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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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4)1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4)101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2015)6号)文件精神,创新和转变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农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

2、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全市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一)2015年底前,全市各级负有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二)2016年底前,建立全市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

3、信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与全市公共信息平台及市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市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同步推进建立各县级的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并投入使用。(三)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全市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三、工作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抓落实,负责具体组织推动本辖区内的农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四、工作内容(-)加强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1.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制订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在本单位

4、网站或适当场所公开,向社会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明确做到信守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投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权益保障、防治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处置等法定责任,农业企业内部也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同时,要认真执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2 .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农业企业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二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三是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5、、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四是未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五是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期限内未完成治理整改的;六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罚的;七是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八是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纳入国家相关征信系统。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纳入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纳入省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

6、记录;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纳入市(地)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伤人责任事故的,纳入县(区)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市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必须纳入县级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一般为一年。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内容及管理层级,但不得低于本方案的标准要求。3 .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国家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一是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二是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三是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或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指令的;四是发生事故隐瞒不

7、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五是无证、证照不全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六是经监管执法部门认定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其中,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分级管理:一是一年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超过10人(含)以上的,纳入国家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二是一年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超过3人(含)以上的,纳入省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三是一年内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超过2人(含)以上的,纳入市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四是一年内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

8、达到安全生产标标准化要求的,纳入县(区)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纳入市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必须同时纳入县级管理。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内容及管理层级,但不得低于本方案的标准要求。根据农业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管理的期限分别为一年、二年、三年。一般遵循以下程序:(1)信息采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核查等途径,收集记录相关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2)信息告知。对拟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

9、前告知,并听取申辩意见;对当事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要予以采纳。(3)信息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农业企业名单,农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提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其在10个工作日内统一向社会公布。被列入市级“黑名单”的企业名单,不得评为“平安企业”等荣誉称号,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提交市政府安办,并由市政府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4)信息删除。被列入“黑名单”的农业企业,经自查自改后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删除申请,经整改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整改验收的部门,将整改合格信息提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公开发布。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未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在管理期限届满后提

10、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删除,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保留“黑名单”管理。4 .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制度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相结合,把企业达标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的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直接确定为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原则上不再重复评价。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发布一次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信息(含企业名称、行业类别、达标等级、有效期限、公告达标的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2)加强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农业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对纳入“黑名单”的农业企业,要

11、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具体情况,对不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要合理调整监管力量,以“黑名单”为重点,加强重点执法检查,严防事故发生。5 .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农业企业定期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二)提升

12、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支撑能力1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公共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闽政办(2014)10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4)1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了莆田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2015)6号)的工作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征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

13、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建设,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中兑现安全承诺、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等安全生产行为。2 .加快实现互联互通按照我市公共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市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市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县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财政、投资、国土、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上下游相关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三)建立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1.激励企业安全

14、生产诚实守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通过提供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险、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服务,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及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推动农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3 .严格惩戒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农业企业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15、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强化对安全失信企业或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在其参与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开竞争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将其作为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4)3号)的规定,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对已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失效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或保险机构可根据失信企业信用状况调整其保险费率。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制

16、定失信监管措施。4 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行业协(学)会要把诚信建设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完善规范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遵守。要在本行业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身建设活动,对违规的失信者实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对符合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闽财建(2005)206号)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的人员实行高限奖励,并严格保密,予以保护。四、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信用莆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

17、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责指导和推动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并落实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承诺、诚信“黑名单”、信用等级管理、激励惩戒机制、诚信监督等各项制度和工作的落实。(二)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细化激励及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相同事项要实行信息共享,防止重复执法和多头评价,减轻企业负担。(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18、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要根据农业领域特点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崇尚践行安全生产诚信的社会风尚。(四)加强沟通,报送情况。各县、区(管委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于2015年4月20日前上报市局办公室,莆田市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表于每月26日前上报。联系电话:传真:邮箱:ptny163com莆田市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根据安全生产法、食品

19、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

20、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并用于安全防护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及其他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四、按照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I,符合要求后上岗作业。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六、深入生产现场,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上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照有关要

21、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七、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八、尊重、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依照规定和有关要求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和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九、自觉接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监察,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意见。按规定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的依法赔偿、事故善后等工作。十、按照国家和本省、市规定和要求,开展企业安全

22、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按要求达标。十一、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

23、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十三、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收获、屠宰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十四、组织技术工人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药物残留的抽检工作。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莆田市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表填报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序号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具体事项企业数量(家)1本行业(领域)已向政府及社会公开做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2本行业(领域)企业被通报为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3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情况诚信不诚信部门名称:(盖章)报送时间:年月日抄送:局属有关单位。莆田市农业局办公室2015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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