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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实验室安全守则1、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2、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所有实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在实验室主任(或教师)的监护下进行,不得随意操作。实验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正在使用的电炉、酒精灯等明火应严加看管,电炉不得私用。3、实验室应认真贯彻执行XX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教委XX;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制度、实验室防菌规则、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等
2、各项规章制度。4、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专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发现短缺或失效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能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火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5、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药品、水电、门锁、气体等要执行安全管理负责制。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腐蚀和防盗工作。对器材、药品的领、耗、回收、贮存、借用、报废等均需办理手续,建帐立卡。任何仪器不准私自拿出实验室,外单位借用需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6、实验室必须做到门窗完好严实,门锁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未经领导批准,实验
3、室钥匙不得转交他人。7、实验室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布设,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负载不得擅自放大或超载。供电、照明、通风等设施应经常检修,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走道上不得堆放杂物,以保持其畅通。8、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夜间或节日加班做实验、接受外单位课题和人员来实验室做实验均需提前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9、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案件时,实验室人员均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需保护现场,并协助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室主任或上级部门如实汇报、不得隐瞒。10、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下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
4、和门窗,熄灭火源,锁好门。各实验室结合各自特点,制订出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学生实验守则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教师指导,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2、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方法,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作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进行时,要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注意安全,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4、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气和实验器材,损坏设备器材,要及时报告、登记,并按章赔偿。5、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水、电、气源,检查仪器设备工具及材料,做好实验室的整理、卫生工作。三、安全检查制度1、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治安安全隐患、漏洞
5、及水、电、气、化学危险品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工作。2、实验室除不定期检查外,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室主任每周检查一次,院部每月检查一次,学校结合寒暑假及重大节日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3、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应有详细记录。4、对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排除险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损失者予以奖励,因失职而引发事故者应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四、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我校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2、各单位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须加强管理、安全存放、责任到人,并有专
6、人负责此项管理工作。3、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订购,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和用途,经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一式三份交供应科统一办理。4、对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必须有正确计量和记载,严格保管。5、一般危险品(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领有量不得超过三天。6、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必须有负责人审批、限量发放(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双人签名、双人领用。7、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其领、用、乘I、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使用的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残渣,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乱抛。用剩的
7、以上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铁柜内,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8、学生实验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剧毒物品。确因教学等需要而必须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由指导老师在场指导,检查使用情况,严格审核使用记录。严禁学生单独进行实验,严禁把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外。实验完毕,使用剧毒物品后的残液必须妥善处理和保管,严禁乱倒乱放。9、一般危险品价拨外单位,必须经基建后勤处审批,剧毒、麻醉品应报分管校长批准,并经校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同意。五、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使用的气体钢瓶应保持最少数量,并有专人管理。二、放在室外的气瓶应有气瓶柜并加锁,放在室内的气瓶应有支架立放或卧放
8、。钢瓶上应有安全帽、橡皮圈以防倾倒爆炸。三、氢气钢瓶必须放在室外的专用氢气钢瓶房中,内存氢气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密封,严防氢气外溢或空气渗入引起危险。四、气体钢瓶移动或搬动时应轻拿轻放,严防撞击。五、易燃性气瓶和助燃性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六、气体钢瓶应离明火10米以外,不得靠近暖气或其它热源,应避免曝晒,夏天应注意降低室温,并经常检查,防止漏气。六、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制度1、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机构和职能(I)学校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教务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生物制药学院是放射防护管理的职能部门,生物制药学院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和综合门诊部放射科是放射性同位
9、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及分工见关于调整中国药科大学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2)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全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防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对学校和XX有关部门负责。设备供应科负责代理、代办同位素订货、运输、收发等工作。2、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购与订货(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必须向省(市)卫生部门、公安XX、防疫站申请登记,领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方可办理订货手续。(2)在放射性同位素订购前,申购人应明确所需的规格、品名、数量,并妥善考虑到半衰期、使用日期。严格控制订购数量,避免造成浪费。
10、(3)放射性同位素原则上实行集中购买,订货人必须填写请购单,经室主任签字,报学校同位素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设备供应科专人负责落实订货事宜。3、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与保管(1)放射性同位素的提运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严禁随身携带,不得与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装。严防丢失,要安全及时提运并交仓库妥善保管。(2)仓库管理员和同位素订货人在收货时,要认真检查和核对,并做好登记工作,如发现差错、包装破碎、溶液泄漏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理,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订货单位提货。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与管理(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装置的实验室必须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
11、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XX省放射工作人员证才能上岗操作。(2)各单位对放射性同位素必须建立严格的贮藏、保管、领用登记制度,建立使用管理档案,做到内容清楚,领用有主,确保安全,责任到人。(3)操作人员应重视对射线的防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实验中应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4)学生(含研究生)领用放射性同位素,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同时要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操作,安全使用。(5)实验操作时应力求迅速,熟练,尽量减少辐射的时间,并尽可能利用各种夹具、机械手来操作,以便远离放射源,减少被辐射剂量。同时应根据
12、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隔离屏障,以达到防护目的。(6)操作时必须戴好专用的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完毕应立即洗手洗澡。禁止在实验室内吃、喝或吸烟。(7)实验室应保持高度清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实验过程中煮沸、烧干、蒸发等均应在通风框内进行。粉末物应在手套箱中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戴过滤型呼吸器。(8)实验室应有超剂量检测仪器,以保护实验工作人员不受超剂量射线侵害。(9)未经同位素领导小组同意,各单位不准私自租借、转卖放射性同位素。校内互相借用应办理移交手续;校外借用放射性同位素,借用单位必须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并有省(市)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经同位素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按约定
13、时间如期归还。5、放射性同位素的防护与事故处理(1)做好放射性同位素源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凡新建、改建放射性同位素源库,必须经同位素领导小组同意,报省市卫生、公安、防疫、环保等部门批准或备案。不允许擅自搬迁源库。(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的操作和使用规定凡是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和仪器,必须张贴放射性危险标志。不允许私自分装、分藏或将放射性同位素余量留作它用。(3)放射性;三废XX;的贮存和处理应有专人负责,严防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如违反规定,按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凡玩忽职守或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活动者,要依
