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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测绘应急保障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镇海区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提高测绘地理信息在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技术支撑能力,为应急指挥决策、善后处理、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1.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家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镇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镇海行政区划范围内及在镇海区测绘应急保障处置能力范围内的公共事件的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以及镇海区
2、政府、市测绘应急保障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重要测绘应急保障任务。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划或超出镇海区测绘应急保障处置能力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按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执行。2 .4工作任务为全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以下测绘应急保障:(1)提供各类专题地图、遥感影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现有测绘成果。(2)开展遥感影像和视频获取、正射影像和三维实景模型制作、全景地图制作、地图编制、灾情监测与分析、灾后恢复重建等测绘应急保障任务,并提供相应测绘成果。1.5保障对象(1)镇海区委、区政府。(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资规局”)。(3)镇海
3、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4)突发公共事件所在镇(街道、管委会)党委、政府。3 组织体系及职责2. 1领导机构测绘应急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时,区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即为区测绘应急保障领导机构。必要时,经区政府同意,设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以下简称“区资规分局”)、镇海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镇海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镇海区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区人武部”)、镇海区气象局(以下简称“区气象局”)等单位。
4、(1)区资规分局:负责测绘应急保障任务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指令以及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镇级政府的要求,启动测绘应急保障响应;定期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测绘应急保障演练或组织应急队伍积极参加市组织的测绘应急保障演练等。(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测绘应急需求,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为测绘应急提供必要工作条件。(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测绘应急保障及运维管理所需的经费。(4)区公安分局:负责为测绘应急保障人员及装备提供安全、通行及事故应急处理保障,应急队伍的航空摄影备案等工作。(5)区人武部:负责联络辖区驻军单位,协调申请地方单位在相关军事管理区上
5、空飞行许可等工作。(6)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天气情况和预报。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提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测绘应急保障需求,及时、准确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包括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先期处置情况、存在的隐患等,为测绘应急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 2工作机构在区资规分局设立镇海区测绘应急保障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作为具体工作机构。指挥中心由区资规分局办公室、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市镇海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镇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组成。指挥中心主任由区资规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资规分局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相关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镇
6、海区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的制定和修订。(2)负责向区测绘应急保障领导机构(或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建议。(3)与保障对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接收测绘应急保障的需求。(4)组织召开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会议,做好测绘应急保障工作部署。(5)指挥、协调全区测绘应急保障处置工作,及时向保障对象通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6)负责测绘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制定、测绘应急新技术研究等工作,积极参加市组织的测绘应急保障演练。(7)负责做好测绘应急保障日常工作,保持与市、区测绘应急保障机构的工作联系。(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3. 3应急队伍市镇海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负责建设测绘应急队伍,做好测绘
7、应急技术、数据与装备等储备。(2)负责应急数据快速出图等。(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现场遥感影像和视频获取、正射影像制作、全景地图制作、三维实景模型生产、地图编制、灾情监测与分析等测绘应急任务,并提供相应测绘成果。镇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1)负责建立和完善测绘应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2)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附近区域已有的地形图、影像图等基础资料。4. 4镇级机构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建立各自测绘应急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上报、定位和测绘应急协助等工作。3测绘应急响应5. 1测绘应急响应分级测绘应急响应分级按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具体分为I级和II级两个等级:II级响应:以提供现有测
8、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为主,只需少量事发现场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以及专题地图制作、遥感动态监测。I级响应:需赴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大规模开展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提供遥感动态监测和评估分析。6. 2测绘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测绘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需由指挥中心据情确认,经报请领导机构(或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测绘应急响应启动条件:(I)保障对象提出测绘应急保障需求;(2)上级交办的其他测绘应急保障任务。测绘应急响应终止条件:(1)保障对象宣布终止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或确认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完成可以终止;(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测绘应急保障任务。3.3测绘应急响应措施II级测绘应急响应措施(1)
9、指挥中心与保障对象沟通,与事发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取得联系,按需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2)指挥中心和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3)开通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绿色通道,紧急提供已有测绘成果资料。(4)基于已有测绘成果资料,快速制作应急专题地图和应急影像图。(5)按需集结测绘应急队伍赶赴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I级测绘应急响应措施I级响应在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1)指挥中心组织制定测绘应急保障实施方案。(2)指挥中心负责空域使用申请,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附近的机场无人机等临时停放、起降和相关保障协调工作;(3)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测绘应急任务
10、,及时采用航空摄影、卫星遥感等手段获取突发公共事件现场遥感信息或视频资料,进行二、三维影像处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将成果提交至指挥中心;(4)必要时向市测绘应急保障指挥中心提出协助需求;(5)指挥中心根据相关成果对灾害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成果数据和分析评估报告提供给保障对象。3.4安全防护测绘应急保障人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除了按照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的有关要求外,在现场工作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在测绘应急实施过程中应派遣1人负责安全了望,发现险情及时提醒作业人员;(2)无人机应在远离危险源的地方起飞,对测区内的高压电线等应注意避让;(3)参与测绘应急的设备和人员都应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4后期
