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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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江堰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防治和动态管理工作, 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X国务院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 20号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综 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 2014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实际,制定本方案。一、2018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预计2018 年年总降水量较常年平均(1117.0毫米)略偏少。春末到

2、夏初, 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发生频繁;大雨和暴雨开始期接近常年同期, 结束期略偏晚;汛期有区域性暴雨21 次,并伴有1次区域性 洪涝,降水主要集中在汛后期,局地暴雨洪涝偏重发生,易诱发 局地山洪地质灾害。(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人类工程诱发的地 质灾害主要集中在龙池镇、青城山镇、玉堂镇、中兴镇、蒲阳镇、 大观镇、向峨乡、胥家镇、天马镇、灌口街道、银杏街道等11 个乡镇(街道)的山地地貌区域。在以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实 施地基开挖、挖掘修路、开矿采石、旅游设施建设等工程活动将 加大区域内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和强度。(三)地震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根据市防震减灾局2018 年地震趋势预测,“

3、5T2”汶川特大地震余震活动频度和强度逐渐 减弱,但仍有发生的可能,由此可能导致我市原本恶劣、脆弱的 地质环境进一步恶化。(四)地质灾害类型预测。2018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类型 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其次是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 地质灾害规模一般以小型为主。二、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及防治重点(-)地质灾害分布概况。据核查,2018年全市共有地质 灾害隐患点610处,其中崩塌137处、滑坡287处、泥石流114 处、不稳定斜坡66处,其他6处;按威胁程度级别划分,大型 1处、中型48处、小型561处。主要分布于龙池镇、玉堂镇、 中兴镇、青城山镇、大观镇、蒲阳镇、向峨乡、胥家镇、灌口街 道、银

4、杏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和青城山一都江堰景区、灵 岩山景区。(二)重点防范时期。除因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和 自然风化作用引起的小规模崩塌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外,全市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一9月尤其是出现阶段性强降雨时,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将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群 发性。(三)重点防范区域。2018年重点将围绕610处地质灾害 危险(隐患)点进行监测、巡查。同时,要加强高陡斜坡、河谷 沟口建房区域及车流量大的道路沿线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 大财产损失的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工作。2018年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如下:1 .中西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位于市域中西部

5、区域, 呈北东至南西带状分布。行政隶属灌口街道、银杏街道、龙池镇、 玉堂镇、中兴镇、青城山镇、大观镇、蒲阳镇及向峨乡,尤其是 龙池镇大部辖区(除北部无人区外)位于该区内,地质灾害发育 数量最多,区域总面积357.16km2 ,占全市幅员面积的29.6%o 该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其 次是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威胁该区域内旅游景区、安置点、 集镇、重要交通沿线等。2 .西南部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位于市域西南部,沿玉 堂镇、中兴镇、青城山镇、大观镇一带分布,区域总面积6L72km2 , 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1%。该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滑坡、崩塌、 泥石流,主要威胁该

6、区域内分散农户、旅游景区。3,东北部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位于市域东北部,行政隶属 蒲阳镇及向峨乡,区域总面积46.91km2 ,占全市幅员面积的 3.9%o该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滑坡,其次为不稳定斜坡和泥石 流,主要威胁该区域内集镇、村庄、学校。4 .北部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龙池镇北部,区域 总面积63.43km2 ,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3%o该区主要地质灾害 类型是泥石流,其次为滑坡,主要威胁该区域内的旅游景区。5 .北部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为无人区、林场,主要分布于 龙池镇北部,区域总面积25L2k?,占全市幅员面积的20.8%。 该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低,但应注意生态环境保护。6 .

7、东部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分布于天马镇北部、胥家镇东 南部,区域总面积8.49km2 ,占全市幅员面积的0.7%。该区地质 灾害类型为滑坡,主要威胁该区域内分散农户和人口集中区。7 .东南部地质灾害非易发区。位于我市平坝地区,区域总 面积418.22km2 ,占全市幅员面积的34.6%o该区内地质灾害不 发育,但人类活动较强烈,要以监测、预防为主,重点加强人类 工程活动的管理。(四)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我市地质灾害主 要发生于丘陵和山区10个乡镇(街道青城山一都江堰景区和 灵岩山景区,受地质灾害威胁3324户、9878人。灌口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26个,威胁358户、819人; 其中:

