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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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工作和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查、综合施策、系统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县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附件1),总体负责村(居)民自建房综合治理的组织部署、协调推动、督导考评等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传

2、达部署、协调推进、收集上报信息等工作,适时召集相关行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各乡(镇、区、力、)、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内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部署、督导检查、隐患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二、整治重点此次治理范围突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的自建房。治理重点为下列7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得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二)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

3、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附录A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防火要求。当合用场所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整改要求: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应责令立即搬移至室外,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拆除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的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四)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

4、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整改要求:搬离租住人员。(五)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整改要求:至少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疏散楼梯,每个安全出口的设置距离不应小于5米,疏散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作。(六)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网、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门窗,便于逃生和救援。(七)建筑高度超过15米与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间距不足的居住场所。(根据农村防火规范(GB50

5、039),建筑高度超过15m的居住建筑,其防火设计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整改要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通过落实降低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等防火措施,使防火间距满足要求。否则,搬离租住人员。三、规范要求(一)自建房房间隔墙和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房间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o(二)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卧室、厨房等房间宜设置开向户外的窗户,确有困难时,应采取相应的排烟措施;不宜设置开放式厨房,厨房与建筑内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厨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

6、报警装置。(三)供电线路应穿管保护,并宜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每个房间的供电线路宜设置独立回路。额定功率不小于60W的白炽灯、卤鸽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四)不应改变原有房屋整体设计,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应低于10平米,每间卧室居住的人数不应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1间卧室不应出租给2户及以上住户居住,不应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具备居住功能空间改装为卧室进行出租或直接出租供人员居住。(五)应按照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灭

7、火器应选用4kg以上的磷酸镀盐(ABC)干粉灭火器或相应量的灭火器。(六)出租方、承租方和实际使用人同为出租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参加每年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应当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等的监督检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督促,积极整改火灾隐患,杜绝消防违法行为。(七)承租方应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使用明火、电热设备应有人现场看护,不应私接乱拉电线和使用伪劣电器产品。(八)应保持自建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应在楼梯间堆放杂物影响疏散救援。(九)不应在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及燃气管线附近停

8、放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或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十)自建房严禁使用彩钢板建筑,严禁在出租房屋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和库房。四、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一)时间安排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20日前)。各乡(镇、区、办)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广泛宣传发动,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明确牵头责任科室,研究制定工作计划、任务清单。2 .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至8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专项整治期间,落实组织机构、人员装备以及经费保障,完善工

9、作制度,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作用作3 .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X化治理成果,抓住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部门会商、联合整治、预防反弹、宣传警示、举报投诉”等全链条管控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责任分工1.属地治理责任各乡(镇)政府、京南XX高新区管委会、社区办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任务,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任务和全县推进乡村振兴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研究解决资金来

10、源、政策保障等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且存在7类重点情形的自建房进行整改,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消防工作站,整合各类执法和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巡查、检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及租户姓名、建筑层数及面积、房屋间数、建筑及装饰材料、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填写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附件2),建立完善街道(乡镇)、村(社区)两级工作台账,依据排查登记情况,组织对住宿人员3人及以上的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督促产权人与使用人、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照7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

11、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以及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及时录入XX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检查”模块)。对已形成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摸清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并书面报告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各乡(镇)政府、京南xx高新区管委会、社区办要组织基层网格员、“村两委”人员、派出所民警等基层力量,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落实弱势群体“邻里守望”制度,督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通过社区广播、农村“大喇叭”常态化宣传火灾防

12、范和逃生自救常识。消防救援大队要通过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以及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宣传媒介,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清洁取暖等消防安全常识;梳理近年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和消防违法成本解读,使公众自觉关注消防安全、遵守法律法规。要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推进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要推动住宿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

13、起火灾扑救能力。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辖区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实地调研熟悉,强化业务指导和联勤联动,提高专业救援能力。2.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分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业主或租户,针对7类重点情形及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火灾风险。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必须减少居住人数,或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同时,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整改期间,要及时跟进综合治理进度,精准研判自建房风险隐患;督促自建房业主加强值班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县教体局负责排查检查用作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武术学校

14、、体育彩票销售等场所的自建房,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普及消防安全风险识别、隐患排查、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县发改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的自建房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普及消防安全风险识别、隐患排查、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县文广旅局负责加强等级旅游民宿、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普及消防安全风险识别、隐患排查、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县民政局负责排查检查用作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的自建房,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普及消防安全风险识别、隐患排查、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

