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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31.1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适应范围31.4 工作原则31.5 风险评估41.6 事件分级52组织指挥机制52.1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52.2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72.3 成员单位职责82.4 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122.5 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163监测预测163.1信息监测163.2预警级别173. 3预警发布183.4 预警响应193.5 预警变更与解除224信息报告224. 1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234.4 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244.5 火灾报告内容245应急处置245. 1先期处置255.2响应等级255.3应急响应
2、27305.4抢险救灾5. 5区域合作与应急联动315.6 社会动员325.7 扩大响应325.8 应急结束323333343434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6. 1信息发布6.2舆情引导7恢复与重建7. 1火灾评估7.6 工作总结347.7 恢复重建358应急保障358. 1队伍保障358.2物资储备保障351.1 3通信保障358.4 资金保障368.5 道路交通运输保障368.6 水源保障368.7 后勤保障369预案管理371.2 1预案制定和修订371.3 预案发布和备案371.4 宣教培训371.5 应急演练371.6 监督检查381.7 预案实施时间3810附件391总则1. 1编制目
3、6勺为了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统筹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各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我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办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实施森林防火办法办法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以及辖区外可能影
4、响到我区的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统一领导,协同处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专为主,科学扑救的原贝L1.5 风险评估(1)森林火灾发生可能性分析据不完全统计,XX区截止2020年初林地面积1989.07(最新国土普查林地面积为2679)公顷,分为乔木林、疏林地和灌木林等,林地主要依托区内主要水系、道路造林,以弥河为核心区呈带状分布,主要分布在白浪河、弥河、荣乌高速、大莱龙铁路、中兴村前大九路到大海路沿线绿化带以及部分公园广场等地。气候条件分析:我区地处XX半岛北部、环渤海
5、地区XX,属北温带季风气候,秋、冬、春季天气干旱少雨,大风天气多,持续时间长,较易发生森林火灾。外界因素分析:我区林区分布有一定村落,群众生产、生活用火不规范,随意用火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林区散落大量坟莹,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祭祀行为存在,以上原因均可引发森林火灾。综合分析,我区现阶段林地分布范围较分散,覆盖率不高,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概率较小。(2)森林火灾灾害性分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可导致林分密度降低,破坏森林结构,造成森林利用价值降低。同时破坏森林郁闭度,烧毁地被物使土壤裸露,可导致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作用降低。森林火灾还可烧毁林内各种建筑物和生产生活资料,甚至威胁林区内村落以
6、及附近生产点和居民点安全,具有很大危害性。1.6 事件分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办法,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一般森林火灾:受灾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灾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IOO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IOoO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
7、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IOOo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附注:该分级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组织指挥机制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2. 1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2.1.1区森防指组成总指挥:区分管领导副总指挥:区党政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成员:区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市教育局XX分局、市卫健委XX管理办公室、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金融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交通局、海洋渔业和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
8、队、旅游度假区(文体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供电部、联通、电信、移动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区森防指可以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2. L2区森防指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办法xx省实施森林防火办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2)负责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制定XX区应对森林火灾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3)指导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4)协调区有关部门解决森林防灭火中的问题,检查全区范围内各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灭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的情况;(5)对于敏感的、可能有
9、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6)负责区森防指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7)根据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预警和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8)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2.2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2.1区森防指办公室组成区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536-5305016)。2.2.2区森防办主要职责区森
10、防办主要职责:(1)负责区森防指日常工作;(2)落实区森防指决定,组织、协调、调度区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及区森防指所属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资源,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森林火灾事件防范处置工作;(3)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宣传教育、解读培训及演练与评估工作;(4)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和分析研判森林火灾事件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工作;(5)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6)负责区森防指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7)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区森防指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11、(8)负责与上级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9)承担区森防指交办的其它任务。2.3 成员单位职责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区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森林火灾事件的信息上报(省、市政府)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火灾事件内部信息报告工作。区党群工作部:把握全区事件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宣传报道,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负责做好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的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等相关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森林火灾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区经济发展局:XX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落实森林火灾基
12、建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督促供电部做好林区内输电线路及电力设施的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供电。负责协调通讯部门,做好救灾有线通信保障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损坏通信线路、设施。市教育局XX分局: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区内高校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市卫健委XX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卫生医疗单位积极做好森林火灾现场的医疗救护等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区财政金融局:负责森林防灭火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开展
