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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干旱、暴雨、暴雪、低温、冰冻、强降温、霜冻、大风、高温、大雾和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污染天气、大面积停电、交通中断等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适用相关市
2、级专项应急预案规定。1.4 工作原则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现从注重事后处置向注重事前预防转变,着力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生命至上、减少危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
3、配合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运转。2组织指挥体系2.1 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市级层面成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市应急委员会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应急委员会统筹协调下,负责分析研判全市气象灾害形势,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1.1 市指挥部组成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
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通信办、市气象局、军分区、武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水文中心、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北车站、国网供电公司组成。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市气象局和市应急局,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关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策部署。设办公室主任2名,由市气象局、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办公室副主任2名,由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2.1.2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各部门(单位)作为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
5、与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单位)并督促本行业其他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及时向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政府、有关专项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会同市应急局共同编制、修订市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区(县)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开展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练;适时通过媒体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市应急局: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灾害风险综合会商和研判;统筹各类救援力量实施抢险救灾
6、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会同市气象局共同编制、修订市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区(县)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开展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练。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气象灾害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市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消息,回应社会关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保供、调拨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供给;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抢险救灾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紧急调度及
7、铁路运输协调;按照市政府指令做好应急药品储备保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课等措施;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负责遇难人员的丧葬等善后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负责编制灾害处置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方案。市自
8、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排查、转移避让、排危除险、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做好环境污染监测工作,为有关单位处置灾害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破坏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做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护工作,组织指导对灾区受灾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应急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害返迁房的启用安全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城镇燃气设施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负责组织灾害严重地区的在建工地等采取停工等措施;指导、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交通运
9、输行业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管制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旱、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城市供水、水情、汛情等监测预警工作;督促指导水利工程、水利防洪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指导城乡供水设施的抢修,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用水需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工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应急广播、“村村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
10、报道和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知识宣传;督促指导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抢险救援救灾、防灾安全信息提示和游客疏散救援等工作,必要时督促组织A级旅游景区临时关闭。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协调做好救灾工作。市通信办:负责组织通信运营企业做好气象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区域的通信畅通。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需要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加抢险救援,维护
11、灾区社会稳定。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水文中心:负责开展水情监测、洪水预测预报预警,堰塞湖库容曲线推算、溃坝流量演算等水文应急分析工作,及时提供防汛所需的水情信息。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北车站:负责协调督促铁路运输企业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国网供电公司:负责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保障灾害期间抢险救援电力供应、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负责保障供区范围内居民用电及工农业安全生产用电需求。2.2 区(县)组织指挥体系各区(县)人民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应参照市指挥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针对当地气象灾害发生
12、发展情况,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组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区(县)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3监测预警3.1 监测预报1 .1.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气象监测预报体系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建设气象灾害应急移动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分析会商,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3 .1.2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并与应急、自然资源、公安、教育、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
13、建立相应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3.2 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生情况及发展态势确定气象灾害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红色预警(1级)、橙色预警(H级)、黄色预警(In级)、蓝色预警(W级),红色预警(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参照省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制定)见附则。3.3 .1气象灾害预警内容气象灾害预警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构等。3.3预警信息发布3.4 .1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
14、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并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5 .2发布方式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由市气象局授权市气象台根据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发展情况,研判制作气象灾害预警,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广播、电视、网络和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3.6 .3发布途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各乡(镇)、村(居)委会应确定人员,充分发挥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作用,结合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和
15、大喇叭、吹哨、敲锣等传统手段及时向当地群众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媒介应当及时传播当地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更新的信息。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或者利用电子屏幕等设施传播预警信息。1.1.2 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灾情给本地区、本部门带来的风险,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应”机制;先期采取
16、预警措施和行动,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确定紧急避难场所,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1.1.3 1暴雨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暴雨预警,加强与应急、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单位的会商研判,适时启动移动和加密气象观测,做好递进式跟踪预报服务。应急部门组织、指导做好暴雨引发洪涝灾害等的应急准备工作。水务部门及时发布江河洪水、山洪、城市内涝灾害风险预警,开展水利工程调度、水利工程巡护查险和抢险工作,提出洪水避险转移建议;检查并清理城市、村镇排水系统,做好内涝防御准备。水文中心开展洪水监测预报预警和相应的水文应急分析工作,及时提供防汛所需的水情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及降雨实况,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风险会