11、工作4.1测绘应急成果管理测绘应急保障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申请使用人应当按规定在7日内补办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手续,并按照测绘成果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对不具备长期保管条件的,应当在应急任务结束后20日内,按规定程序将所领用的涉密测绘成果销毁并报测绘成果提供部门备案。应急队伍在响应行动中形成的成果应当加强管理,按照测绘成果管理的要求做好归档入库等工作。4. 2事件分析与评估服务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事发前后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相关专题资料,运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进行统计分析,为保障对象开展事件分析评估提供支撑。5. 3灾情监测对海洋、森林、地质、地震、台风、旱涝等自然灾害事
12、件,按保障对象要求,对灾情现状及发展动态进行持续监测,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6. 4恢复重建保障服务测绘应急工作结束后,必要时继续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7. 5工作总结指挥中心应当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并报送领导机构。4.6责任追究与奖励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5测绘应急保障措施5.1 机制保障区级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获取和传达准确、权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13、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提出测绘应急保障需求。指挥中心要持续完善本预案,在市测绘应急保障体系下建立和完善区测绘应急联络员制度和协同测绘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应急状态下空域使用快捷审批和测绘应急演练空域使用保障机制。5. 2队伍保障各应急队伍应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强化测绘应急保障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各地建立和健全测绘应急保障队伍,配备相应测绘应急装备。5. 3资金保障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需要进行大范围作业所需的经费,由区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对测绘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应当进行监督和全过程绩效管理。5. 4技术保障应急队伍应深入研究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快速获取、处理、
14、集成、传输服务技术,完善测绘应急保障数据库,不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技术和专业资料,建立灾害预测预警模型,为灾害防御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区测绘应急保障通讯网络及备用通讯系统,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8. 5基础设施保障各应急队伍应加强测绘应急保障技术装备建设,主动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重点防范地区的各类专题信息和测绘成果,根据潜在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制作各种专题测绘地理信息产品,确保在需要测绘应急保障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服务。9. 培训、演练与宣传指挥中心应积极组织测绘应急保障人员参加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或参加全市性综合测绘应急演练,提升协同应急处置能力
15、。并及时对测绘应急保障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重要性的认识。10. 附则7.1预案管理区资规分局要根据预案实施情况,以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相应的测绘应急保障预案。7.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资规分局负责解释。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应急测绘流程图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 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 4工作任务1 .5保障对象2 组织体系及职责2. 1领导机构2. 2工作机构2. 3应急队伍3. 4镇级机构3测绘应急响应3. 1测绘应急响应分级3.2测绘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4.
16、 3测绘应急响应措施3.4安全防护4后期工作4.1测绘应急成果管理4. 2事件分析与评估服务5. 3灾情监测6. 4恢复重建保障服务7. 5工作总结8. 6责任追究与奖励5测绘应急保障措施9. 1机制保障10. 队伍保障11. 3资金保障12. 4技术保障13. 5基础设施保障14. 培训、演练与宣传15. 附则15.1 案管理7.2预案解释7.3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镇海区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提高测绘地理信息在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技术支撑能力,为应急指挥决策、善后处理、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1.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17、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家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镇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镇海行政区划范围内及在镇海区测绘应急保障处置能力范围内的公共事件的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以及镇海区政府、市测绘应急保障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重要测绘应急保障任务。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划或超出镇海区测绘应急保障处置能力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按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执行。1.4工作任务为全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提供
18、以下测绘应急保障:(1)提供各类专题地图、遥感影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现有测绘成果。(2)开展遥感影像和视频获取、正射影像和三维实景模型制作、全景地图制作、地图编制、灾情监测与分析、灾后恢复重建等测绘应急保障任务,并提供相应测绘成果。2 .5保障对象(1)镇海区委、区政府。(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资规局”)。(3)镇海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4)突发公共事件所在镇(街道、管委会)党委、政府。3 组织体系及职责2. 1领导机构测绘应急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时,区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即为区测绘应急保障领导机构。必要时,经区政府同意,设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测绘应急保
19、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以下简称“区资规分局”)、镇海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镇海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镇海区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区人武部”)、镇海区气象局(以下简称“区气象局”)等单位。(1)区资规分局:负责测绘应急保障任务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指令以及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镇级政府的要求,启动测绘应急保障响应;定期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测绘应急保障演练或组织应急队伍积极参加市组织的测绘应急保障演练等。(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20、协调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测绘应急需求,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为测绘应急提供必要工作条件。(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测绘应急保障及运维管理所需的经费。(4)区公安分局:负责为测绘应急保障人员及装备提供安全、通行及事故应急处理保障,应急队伍的航空摄影备案等工作。(5)区人武部:负责联络辖区驻军单位,协调申请地方单位在相关军事管理区上空飞行许可等工作。(6)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天气情况和预报。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提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测绘应急保障需求,及时、准确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包括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先期处置情况、存在的隐患等,为测绘应急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