13、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专业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城区内外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依法查处;负责森林火灾灾后环境的监测工作。区建设交通局:负责全区管护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道两侧绿化带可燃物清理;负责调集的扑火物资、增援人员的公路无障碍运输工作。区海洋渔业和水利局:提供全区水库和水源地等相关资料。负责河道绿化带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好各河道绿化的日常巡查,全
14、面排查整治防火隐患,严格野外用火管控。负责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水源保障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森防办日常工作,组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森林火灾综合风险评估;根据响应级别,联系区消防救援大队、林场消防救援力量及其他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负责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调度重要森林火灾案件调查和督办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森林防灭火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请区森防指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防御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
15、等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负责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因焚烧桔秆而引发森林火灾的安全隐患。负责规范林区各种宗教活动用火行为,指导督促林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负责组织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祭奠方式和活动,培育和引导文明祭奠礼仪。协助做好事故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负责协调善后抚恤工作及人员伤亡抚恤标准,XX有关部门对工伤、工亡和工亡职工亲属的赔付,负责对死亡职工进行殡葬处理,组织对有困难的伤亡职工家属,给予适当救助。区旅游度假区
16、(文体旅游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做好旅游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宣传;负责并组织旅游景区受灾游客的疏导和安全撤离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及突发森林火灾的先期扑救和处置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全区消防救援力量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成立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突击队,负责配合森林防火部门积极疏散受火灾威胁群众;保护林区及附近居民点、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消防安全保卫单位以及其他重要设施、场所和部位,防止山火进村、进城和火烧连营。区交警大队:负责维护森林火灾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区供电部: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确保抢险救灾电力供应。区联通、电信、移动公司:负责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做好通信
17、应急保障工作。各街道(区):组织指导本辖区内林区墓地的殡葬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好辖区内林地日常管护防火巡查;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森林火灾的前期应急扑救工作,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完成区森防指及森防办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做好现场警戒工作,做好灾区群众疏散安置等工作。区直其他部门(单位)应做好本部门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区森防指工作部署。及时提供有关信息。2.4 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根据森林火灾情形,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由到现场的区级领导同志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其他区级部门(单位)和事发街道(园区)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现场指挥
18、部主要职责:(1)现场指挥部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火灾扑救方案;(2)掌握现场变化,组织物资供应,调配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3)指挥各部门协同,上传下达指令,检查督促任务开展;(4)及时向社会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5)与区森防指联络,报告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在处置事故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设立应急工作组,可根据森林火灾事件处置需要增减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综合协调组:由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局参加。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管理,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
19、协调联络等工作。抢险救援组: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建设交通局、海洋渔业和水利局及事发地街道(园区)等部门(单位)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林场森林消防应急队伍、消防救援大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街道(园区)、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消防救援队伍支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当地机关干部、职工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可按照指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召开参与部门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迅速确定涉及森林火灾规模、波及范围,向指挥部提出疏散
20、周边人员等相应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灭火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区森防办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做好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监测;在事故抢救结束,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向指挥部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新闻工作组:由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生态环境分局、事发地街道(园区)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撰写森林火灾事故新闻发布稿件并对外发布;对接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事故相关信息,防止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
21、工作;加强对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治安维护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交警大队、建设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地街道(园区)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组织治安、交警、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在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安全保卫工作;确认死亡人员身份等。E疗卫生组:由市卫健委XX管理办公室负责,事发地街道(园区)、医疗救护单位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迅速确定抢救治
22、疗方案;出现大量危重人员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并组织专家做出伤害程度的判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疗,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园区)负责,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交通局、海洋渔业和水利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应急救援人员食宿及饮水保障;做好事故救援消防供水的保障工作。调查评估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党群工作部、纪工委监工委、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分局、总工会、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发生地街道(园区)等部门(单位)
23、参加。负责按规定组织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工作开展评估。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街道(园区)负责,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XX管理办公室等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协调相关理赔工作;事故影响范围内人员衣食住行的安置;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2.5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处置森林火灾领域和其他相关行业技术及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森林火灾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要技术事项,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
