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劳务酬金开支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师范学院劳务酬金开支管理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师范学院劳务酬金开支管理规定为规范各类劳务酬金开支管理,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关于省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学校各单位举办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开展专家咨询、各类评审(标)、答辩、约稿,组织各类考试等活动支付的劳务酬金。工作人员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另行支付劳务酬金、加班费。二、开支标准(税前)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专家劳务赛1 .院士、国内外著名专家2000元/小时2 .其他人员GOOo元/小时各类评审、评标、论证、鉴定、咨询等专家劳务费1.职业技能鉴定、各类竞赛评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各类荣誉评审、各类资格评
2、审、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等校外专家校内专家3 .学位评审(含成教学位审核)4 .毕业资格审核5 .人事评审职称评审、各类人才评审(推荐)校外专家校内专家职称材料送外单位评审专家工作人员6 .项目咨询、论证、评审、验收及成果评价等(D国家级项目、部省级重大项目其他项目7 .政策咨询(学科评审)校外专家2000元/半天校内专家GOOO元/半天参加各类考试、测试人员劳务费1.监考人员Goo元/小时2.考务人员(包括考前准备、资格审核、材料整理、试卷监印、保密值班、网评技术服务、考后数据整理上报、备机测试模拟等)30o元/天3,各类巡考、教学材料专项检查等校内人员400元/天校外人员800元/天4.招生考
3、试(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继续教育学生)普通学生招生面试评委600元/半天面试现场工作人员400元/半天招生宣传、现场录取人员300元/天(批次)普通学生考试命题、试卷审核、阅卷、核分登分外聘专家命题费1000元/份本校教师命题费300元/份试卷审核费200元/份阅卷费5元/份,不低于50元/科核分登分费1.5元/份学生电子图像采集、现场注册劳务费150元/半天艺术类专业测试面试评委250元/半天面试工作人员200元/半天阅卷费1.4元/份体育类专业测试外请专家评委600元/半天裁判及工作人员200元/半天5.普通话测试评委听看打分劳务费5元/份评委抽检复审劳务费15元/份6.人事招聘、博士
4、后进站命题费500元/半天面试评委(校内)600元/半天面试工作人员400元/半天学位论文评审(博士后报告)、答辩专家劳务费1.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200元/场2,博士学位论文校外盲审费450元/篇3 .硕士学位论文校外盲审费350元/篇4 .硕士学位论文校内评阅费200元/篇5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校外专家劳务费600元/生6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校内专家劳务费400元/生7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校外专家劳务费200元/生8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校内专家劳务费100元/生9.博士后出站报告答辩校内专家劳务费400元/生学报编辑部稿费、约稿费等酬金1.约稿稿费院士、著名学者10000元/篇正
5、高级技术职称专家8000元/篇副高级技术职称专家5000元/篇博士3000元/篇2 .自然来稿稿费50元/千字3 .审稿费300元/篇伍)其他劳务费1 .重要材料修饰制作劳务费2000/半天2 .会议工作人员劳务费GOO元/半天3.安全督导员劳务费校外人员500元/半天校内人员250元/半天4 .教育教学督导劳务费GOOO元/月5 .外单位委托的学位认证劳务费400元/天6 .竞赛外单位工作人员劳务费300元/半天7 .学位答辩秘书劳务费100元/生,不少于100元/次8 .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标书编制劳务费班主任劳务费(按班级规模酌定)2000元/项三、单位支配的业绩绩效为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6、,学校在年度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辟出一定比例的业绩绩效,由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制订各部门分配方案,经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下达部门支配,以便更好地解决因工作量、劳动强度等方面差异产生的公平效率问题。各学院和有关创收单位类似情形从其业绩绩效方案中自行解决。工作人员因筹备、组织已列入年度预算的重大活动,其业绩绩效从重大活动预算经费中列支。四、报销管理各单位支付劳务酬金,可根据提供劳务的时间长短、地点远近和工作量大小在标准限额内浮动。考试类劳务酬金的开支,本着“以考养考”的原则,控制在经费总额内,不得突破。本办法未明确的新增劳务酬金开支项目和标准,需经人事处、财务处批准。报销劳务酬金须提供以下凭证:1
7、.持有税务部门开具的劳务发票的,提供通过学校“预约报账系统”生成的预约报销单,其他情况需提供通过学校“薪酬发放申报系统”申报生成的预约单,并履行相关经办、审批手续;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提供劳务的时间;讲课、讲座的内容、课时数量和标准等;评审(标)专家签到表原件;考试的名称、场次数量,命题、阅卷的份数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凭据。各类劳务酬金应直接支付至提供劳务者个人银行卡,一般不以现金方式结算;收款方为校外人员的,还应注明其身份证号码,以便办理纳税手续。对于国外专家、盲审专家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其银行卡号或身份证号码的个人,应说明原因,方可领取现金或转至有关经办人银行卡,并明确收款人依法纳税的责任。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经费资助方对本规定相应部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定涉及岗位职责认定的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涉及标准认定的由人事处、财务处共同解释,其他事项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