8、不稳定斜坡7个、滑坡12个、崩塌2个、泥石流4个、 其他1个。银杏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38个,威胁124户、368人; 其中:不稳定斜坡4个、滑坡27个、崩塌6个、泥石流1个。龙池镇:地质灾害隐患点217个,威胁1324户、4239人; 其中:不稳定斜坡27个、滑坡71个、崩塌41个、泥石流77个、 其他1个。玉堂镇:地质灾害隐患点53个,威胁247户、653人;其 中:不稳定斜坡6个、滑坡28个、崩塌13个、泥石流5个、其 他1个。中兴镇:地质灾害隐患点31个,威胁246户、587人;其 中:不稳定斜坡6个、滑坡10个、崩塌13个、泥石流2个。青城山镇:地质灾害隐患点49个,威胁250户、7

9、36人; 其中:不稳定斜坡4个、滑坡23个、崩塌12个、泥石流9个、 其他1个。大观镇:地质灾害隐患点69个,威胁218户、667人;其 中:不稳定斜坡7个、滑坡42个、崩塌16个、泥石流2个,其 他2个。蒲阳镇:地质灾害隐患点74个,威胁175户、566人;其 中:不稳定斜坡3个、滑坡60个、崩塌7个、泥石流4个。向峨乡:地质灾害隐患点13个,威胁320户、1047人;其 中:滑坡4个、崩塌4个、泥石流5个。胥家镇: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全部为滑坡,威胁17户、 42人。青城山一都江堰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34个,主要威胁游 人及工作人员,其中:不稳定斜坡2个、滑坡6个、崩塌21个、 泥石流5个

10、。灵岩寺景区(四川省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质灾害隐 患点3个,主要威胁游人和农户45户、104人;其中:滑坡1 个、崩塌2个。(五)地质灾害重点危险(隐患)点。2018年我市地质灾 害重点危险(隐患)共8处,具体是:龙池镇深溪村1、2、3组 深溪沟泥石流,龙池镇望江村6、7组下白果坪滑坡,龙池镇联 合村4组银洞子泥石流,龙池镇红色村4、5组红色(庙坝)干 沟泥石流,龙池镇南岳村4组蒋家沟泥石流,玉堂镇龙凤村9组 王家沟泥石流,灌口街道灵岩村3、6组滑坡,青城山镇五里村 7组胡家坪不稳定斜坡。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巡查排查1 .开展汛前检查。相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要于4月底 前完成辖

11、区、行业系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巡查、排查工 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相关乡镇(街道X责任单位自行开展排查,并 对各隐患点提出初步防灾措施。排查内容包括:乡镇(街道X 责任单位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和近期新增地质灾害隐患两类, 主要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的地点、范围、规模、活动情况、灾害类 型、受威胁对象等。相关乡镇(街道)排查情况应及时报责任单 位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排查情况要及 时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排查情况,于4月下旬前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和责任 单位对活动强烈、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地核查

12、,并 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 网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防灾措施。 同时,还要对相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 署、防灾制度和值班制度建设、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情 况以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组织机构、物资准备情况等进行检 查。2 .开展险情巡查。相关乡镇(街道X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 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已划定的 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要及时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 号和撤离路线。同时,要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转移避让或采取 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实施避灾疏散。对在地 质灾害隐患点搭建工棚、露宿的,应及时制止或组织拆除。汛期,市国土局巡查周期

13、为15天一次,余震及连续降雨等 特殊和极端天气情况下,根据需要随时巡查。巡查路线共4条, 分别为:龙池镇;玉堂镇一中兴镇一青城山镇一大观镇;灌口街 道一银杏街道一蒲阳镇一向峨乡;胥家镇一天马镇。3 .开展汛期应急调查。市国土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汛 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调查的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包括: 已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极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 活动迹象,在暴雨等作用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需要实施人员转 移的高陡边坡、河谷沟口、矿山等危险区域。情况紧急时,应协 助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对受威胁的农户及时疏散。(二)落实监测措

14、施1 .科学选定和动态管理监测点。将危险性大、稳定性差、 成灾概率高、险情严重的,对村庄及居民点群众生命构成威胁的, 对公路或村民过往道路以及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构成严重威 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监测点加强监测。同时,按照动态管理 原则,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巡查、排查发现 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监测范围,并纳入防治管理体系,落 实防治措施。2,落实监测责任。防灾责任人由相关乡镇(街道)及有关 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监测责任人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 市国土局要将有关信息录入四川省地质环境基础数据填报管理 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市国土局、市交 通局、市水务局、

