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大学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采购管理工作,适应现代采购需要,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采购过程廉政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依据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省级预算单位网上商城采购卡管理试行办法以及现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是由定点电商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建立的网上商城采购专用平台,对接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系统。第三条资源保障部为网上商城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并由学校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网上商城采购项目的审核、采购、货款支付等工作。第四条对纳入省级政府
2、采购网上商城目录(详见附件),且单项或同批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货物,申购人要优先实行网上商城采购。如网上商城采购确实不能满足需求的,或对于同品牌同型号货物,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经资源保障部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加盖“网上商城报销专用章”后可按相关规定另行采购。第五条网上商城采购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应网上商城采购而未通过网上商城采购,资源保障部在相关票据上不予加盖“网上商城报销专用章”,计划财务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第六条网上商城采购货物的货款须用网上商城采购卡支付,采购活动实行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网上商城采购的经办人由采购卡持卡人和货物申购人共同组成,持卡人负责刷卡支付,申购人负
3、责货物验收、报销。第七条采购卡暂由学校授权专人持有,专门用于从网上商城采购货物的货款支付。采购卡支付、报销等业务全过程纳入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范围。第八条按照财政厅规定,采购卡实行以下模式管理:1 .采购卡以学校预算信用为基础,是公务卡的一种特殊形式,申办、支付、报销、信息管理等比照公务卡办理和管理。财政厅确定使用单位的信用额度原则上为10万元至30万元人民币,学校信用额度为30万元人民币。2 .采购卡办理时使用指定的持卡人相关信息,卡片和密码由持卡人负责保管。3 .采购卡不得取现,不得办理在线支付,不得用于个人消费,不参加银行消费积分。4 .因持卡人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等原因产生的罚息、滞纳金
4、等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如对采购卡造成负面信用影响的,学校追究持卡人相关责任。5 .因申购人报销不及时而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费用,由申购人自行承担,如对采购卡造成负面信用影响的,学校追究申购人相关责任。6 .持卡人员或采购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时,应使用书面方式及时通知计划财务部和相关银行办理变更手续。第九条网上商城采购流程如下:1 .申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登录、浏览网上商城,选定需要采购商品的品牌和型号,提出采购需求。2 .资源保障部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申购人在资源保障部设备管理科下单,采购货物,并领取“南京工业大学采购货物签收单据”。3 .申购人按照网上商城货物价格,办理暂借款手续,并
5、在所采购货物发票到达前及时报送至资源保障部设备管理科。4 .货物由网上商城配送人员送至申购人指定接收地点,申购人要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并如实向资源保障部设备管理科反馈验收情况,配送人员凭“南京工业大学采购货物签收单据”至资源保障部设备管理科刷卡。5 .持卡人收到货物发票后,应及时告知申购人领取货物发票,并通知申购人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第十条各部门(单位)应充分认识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校行政办公。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第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为准。第十三条本办法学校授权由资源保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