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大学省级财政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监控、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绩效与整体支出绩效。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
2、标完成情况。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的各环节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绩效问责原则。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强调项目实施单位支出责任和归口管理部门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四)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信息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与职责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基建处、学工处、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财务处(以下简称财务处)工作职责为:(-)研究制定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建立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二)组织和指导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实施责任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督学校预算项目的实施情况。(三)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健全绩效结果反馈及督促整改机制。(四)组织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资金和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五)组织实施学校拟新申报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六)预算绩效
4、管理涉及的其他工作。第七条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职责:(一)全面统筹所归口管理预算项目的编制及绩效管理工作,协助完成学校预算绩效目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二)组织开展归口管理预算项目文本和绩效指标编制工作;审核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文本、预算绩效指标及指标值的科学性、合理性;汇总所归口管理预算项目文本及绩效指标。(三)组织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归口管理预算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四)组织落实归口管理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资料准备及填报工作,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五)督促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整改和落实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六
5、)预算绩效管理涉及的其他相关工作。第八条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职责:(一)根据学校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按照绩效目标的设置与编制要求,选择编列项目绩效目标并确定指标值。(二)具体落实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对所承担预算项目的执行和绩效目标的实现负责。(三)具体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预算绩效中期监控和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四)对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第三章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第九条事前绩效评估是指对政策和项目设立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论证评估,形成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的过程。事前绩效评估对象为
6、新出台的申请学校预算资金400万元及以上基建、大型修缮类项目,100万元及以上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学校认定需做事前绩效评估的其他重大项目。第十条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附件11):(-)立项必要性。是否与国家、省政府、相关行业政策相关,是否与学校年度工作重点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确定的服务对象,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等。(二)投入经济性。预算费用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标准是否合理;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三)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学校相关规划和计划相符、是否与现实需求相匹配,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指标值是否合理、可考核等。(四)实施方案可
7、行性。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具备人、财、物等基本实施条件;是否制定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有无保障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配套机制等。(五)筹资合规性。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程序是否合规,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投入方式是否合理,筹资风险是否可控等。第十一条事前绩效评估的方式主要有专家论证、实地调研、社会调查等。第十二条事前绩效评估可以由学校组织,也可以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第十三条评估结论分为“通过”、“不予通过:结论为“通过”的,细化项目设置后纳入学校项目库管理并报送省财政厅(格式见附件l-2)o第四章绩效目标管理第十四条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
8、标管理是以绩效目标设置、审核、反馈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绩效目标管理活动。预期产出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预期效果是指产出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情况,以及服务对象对该项产出和影响的满意程度等。第十五条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在申报年度预算时设置,编入年度预算。第十六条绩效目标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整体绩效目标。(一)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学校事业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置,而是纳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
9、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学校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所管理的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第十七条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产出指标是指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相关预算资金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的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二级指标。数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成本的控制
10、情况。(二)效益指标是指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等;社会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生态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可持续影响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三)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的一级指标。第十八条指标值是指用量化的数值、比率或定性表述来表示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与绩效指标逐一对应,通常用相对值或绝对值表示。第十九条指标
11、值确定依据一般包括:(-)历史数据,是指同类指标的以前年度实际完成数据等;(二)行业标准,是指行业部门和标准化管理机构公布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三)计划数据,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四)其他数据,是指省财政厅认可的其他依据。第二十条绩效目标设置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三)学校职能、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规划;(五)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要求;(六)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数据及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七)符合省财政厅要求的其他依据。第二十一条设置
12、的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考核量化。坚持“定量为常态、定性为例外”的原则。不能定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当具有可衡量性。(二)适度压力。指标值设置应当具有挑战性和压力性。原则上,相同指标的指标值设置应当较上年完成情况有所提升。(三)相关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密切相关,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高度匹配。(四)指向核心。绩效目标应当优先选择最能反映绩效管理要求的关键性指标。(五)讲求成本。绩效目标应当充分考虑到后期数据获取、检验的经济性和便捷性,符合节约成本的要求。第二十二条绩效目标表是所设置绩效目标的表现形式。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当在填报项目申报表时,按要求编
13、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格式和说明见附件2-1、2-2),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财务处负责组织编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由发展规划处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其目标进行审核(格式和说明见附件3-1、3-2)o第二十三条绩效目标的审核。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财务处、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审核。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财务处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及时修改、完善。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绩效目标审核程序为:(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审核