14、法惩处。(4)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使用人员的卫生保健、安全防护、个人剂量检查等工作,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并按放射卫生防护的有关规定享受保健疗养。要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人员防护档案。6、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的其它方面1、放射性同位素的空容器应清除干净,经测定达到剂量允许标准,并填写放射性同位素空容器检查证明书,经学校、省(市)防疫站盖章同意后,方可退还供货厂商。2、每学期结束时,各单位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人员,必须将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物品作一次清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每年年终,学校放射性同位素管理领导小组将放射性防护管理情况向省(市)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类实验
15、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一、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
16、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
17、,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馈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19、下班时,应
18、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二、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5、清洗装有腐蚀性、
19、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4、使用电器设备时,
20、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修;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8、在加热电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
21、求;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四、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使用(-)管理1、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2、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统一库房;3、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4、建立健全的毒药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时必须认真检查记录,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5、有毒药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药品库绝对安全;6、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
22、,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7、有毒药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有毒药品领用审批手续;8、使用部门按生产、检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二)使用1、有毒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2、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4、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
23、或处理;5、在使用有腐蚀性、刺激性及剧毒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碑、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且须有人监护;6、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7、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五、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使用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
24、蒸屈或加热。其沸点低于IO(TC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C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6、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
25、,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13、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六、腐蚀性、刺激性物质的安全使用1、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缓慢不停地进行搅拌,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释时,应缓慢进行,若温度过高应待冷却后再进行;2、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3、在处理发烟酸和强腐蚀性物品时,要特别谨慎,防止中毒或灼
26、伤;4、当酸、碱溶液、化学试剂灼伤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救护,情节严重的急送医院;5、开启盛澳、过氧化氢、盐酸、氢氟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6、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7、禁止浓硝酸与可燃物接触;8、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七、防火安全1、实验室内严禁抽烟,不准乱抛火柴或其它火种;2、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3、使用易燃挥易挥发试剂时,附近必须没有火源或远离火种;4、酒精灯或喷灯必须在
27、火种熄灭的情况下,才能添加酒精;5、加热可燃液体时,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上加热或加垫石棉网;6、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7、实验室里,可燃试剂的贮存不宜超过规定量(一个月的使用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创造良好的实验工作环境,促进学校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
28、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场所。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创建安全稳定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第五条学校职责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国家、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各项方针、政策,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行动。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包括实验室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与运行管理,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实验室
29、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实验室危险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防护保障,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等。第六条部门职责(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承担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实验室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接XX相关管理部门如公安、环保等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根据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类规章制度及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级层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推进实验室安全培
30、训教育活动,推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推进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督促隐患整改落实;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及生物试剂的采购、使用、储存管理,以及化学和生物废弃物回收处置;负责监督落实实验室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年检等手续,组织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持证上岗等工作;负责学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对实验室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气体、污水排放、噪音等进行监督管理等。(-)保卫处负责实验室消防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与实验室安全相关培训教育活动,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会同实
31、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等。(三)财务处负责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及时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实验室安全相关项目的预算、招投标、结算等各个环节顺利进行。(四)教务处负责推进相关教学单位对实验教学项目潜在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将实验室安全课程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课程建设计划,将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列入实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课程主讲教师在正式实验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对学生进行培训,指导实验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操作指导;在教学检查、工作考核、教学管理等过程中要体现实验室安全方面的要求,将教学过程中涉及师生实验室安全的事项作为教学评估与监督的一项重要指标
32、。(五)学生处负责在本科生新生入学和日常教育中,向学生宣传国家以及学校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协助开展本科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制的实施工作,配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活动;把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法规作为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对学生在实验室工作中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六)研究生院、XX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在研究生新生入学和日常教育中,向学生宣传国家以及学校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协助开展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制的实施工作;将研究生实验室安全课程建设纳入建设计划,配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开展
33、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活动;把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法规作为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对学生在实验室工作中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善后处理等。(七)科研院负责建立科研项目潜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在科研新项目活动申请/立项前督查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对有潜在安全风险的项目建立相关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并落实安全责任人,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八)基本建设处负责在新建科研实验综合楼的设计中将安全和环保因素作为必要的设计要素,做好相关环境评价工作,规划好“三废”、噪声等环境污染项目的达标排放,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和功能布局等。(九)总务处负责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开展已有教学科研实验楼实验室安