21、条件。2. 2工作机构在区资规分局设立镇海区测绘应急保障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作为具体工作机构。指挥中心由区资规分局办公室、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市镇海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镇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组成。指挥中心主任由区资规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资规分局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相关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镇海区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的制定和修订。(2)负责向区测绘应急保障领导机构(或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建议。(3)与保障对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接收测绘应急保障的需求。(4)组织召开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会议,做好测绘应急保障工作部署。(5)指挥、协调全区测绘应急保
22、障处置工作,及时向保障对象通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6)负责测绘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制定、测绘应急新技术研究等工作,积极参加市组织的测绘应急保障演练。(7)负责做好测绘应急保障日常工作,保持与市、区测绘应急保障机构的工作联系。(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2. 3应急队伍市镇海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负责建设测绘应急队伍,做好测绘应急技术、数据与装备等储备。(2)负责应急数据快速出图等。(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现场遥感影像和视频获取、正射影像制作、全景地图制作、三维实景模型生产、地图编制、灾情监测与分析等测绘应急任务,并提供相应测绘成果。镇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1)负责建立和完善测绘应急
2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2)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附近区域已有的地形图、影像图等基础资料。2 .4镇级机构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建立各自测绘应急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上报、定位和测绘应急协助等工作。3 测绘应急响应3. 1测绘应急响应分级测绘应急响应分级按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具体分为I级和级两个等级:级响应:以提供现有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为主,只需少量事发现场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以及专题地图制作、遥感动态监测。I级响应:需赴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大规模开展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提供遥感动态监测和评估分析。3. 2测绘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测绘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需由指挥中心据情确
24、认,经报请领导机构(或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测绘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保障对象提出测绘应急保障需求;(2)上级交办的其他测绘应急保障任务。测绘应急响应终止条件:(1)保障对象宣布终止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或确认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完成可以终止;(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测绘应急保障任务。3.3测绘应急响应措施II级测绘应急响应措施(1)指挥中心与保障对象沟通,与事发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取得联系,按需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2)指挥中心和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3)开通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绿色通道,紧急提供己有测绘成果资料。(4)基于已有测绘成果资料,快速制作应急专题地图和应急影
25、像图。(5)按需集结测绘应急队伍赶赴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I级测绘应急响应措施I级响应在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1)指挥中心组织制定测绘应急保障实施方案。(2)指挥中心负责空域使用申请,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附近的机场无人机等临时停放、起降和相关保障协调工作;(3)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测绘应急任务,及时采用航空摄影、卫星遥感等手段获取突发公共事件现场遥感信息或视频资料,进行二、三维影像处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将成果提交至指挥中心;(4)必要时向市测绘应急保障指挥中心提出协助需求;(5)指挥中心根据相关成果对灾害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成果数据和分析评估报告提供给保障对象
26、。3.4安全防护测绘应急保障人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除了按照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的有关要求外,在现场工作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在测绘应急实施过程中应派遣1人负责安全了望,发现险情及时提醒作业人员;(2)无人机应在远离危险源的地方起飞,对测区内的高压电线等应注意避让;(3)参与测绘应急的设备和人员都应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4后期工作4.1 测绘应急成果管理测绘应急保障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申请使用人应当按规定在7日内补办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手续,并按照测绘成果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对不具备长期保管条件的,应当在应急任务结束后20日内,按规定程序将所领用的涉密测绘成果销毁并报测
27、绘成果提供部门备案。应急队伍在响应行动中形成的成果应当加强管理,按照测绘成果管理的要求做好归档入库等工作。4. 2事件分析与评估服务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事发前后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相关专题资料,运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进行统计分析,为保障对象开展事件分析评估提供支撑。4. 3灾情监测对海洋、森林、地质、地震、台风、旱涝等自然灾害事件,按保障对象要求,对灾情现状及发展动态进行持续监测,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4. 4恢复重建保障服务测绘应急工作结束后,必要时继续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4. 5工作总结指挥中心应当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总结和评估报
28、告并报送领导机构。4. 6责任追究与奖励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5测绘应急保障措施5. 1机制保障区级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获取和传达准确、权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提出测绘应急保障需求。指挥中心要持续完善本预案,在市测绘应急保障体系下建立和完善区测绘应急联络员制度和协同测绘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应急状态下空域使用快捷审批和测绘应急演练空域使用保障机制。5. 2队伍保障各应急队伍应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强化测绘应急
29、保障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各地建立和健全测绘应急保障队伍,配备相应测绘应急装备。5. 3资金保障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需要进行大范围作业所需的经费,由区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对测绘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应当进行监督和全过程绩效管理。5. 4技术保障应急队伍应深入研究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快速获取、处理、集成、传输服务技术,完善测绘应急保障数据库,不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技术和专业资料,建立灾害预测预警模型,为灾害防御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区测绘应急保障通讯网络及备用通讯系统,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5.5基础设施保障各应急队伍应加强测绘应
30、急保障技术装备建设,主动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重点防范地区的各类专题信息和测绘成果,根据潜在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制作各种专题测绘地理信息产品,确保在需要测绘应急保障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服务。6. 培训、演练与宣传指挥中心应积极组织测绘应急保障人员参加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或参加全市性综合测绘应急演练,提升协同应急处置能力。并及时对测绘应急保障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重要性的认识。7. 附则8. 1预案管理区资规分局要根据预案实施情况,以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相应的测绘应急保障预案。9. 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资规分局负责解释。10.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