14、意见并进行反馈;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相关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项目归口并同时负责具体实施的单位(部门)设置的绩效目标,随同本单位(部门)预算需求提交财务处审核。(二)财务处审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所管理经费的绩效目标后,提交财务处审核,并根据财务处的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三)学校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经校领导审定后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第二十四条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一)完整性。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绩效指标是否量化,相关数据的获取是否有具体来源等。(二)相关性。绩效目标的设置与各项目归口管理或项目实施单位(部门)的职能、学校事业
15、发展规划是否相关。(三)适当性。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指标值持续多年不变,甚至有所降低的,是否作出相关说明。(四)可行性。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新增的重大政策、项目是否通过了事前绩效评估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第二十五条绩效目标反馈。根据省财政厅的批复,财务处在下达预算时同步将绩效目标反馈给各单位(部门)。第二十六条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可以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并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第五章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第二十七条绩效运行监控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处、各项目归口管理或实施单位(部门)依照职责
16、,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第二十八条绩效运行监控的范围包括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不含不可预见经费)。监控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延伸监控等。第二十九条绩效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第三十条学校每年集中对1-7月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一次绩效运行监控汇总分析,具体工作程序如下:(一)收集绩效运行监控信息。各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对照预算反馈的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
17、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运行监控信息。(二)分析绩效运行监控信息。各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在收集上述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三)填报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各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格式见附件4)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在汇总、分析各项目实施单位(部门)报送的绩效运行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报财务处审核。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四)报送绩效运行监控表。年度集中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各项目归
18、口管理或实施单位(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财务处审核、汇总后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经校领导审定后报送省财政厅。第三十一条各项目归口管理或实施单位(部门)通过绩效监控信息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应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申请按程序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二)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险等情况,应暂停项目实施
19、,学校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并停止拨付资金,及时纠偏止损。已开始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第六章绩效评价管理第三十二条绩效评价按照实施评价的主体分为绩效自评和财务评价两种方式。(一)绩效自评,是指项目归口管理或实施单位(部门)对反馈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绩效自评应当根据预算反馈的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评价,不得另行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二)财务评价,是指财务处组织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等一系列评价活动。各项目归口管理或实施单位(部门)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配合做好财务评价工作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的重点评价、再评价工作。第三十三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
20、则:(-)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预算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二)统筹兼顾。绩效自评和财务评价应职责分明,各有侧重O绩效自评侧重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检查;财务评价侧重于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或政策实施效果的全面反映。(三)责任约束。项目归口管理或实施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负责。学校总体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呈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绩效自评结果、财务评价结果送学校主要负责人审签。(四)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绩效评价。主要从产出、效果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
21、使用效果,侧重于绩效改进。(二)整体绩效评价。主要围绕学校职责、教育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衡量学校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侧重于提高学校整体绩效水平。第三十五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应当采用两种以上方法。第三十六条绩效评价的程序:(一)制订工作方案。财务处制定年度总体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启动学校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总体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评价对象、组织方式、评价方法、评价人员组成、实施时间安排等内容。(二)组
22、织实施绩效评价。通过案卷研究、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核实数据和信息,并对这些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绩效评价工作可自行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三)撰写绩效评价结果。在整理分析基础上,由项目归口管理或实施单位(部门)形成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经财务处审核、汇总形成学校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四)建立绩效评价工作档案。第三十七条绩效评价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反馈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分。绩效评价采取评分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可以不评级。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
23、分。项目归口管理或实施单位(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第三十八条绩效评价的评分方法。定量指标。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IoO-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绩效评价的总分。第三十九条绩效评价结果主
24、要通过自评表(格式见附件5-1、6-1)的形式反映,但金额大于IOOO万元(含)的项目绩效评价和学校整体绩效评价应当以文字形式出具评价结果(格式见附件5-2、6-2)o评价结果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结果客观。第七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第四十条学校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一)公开的时间和内容。在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学校绩效评价结果及结果应用情况。(二)公开的方式。在学校信息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情况,并永久保留。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中,一并公开学校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情况。第四十一条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形成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信息,采取反馈整改、与预算挂钩、激励约束等方式。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再进行资金投入,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第四十二条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学校将评价结果纳入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并作为重要依据。对因主观原因导致当年绩效管理工作不力,绩效执行及评价结果较差的预算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大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