34、全与环境达标整治工作,负责与实验室用水、用电相关的基础安全管理工作等。(十)人事处依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将实验室安全培训列入教职工培训计划,并协同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把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职工晋升、评奖的重要考核内容,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认定,执行对事故责任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十一)XX委组织部负责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干部考核、晋升等工作体系中,并将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工作体系中。(十二)XX委宣传部负责协助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
35、电视、广播、报纸、橱窗、网络等媒介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十三)XX委巡视办公室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对基层XX组织的巡察工作内容,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实施监督管理,对严重违规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七条二级单位职责二级单位是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要纵向及顶、横向达边,全面渗透到本单位的日常教学、科研活动中,并纳入到各种评优、晋升及绩效考核体系。XX政XX、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共同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确保人员有变动时及时更新;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经费投入机制,确保经费到位。正式发文成立本单位实
36、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XX/政XX担任组长,分管实验室安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实验室(研究所、中心等)负责人等参加;领导小组要求有具体人员组成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发文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建立“二级单位一实验室一房间一个人”实验室安全四级责任体系,覆盖本单位所有校区、楼宇、实验室和房间,实验室(研究所、中心等)要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并层层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在本单位内部妥善保存备查。责任体系有变动时保证及时更新。建立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现学科特色的应急预案并张贴上墙;建立本单位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涉及安全隐患的设备(如大型仪器、高温、高速、高压、强磁、低
37、温等)有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醒目处;危险性实验、工艺有实验指导书或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并明示;建立危险性实验风险评估与准入机制。组织并落实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活动,并保存记录;在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实验室工作的相关教职员工中推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涉及实验室、房间、危险源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对于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记录有存档,隐患整改有记
38、录;服从、配合XX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等进行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根据XX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等的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或组织、督促、协助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问题隐患的整改,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归档;需要学校帮助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同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配备必要的实验室应急救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义X部门和学校的要求,认真做好其它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第八条责任人职责(一)校领导职责。校XX委XX、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
39、责是:落实XX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提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财力、物力保证。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上级布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负责审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文件;部署并组织监督、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其他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督促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
40、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二)部门管理人员职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的正职领导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学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学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文件,开展学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学校的实验室安全环境设施建设,制定学校的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二级单位配备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对本部门分管副职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副职协助正职落实相关工作,部门其他管理人员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41、查。学校实验室安全其他管理部门的人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三)二级单位管理人员职责。二级单位XX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级单位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二级单位安全秘书、实验室或课题组负责人、房间安全责任人等)的职责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布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实
42、施情况。(四)实验操作人员职责。实验操作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从业范围内,履行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规定的实验室安全职责,对自己所在岗位的实验行为负直接责任。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实验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全情况;完成实验后,必须清理设备和场地,切断电源、气源、水源、熄灭火种、关好门窗,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向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应对安全设施、仪器、仪表、工具和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定期维护和检修;发现设备
43、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严禁设备设施带故障运行。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需要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实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情况。外出从事实验活动的各类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遵守属地单位及实验室场所的相关规定。第九条实验室环境安全管理(一)每个实验室房间必须张贴安全警示信息牌,标明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张贴实验室安全告知书和本房间实验人员准入信息等,便于督查和联系。(二)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实验室内外的废旧物品和垃
44、圾,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三)加强环境保护,应选用环境无害的或减少环境危害的实验方案,尽可能减少实验室废弃物的排放。学校定期收集和处理有毒有害废液和废物,处理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原则。各单位不得随意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倾倒有毒、有害化学废液,不得随意掩埋、丢弃固体化学废物、实验动物尸体和器官。(四)各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各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五)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
45、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相关人员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单位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在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过程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各单位特别是要加强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做好详细台账记录。第十一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家
46、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XX省实验动物管理制度、XX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第十二条实验室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能开展相关工作;需加强涉辐场所安全及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辐射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管理,规范涉辐废弃物的处置。涉辐人员需定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职业病体检和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具体细则详见XX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各单位
47、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与安全培训,制定和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特别是高精仪器设备、高速运转设备、高温高压设备、超低温及其它特种实验设备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查线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隐患。特种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并做好定期检验,详细记录设备的使用状况及维护保养记录,具体细则详见xx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实验室水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应定期检
48、查实验室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造成的安全事故。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第十五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放置于易取用处,定期检查,及时更新,保持良好状态。实验人员须了解本实验室中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及相关消防知识,熟练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实验室内水、电、气阀门、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的位置。实验室内应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详见XX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实验室安全防护对压力容器、电气、焊接、细菌疫苗等操作,以及存在振动、噪声、高温、辐射放射性物质、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