15、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县卫健局负责加强对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普及消防安全风险识别、隐患排查、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县公安局负责加强村(居)民自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组织公安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在当地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县住建局负责各地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改正,指导乡镇、园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配合消防救援大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张贴居民防火公约,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电梯广告栏等提示火灾风险和违法行为。县人社局按照职责权限将消

16、防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乡镇(街道)、村(居)委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县自规局负责提供村庄(社区)规划设计文件,由相关部门会同各乡(镇、区、力、)开展违规扩建加建等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制度,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充装站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罐开展排查整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大型危化品、工商贸行业以村(居)民自建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不

17、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严查违章动火作业、违规存储危险化学品行为。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接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咨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在主流媒体循环播放针对村民自建房火灾特点制作的消防安全公益广告,高频次播发用火用电、燃气安全、“三清三关”等安全提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有关要求,把防

18、范化解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区、办)和基层政权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调度、扎实推进自建房综合治理工作。(一)加强部门协同。各乡(镇、区、力、)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机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根据整改任务分工,加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许可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明确牵头和协办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强化追责问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

19、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上账、整改、销案等治理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重点督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四)严格销案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7类重点情形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根据排查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对7类重点情形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销案,落实闭环管理。对住宿人员3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乡(镇、

20、区、办)组织现场核查;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五)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X建村建(2020)X号)和X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规范农村建房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时完善调整规划,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提升本质消防安全,及时X化经验做

21、法,聚焦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理、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完善“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举报投诉、多户联防、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管理机制,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各乡(镇、区、办)自建房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于4月20日前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X);4月25日前,上报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情况报告。5月起,各级各有关部门每月18日前报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当月工作小结;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XX;电话:XXo附件:1、XX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2、

22、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3、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排查登记表4、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XX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传达部署、协调推进、收集上报信息等工作,适时召集相关行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附件2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编号:村居委会排查场所名称地址业主姓名联系方式使用人姓名联系方式产权人与使用人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出租方与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基本情况建筑层数:建筑面积:

23、房屋间数:工作人员数量:住宿人员数量:电动车停放、充电口无口有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口无口有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口无口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无口有使用功能口生产口易燃易爆物品其他:口经营口易燃易爆物品口商店、超市、餐饮口学校、幼儿园、课外培训班口旅游民宿、网吧、娱乐场所口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口武术学校、体育彩票销售场所口医疗场所其他:口租住消防设施、器材口安全出口数量:口疏散楼梯数量:口室内消火栓口应急照明口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种类及其数量:其他消防设施、器材:排查人员签字:联系方式:乡镇街道核查乡镇街道核查1.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

24、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是口否2.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是口否3.口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整改要求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是口否4.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整改要求:搬移至室外)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是口否5.口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整改

25、要求:搬移至室外)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是口否6.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整改要求:按要求增设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是口否7.口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整改要求:拆除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或设置可开启门窗)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是口否8.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整改要求:搬离租住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

26、改:是口否9.建筑高度超过15米与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间距不足的居住场所。(整改要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落实相应防火措施,使防火间距满足要求。否则,搬离租住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口是否10.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用火、用气、用油。(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或限期改正,并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口是否11.口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或限期改正,并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口是口否12.口已成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整改要求:按上述问题隐患整改要求,由市级

27、督办整改)13.其它问题:乡镇(街道)名称:核查人员签字:联系方式:整改销案口予以销案口不予销案整改责任人员签名:联系方式:核查销案人员签名:联系方式:备注注: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附件3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排查登记表乡(镇、区、力、):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序号场所名称土也址产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使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产权人与使用人、出租方与承租方是否签订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使用性质行业主管部门建筑面积(m2)及层数房间数量建筑及装饰材料容纳人数住宿人数消防设施情况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12*3*

28、2-18-备注1、使用性质为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商场、住宿等;2、容纳人数填写生产经营性场所内的最高容纳人数或群租房最多租住人数;3、“整改责任人填写村(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9-附件4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类别排查底数(个)治理数量(个)一般隐患问题7类重点情形问题款万罚1元责令停产、停业(家)临时查封(家)关闭取缔(家)追责问责(人)发现(项)已整改(项)整改率(%)类别发现(项)已整改(项)整改率(%)住宿人数3至9人自建房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住宿人数1O至29人自建房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住宿人数第一类填报单位:审核人:填报人:填报日期:30人以上自建房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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