二、加分指标创新性、典型性5典型性出经验、有成果,得到市级以上经验推介或市级以上刊物正面报道的。2每次报道或经验推介加1分创新性鼓励开展智慧养老、医养结合、就餐送餐、特殊老年关爱、老年志愿服务、老年社工等特色项目,在服务项目或运营管理等方面有重大创新3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可多项、重复计算,最高3分。附件2:XX市本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申请表参评单位X区)X镇(街道)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单位地址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工作人员数社工人数志愿者人数建成时间使用面积建筑性质覆盖范围服务老人数主要事迹(包括参评单位的基本简介、主要事迹、特色工作及获得荣誉等,可另附页)镇(街道)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意见(公章)年月日市民政局意见(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