17、商研判,动态发布预警信息,指导预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风险隐患巡查和监测、做好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和安置管控工作。经济和信息部门组织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生产和调运,根据预警信息,必要时协调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等采取停工、停产等紧急避险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必要时对在建工地等采取停工等紧急避险措施。教育体育部门根据预警信息,指导督促对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高校做好停课等应急准备,必要时暂停户外体育活动。商务部门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工作,必要时对商场、餐饮场所等采取停业等紧急避险措施。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加强户外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管理,必要时停止受影响区一切户外活动。国网供电公司
18、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必要时(如严重城市内涝)可采取停电避险方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险情消除后及时恢复供电。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受灾地区和救援通道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必要时对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水路客货运输、交通在建项目等采取停运、停班、停工撤离等紧急避险措施。农业农村、林业部门针对农林业生产制定防御措施,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4.2 大风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大风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应急部门组织、指导做好应对大风引发灾害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力量巡查、加固城市公共基础设
19、施,指导督促高空、水上、户外等作业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必要时对在建工地等采取停工等紧急避险措施。教育体育部门根据预警信息,指导督促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高校做好停课等应急准备,必要时暂停户外体育活动。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加强户外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管理,必要时停止受影响区一切户外活动。国网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必要时可采取停电避险方式防范可能引发的森林火灾,险情消除后及时恢复供电。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采取防风措施。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关注高火险天气条件,指导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
20、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4.3 4.3高温气象部门及时发布高温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及时对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应急部门组织、指导做好应对高温引发灾害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国网供电公司加强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故障;必要时可采取有序用电等方式保障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水务部门协调做好用水安排,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指导相关行业采取高温预防措施。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在高火险天气条件下森林火灾的预防和火情早期处
21、理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做好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停止作业。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4.4 强降温、霜冻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强降温、霜冻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及时对强降温、霜冻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应急部门组织、指导做好应对强降温、霜冻引发灾害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指导相关行业采取防寒和防冻措施。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低温强降温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指导有关从业人员做好应对防范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4.5 干旱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干旱预警,适时加密
22、监测预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会商,评估干旱影响;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部门组织、指导做好干旱引发森林火灾、干旱灾害的应急准备工作。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林业生产单位等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水务部门加强旱情、墙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利工程,减轻干旱影响。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因旱灾导致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指导灾区做好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参与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4.6 暴雪、低温、冰冻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等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应急
23、部门组织、指导做好应对暴雪、低温、冰冻引发灾害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疏导行驶车辆;视情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布路况信息,会同公安交警和有关公共媒体对车辆驾驶人员开展防冻和防滑提醒;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必要时对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水路客货运输、交通在建项目等采取停运、停班、停工撤离等紧急避险措施。国网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调配、设备巡查养护;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水务部门指导供水系统落实防范措施。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城镇危房排查,提出避险转
24、移建议和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防范应对措施。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对林草种苗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4.7 大雾、霾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大雾、霾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及时对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应急部门组织、指导做好应对大雾、霾引发灾害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控,督查指导相关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国网供电公司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消除和减轻设备污闪故障。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布路况和航道信息,加强道路和水上运输
25、安全监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4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气象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要求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跟踪掌握灾情动态,续报受灾情况。4.2 响应触发当达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时,市气象局及时将预警信息以专报形式发送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同时发布两种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且级别不同时,按照最高级别进行预警),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启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当同时发布两种以上气象预报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
26、基础上启动、进入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状态。4.3 分级别响应灾害性天气来临或发生时,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南,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地各部门需求提供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按照气象灾害的发生程度及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在低级别措施的基础上实施。4.4 3.1一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
27、见,报市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启动。(1)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I级)。(2)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指挥与部署:(1)市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会商研判气象灾害险情信息及发展趋势,部署相关区(县)及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有关工作。(2)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市指挥部指挥长指定的其他市领导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防范应对工作,组织指挥先期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前方指挥部。(3)市指挥部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气象灾害防御等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视情况请求省级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4)各成员单位保持临战状态,根据需要派联络员
28、到市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负责协调、处理指挥部相关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按程序提请驻军、武警部队支援应急救援工作。4.3.2二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报市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启动。(1)市气象台发布暴雨、干旱、冰冻橙色预警(II级)。(2)市气象台连续两次以上发布高温红色预警(I级)。(3)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情况。指挥与部署:(1)市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会商研判气象灾害险情信息及发展趋势,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有关工作。(2)市指挥部副
