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首届全运会排舞比赛竞赛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师范大学首届全运会排舞比赛竞赛规程.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江苏师范大学首届全运会排舞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校体委二、承办:体育学院三、参赛单位: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加(研究生单独组队)。四、竞赛日期: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五、竞赛曲目:舞动中国(百度可搜到视频音频)六、比赛地点:泉山校区田径场七、竞赛办法:(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排舞竞赛规则(二)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三)比赛直接进行决赛,决赛出场顺序于赛前抽签决定(四)竞赛规定:在一首完整的排舞音乐伴奏下,选手必须完成一个完整的方向循环后,进行编排。编排可变化部分时,方向可任意变化,但不得更换左右脚,不得拆分舞码,且必须按原舞码顺序完成动作。编排部分的舞码转体方向和转体度数可以改变。
2、(五)评分标准:比赛评分采用10分制,得分高者名次列前。成套动作与音乐节拍相吻合,队形流畅,队员面部表情自然、自信、融入音乐,服装整齐统一。八、参赛办法:各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队员30人(男女不限)。(领队必须是各学院教师,运动员必须为注册在籍的本单位正式全日制学生,其他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单位的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报名表一式一份,填写打印清楚,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送大学体育部。逾期未报名的单位视做弃权。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根据得分录取前八名,根据报名情况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十、比赛监督、仲裁委员、裁判员选派:本次比赛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校体委聘请体育学院部分师生担任。联系电话: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校体委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2016年4月7日单位(公章):领队:教练:序号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备注12345678910联系电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