24、技术指导、处置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审查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可参与现场技术鉴定工作。3监测预测3.1信息监测(1)预防区森防办牵头,各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体系,狠抓林区火源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区森防办加强督查,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2)监测各街道(园区)依托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地面瞭望和人员巡护,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做好火灾隐患排查
25、整改。区森防办可采取视频监控、公众上报、相关预警收集等方式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督促有关成员单位提前做好防范和预警响应准备。(3)预测区森防指根据当前山情、林情、社情,结合气象因子变化以及市、省、国家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预警信息和本区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预测当前火险趋势,及时进行森林火险预警。3.2 预警级别根据森林火险气象预警(GB/T31164-2014)森林火险气象等级(GRT36743-2018)可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如下。级别名称危险程度预报服务用语预警信号图标表征颜色一级低火险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低绿色二级较低火险较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低蓝色三级较高火险
26、较高(中)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须加强防黄色I*MMtWOIMMOAamFROMS级别名称危险程度预报服务用语预警信号图标表征颜色范四级高火险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林区须加强火源管理橙色五级极高火险极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极高,严禁一切林内用火红色本预案明确森林火险气象预警等级由弱到强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预警(二级,较低火险)、黄色预警(三级,中度危险)、橙色预警(四级,高度危险)和红色预警(五级,极度危险)。蓝色火险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二级,较低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火灾易发生。黄色火险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橙色火险预警:森林火险等
27、级为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红色火险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3.3 预警发布(1)预警信息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随着火险演变,区森防指组织实时会商,对森林火险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确定、调整或解除相应的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锣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涉
28、险区域内联通、移动、电信运营商应优先发布预警信息。(3)发布程序区森防办和各街道(园区)应24h注意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区森防办视有关预报和信号内容提出建议,经区森防指批准,组织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参加会商,应综合考虑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林区内可燃物实况和森林防灭火形势等因素,形成会商意见,明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火险预警:由区森防办主任批准后发布;橙色、红色火险预警:由区森防指总指挥批准后发布。3.4 预警响应3. 4.1蓝色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各街道(园区)应有一名负责人在岗待命,区森防办要组织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29、(2)区森防办、各街道(园区)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电话电话等信息沟通手段要保持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险警情。区森防办要做好物资装备及抢险灭火队伍的调集准备工作。(3)区森防办要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基层护林员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工作,提示民众注意野外用火。(4)黄色预警发布后,基层护林员要悬挂黄色预警信息标识,提醒公众注意森林防灭火。要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时发现报告火险。(5)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要24小时值班,增加观测密度。护林员XX护林巡查时间,营林单位和各街道(园区)、村居(社区)防火工作人员要24小时值守。(6)区
30、森防办将火险形势通报各街道(园区),各街道(园区)和各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救援队伍要昼夜待命,做好各项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要做好防护准备工作。4. 4.2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蓝色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区森防办应全员备勤,进入戒备状态。(2)区森防办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提示民众严禁野外用火。(3)基层护林员要悬挂橙色预警信息标识,警告辖区内民众严禁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切实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火险。(4)护林员要放弃轮休,XX护林巡查时间。(5)区森防办将火险形势及时通报,各救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扑
31、火通信、车辆、机具设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准备到位,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要进一步做好防护准备工作。5. 4.3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蓝色、黄色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各街道(园区)应有一名以上负责人在岗待命,各级森林防灭火单位应全员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实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2)区森防办、各街道(园区)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增加值班人员数量,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电话电话等信息沟通手段要保持畅通,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地区防范和扑火抢险动态。区森防办做好协助指导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32、(3)区森防办要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基层护林员等,深入一线,进村入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全面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4)基层护林员要悬挂红色预警信息标识,警告辖区内民众火险等级极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5)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24小时开机,有2人以上共同值班,各瞭望台(哨)进入高度警戒状态,值守人员双岗在位,增加观测密度,实行24小时观测林火。护林员全员全天在岗,及时发现险情。街道(园区)、村居(社区)和营林单位防火工作人员要24小时值守。(6)区森防办将火险形势及时通报,各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并切实按照森林火
33、灾扑救预案的规定,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要全面做好防护准备工作。3.5预警变更与解除预警发布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当前森林火险形势,根据危险程度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森林火灾或危险已经解除,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立即宣布解除,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预防、防御措施。4信息报告各街道(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根据XX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准确、规范、逐级报告森林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信息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34、。6. 1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基层网格员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事发地街道(园区)、区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报告。事发地街道(园区)、区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1)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责任单位、火灾发生地街道(园区)及区有关部门(单位),应先电话后书,按规定时限内,依次向区森防办、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报告。(2)区森防办接报后,应当立即核实,先电话后书面,按规定时限内,依次向区森防指、党政办公室值班室、市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向本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通报。(3)区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接报后,先电话后书面,按规定时限内,依次向区党工委、管委会
35、,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时限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报告时限:事发后,应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的通知(市委办公室便笺通知(2021)16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1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X政办字(2019)50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守应急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
