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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院务党务公开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的管理,促进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现结合我院实际,就规范和实施院务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公开的项目(一)组织人事1.公开内容:院级后备干部、专业主任的选拔与任用;支部委员的推选,工会委员的候选;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选拔推荐;师资引进,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奖等。2.公开方式:(1)院级后备干部、专业主任任用,参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办理。(2)支部委员的推选,工会委员的候选,根据党章和工会法以及校党委、校工会的有关规定办理。(3)师资引进、职称评定、评优评奖、岗位聘任,学
2、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事项的推荐或确定,其原则、依据和程序以及结果要及时向本学院教职工公布。(4)教职工年度考核的政策依据和程序要在工作开展之初向本学院教职工公布。要对考核优秀者进行公示。(二)财务管理1.公开内容:学院预决算经费,各类创收收入,财务管理规章,经济分配政策,事业发展支出,教职工福利待遇等。2.公开方式:实行三公开,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可根据内容,分别向全体教职工大会公布。(1)政策公开:公开财务管理规章,学院分配方案须经学院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2)程序公开:本单位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学科、实验室、专业、课程的建设费使用办法,年度预算外大额度经费的使用方案,业务招待费使
3、用规定等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财务报销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财务制度规定执行。(3)结果公开:学院财务决算、事业发展支出和教职工福利待遇等,在年终以适当方式向全院教职工公开。(三)学生工作1 .公开内容:各类评奖评优、奖学金评选,优秀学生专业调整,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的确定,学院权限内违纪处分处理,就业信息,学生有关经费的使用等。2 .公开方式:(1)学生奖、贷、助、补的确定,违纪处分处理,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以书面或会议在一定范围公示。(2)其他事项,以书面、校园网或会议形式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条件、名额、评选或推荐程序、综合测评依据及排名、结果等。(四)党务公开1、公开内容:党员培养、发展、
4、教育、管理、惩处有关规定,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基层)制度和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责任制网络,学院领导班子和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党政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年终小结和专项报告。2、公开方式:(1)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校党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进行,实行“三公示一答辩”制度。(2)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基层)制度和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责任制网络,学院领导班子和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党政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及专项报告,通过校园网、教职工。群、教职工大会等方式向全院师生公布。(五)共他事项其他适宜公开的事项。二、实施及要求(一)学院院务党务公开工作,由党委书记和院长负总责。其中人事工作、财务工作以院长为主;党务工作、组织工作、学生工作以党委书记为主。(二)组织人事工作和学院重要事项须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后才能做出决定,并作好会议记录。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有关规定,严禁不合理收费。(三)院综合办公室、专职党务岗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纪检员、工会、学生会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