29、指挥长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防范应对工作,组织指挥先期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前方指挥部。(3)市指挥部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气象灾害防御等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视情况请求省级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按程序提请驻军、武警部队支援应急救援工作。4.3.3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报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同意后启动。(1)市气象台发布暴雨、干旱、暴雪、低温、冰冻黄色预警(III级)。(2)市气象台连续两次以上发布高温、
30、大风橙色预警(II级)。(3)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情况。指挥与部署:(1)市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召开会商调度会议,及时会商研判气象灾害险情信息及发展趋势,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有关工作。(2)市指挥部副指挥长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组织、指导、协调相关区(县)政府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3)根据应急抢险工作需要或区(县)气象灾害指挥机构请求,视情况组织增派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指导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4.3.4四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报市指挥部副指挥
31、长同意后启动。(1)市气象台发布强降温橙色预警(II级)。(2)市气象台连续两次以上发布大风、大雾黄色预警(In级)O(3)市气象台连续两次以上发布暴雨、霜冻蓝色预警(W级)。(4)市气象台发布干旱、暴雪、低温、霾蓝色预警(IV级)。(5)发生气象灾害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关键时期的气象灾害。(6)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情况。指挥与部署:(1)市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召开会商调度会议,及时会商研判气象灾害险情信息及发展趋势,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有关工作。(2)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组织、指导、协调相关区(县)政府开展气象灾害应急
32、处置与救援工作,视情况组织增派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4. 4分部门分灾种响应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往往伴随次生、衍生灾害,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灾害性天气来临或发生时,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南,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地各部门需求提供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按气象灾害的种类、发生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按职责组织做好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适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5. 5现
33、场处置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和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避险转移安置、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等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或规避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6. 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气象灾害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
34、自救和互救;邻近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6.7 信息公布气象灾害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6.8 应急终止或解除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
35、减轻,气象部门发布降级或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部门和单位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5应急保障7. 1资金准备各级人民政府应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资金保障,一旦发生气象灾害,应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7.7 物资储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做好气象灾害抢险应急物资的储备,完善调运机制。7.8 应急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气象灾害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确定人员,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情调查和灾害报告等工作。7.9 发布系统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社会媒体、电信运营企业等
36、建立快速发布机制;社会媒体、电信运营企业等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7.10 灾害普查气象部门依托基层人民政府建立以村、社区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7.11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应组织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6恢复与重建根据救灾响应启动级别,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综合评估灾害损失等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灾区区(县)人民政府承担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落实灾后恢
37、复重建相关保障措施,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社会资源有序参与,共同努力重建美好家园。7奖励与责任追究7. 1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短时临近预报、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7.2责任追究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8预案管理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预案。实施后,由市气象局、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开展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并根据
38、实际需要向市政府提出修订建议。区(县)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预案,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应当制定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方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气象局、市应急局负责解释。9附则(气象灾害预警标准)9. 1暴雨红色预警(I级):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连续出现日雨量IOO毫米以上降雨,并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影响特别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橙色预警(II级):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连续出现日降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影响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
39、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黄色预警(I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有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有超过250毫米的降雨。蓝色预警(IV级):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9.2 大风橙色预警(II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8级及以上大风天气。黄色预警(I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67级大风天气。9.3 高温
40、红色预警(I级):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40。C及以上高温天气,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出现。橙色预警(II级):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C及以上,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出现。9.4 强降温橙色预警(II级):预计未来72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日平均气温下降12(冬季12月至翌年2月10)以上,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黄色预警(In级):预计未来72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日平均气温下降10(冬季12月至翌年2月8。C)以上,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蓝色预警(W级):预计未来72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日平均
41、气温下降8。C(冬季12月至翌年2月6)以上,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9.5 霜冻蓝色预警(W级):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2个及以上区(县)将出现霜冻天气(12月至翌年2月)。9.6 干旱橙色预警(II级):3个及以上区(县)已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区(县)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特别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黄色预警(In级):2个区(县)已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区(县)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蓝色预警(W级):1个区(县)已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9.7 暴雪黄色
42、预警(In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降雪量将达暴雪。蓝色预警(IV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大雪。9.8 低温黄色预警(In级):过去72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出现日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C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日平均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蓝色预警(W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出现日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C以上的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日平均气温持续偏低5。C以上(11月至翌年3月)。9.9 冰冻橙色预警(II级):大部分地区日平均气温已持续510天在2。C或以下并伴有雨雪天气,未来35天低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维持,并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影响。黄色预警(In级):大部分地区日平均气温已降至3。C或以下并伴有雨雪天气,未来35天低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维持,并可能造成严重影响。9.10大雾黄色预警(I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1个区(县)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蓝色预警(IV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且1个区(县)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9.11霾蓝色预警(IV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方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