36、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75号)的报告时限要求执行。6.2 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区森防办对国家、省、市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应当迅速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都应当按规范要求上报。6.3 火灾报告内容火灾报告分为初报、续报、终报。初报在发现或得知森林火灾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终报在森林火灾处理完毕后上报。(1)初报内容:包括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性质、事件现状、现场指挥员和等内容。(2)续报内容:包括火灾性质、范围、发展趋势、现场处置情况等,在初次报告后半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随后随时续报。(3)终报内容
37、:包括火灾处置后的人员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善后处置、火灾调查、责任划分与追究、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等。5应急处置5. 1先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护林人员在报告当地街道(园区)的同时,利用现有扑火装备积极展开先期扑救。当地街道(园区)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协调调度辖区森林火灾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赶赴森林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同时对森林火灾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等进行动态评估,看有无人员伤亡、被困,调查周边危险源分布情况,疏散可能受威胁群众等,并立即向区森防办报告。7. 2响应等级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已知火灾严重程度、当地扑救情况、现实结果、自身处置能力、扑救
38、难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可能的后果影响等,综合研判,决定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区级层面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初判达到一般森林火灾事件标准的;经研判其他需要启动四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情形。三级应急响应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初判发生较大级别或同时发生2起以上一般级别森林火灾的情形;经研判其他需要启动三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情形。二级应急响应符合以下条
39、件之一: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事件标准的;同时发生2起以上较大森林火灾情形;经研判其他需要启动二级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情形。一级应急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级别或同时发生2起以上重大级别森林火灾的情形;24小时尚未扑灭的明火或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经研判其他需要启动一级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情形。5.3应急响应5.3.1指挥机制四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森防办主任决定启
40、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决定启动;涉及我区两个以上街道(园区)的,由区森防指协调处置;涉及我区与相邻区(市)联合处置的,由区森防指提请市指挥部协调处置。市、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区森防指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5.3.2分级响应措施5.3. 2. 1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1)灾发生地街道(园区)迅速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并随时向区森防办报告火灾情况;(2)区森防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上报火情信息,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3)对于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区域的一般森林火灾,
41、火灾发生地街道(园区)应在火场设立扑救森林火灾现场指挥部,准备应急指挥场所,提供应急后勤保障等;(4)区森防指调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林场消防救援力量支援扑救;(5)组织通信、电力、公路等部门(单位),抢修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6)区森防指视情向市有关指挥部请求支援。5.3.2.2三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在四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区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2)根据请求,区森防指调集其他街道(园区)的扑火力量支援扑救;(3)根据需要,向市指挥部申请气象部门根据火场气象条
42、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4)根据需要,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5. 3.2.3二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在四级、三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区森防指在火灾发生地组建扑救森林火灾现场指挥部;(2)研究扑火措施和保障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的扑火任务,协助开展火灾扑救工作;(3)区森防办调拨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4)根据需要,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加强伤员救治,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6)根据需要,向市指挥部申请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火灾扑救工作;(7)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8)调
43、企事业消防救援力量增援火灾扑救工作;(9)加强舆论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5.3.2.4一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在四级、三级、二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视情组织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2)协调全区救援力量增援火灾扑救工作;(3)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4)加强舆情监管,依法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5)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市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扑救,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6)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
44、项,根据需要采取其它应急措施。5.4抢险救灾火灾发生后,主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5. 4.1扑救火灾立即就近组织各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类扑火力量在区森防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带队扑火指挥人员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掌握火场天气情况,察看地理环境、火场态势和火情变化,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选XX全避险区域和撤离路线,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6. 4.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
45、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7. 4.3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设置临时医疗点,如有伤病员及时组织治疗。8. 4.4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设置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前线指挥部和临时医疗点等场所并做好相关防疫工作;指导火灾扑救人员做好自身防疫工作;做好火灾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严防疫情扩大,发生次生灾害。9. 4.5保护重要目标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电力、通信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开设隔离带、设置消防障碍物
46、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10. .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5. 4.7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继续组织足够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看守火场48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人员方可撤离。6. 5区域合作与应急联动区森防指XX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毗邻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政企之间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实现物资、队伍、信息互通共享,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7. 6社会动员森林火灾发生后,新闻工作组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8. 7扩大响应如果森林火灾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级将要或可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