15、市青-都局等部门和四川省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人、重 点隐患点专职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并于4月30 日前将相关情况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 .严格监测要求。(1 )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监测人要按时监测、准确记录, 非汛期每半月观测不少于1次;汛期每周观测不少于2次;如遇 雨天,每天观测1次;如遇持续降雨或余震,每天观测2次。年 终将监测记录本交市国土局检查。如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上报 所属监测责任人、乡镇(街道X责任单位和市国土局,及时组 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2 )重点隐患点专职监测。汛期要对8处地质灾害重点危 险(隐患

16、)点实行24小时轮流专职监测制度,如发生险情、灾 情,专职监测人要及时上报监测责任人、乡镇(街道)和市国土 局,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年终要将监测记录本交市国 土局核查。(3 )开展简易监测。相关乡镇(街道)要发动群众,有条 件的可采取群专结合方式,聘请专家指导防灾、避灾工作;暂不 具备条件的要充分调动受地灾威胁群众的积极性,采取简易办法 对隐患点进行监测(如:用木条、纸条监测裂缝,注意异常气味、 泉水复活等),并实施简易防治措施(如填埋裂缝、修筑简易排 水沟等卜4 .保障监测经费。5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监测经费 (专职监测、重点监测)预算经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审核后

17、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将监测经费、技术支撑经费 及配套的成都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12 月31日前,由各责任单位根据监测实际情况核算监测人员补助, 按照监测工作完成情况,及时结清;并按成都市相关政策拨付重 点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专职监测人监测补助。(三)抓好临时避险。按照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 响应机制,切实做好主动避让工作。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4个等级。相关乡镇 (街道X责任单位要按照都江堰市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 警及应急响应制度(都办发(2014)53号)的规定,将预警信 息及时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18、和区域内受 威胁的人员,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机制。1 .当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市、乡镇(街 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制定各自的工作预案,部署防灾 工作;监测人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 后相关乡镇(街道景区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游 客避让,采取措施限制游客等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对危险 区域加强巡查。2 .当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在三级响应的 基础上,市级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要利用LED屏等媒体做好信 息发布;各乡镇(街道X景区管理部门要组织受山洪地质灾害 威胁群众按照防灾预案全部实施提前转移避让,同时撤出危险区 域内游客等外来人员,对重要区域加

19、强巡查;市级相关部门要做 好应急抢险准备。3 .当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在二级响应的 基础上,市级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要利用LED屏等媒体做好信 息发布;相关乡镇(街道X景区管理部门所有人员到岗,组织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按照预案全部实施提前转移避让,并加强 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巡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级相关部 门主要负责人到岗,做好应急抢险准备。4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为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高陡边坡建 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 能造成人员伤亡地带的群众。对实施提前(应急)避险转移的人 员,按

20、成都市相关政策给予生活补助。5 .相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应对选定的避险场所和避险 路线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万无一失。(四)组织避险搬迁。2018年我市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100户。相关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对本辖区内纳入都江 堰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库内的农户组织实施避险搬迁。对实施避 险搬迁的建房农户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确保汛前建成入住;对 建房困难的农户,相关乡镇(街道)要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方式、民政救助等多渠道帮助解决,确保8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主体工程,11月30日前通过验收;对选择现房安置、货币安置 的农户,要加强宣传动员,积极协调,做好旧房拆除、复垦等工

21、作,配合做好协议签订、安置房分配等工作,11月30日前通过 验收;对拆除旧房尚未搬入新居的农户,组织实施过渡安置;对 不愿实施避险搬迁的农户,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由属地乡镇 (街道)负责做好汛期避险动员工作,并加强监测,最大限度保 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险搬迁农户新选址建房点位由建房农户委托专业地勘单 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并由乡镇(街道)将评估报告 报市国土局备案。市建设局、市安监局要指导相关乡镇(街道) 和农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房屋修建,监督检查安置点 是否严格执行建设规范和安全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各乡镇(街道),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 建设局、市

22、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林局(供销社入市教育局、 市危改中心、市新居办、市新城集团等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都 江堰市受地质灾害威胁户永久性避险搬迁安置实施方案(都办 发(2017)34号)的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五)推进工程治理相关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快推 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都江堰市青城山 镇五里村胡家坪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龙池镇联合村香樟坪不稳 定斜坡治理工程、龙池镇黎明村9组安置点滑坡治理工程、龙池 镇栗坪村6组千家岩不稳定斜坡应急排危、龙池镇棕花社区4组 泡桐坪安置点左侧上方危石应急排危、玉堂镇龙凤村9组王家沟 泥石流治理工程后期

23、管理维护。市国土局要根据省、成都市下达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任 务,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期保质完成工 程建设;要协调乡镇(街道)做好治理工程涉及群众补助补偿工 作及工程款项申报拨付工作;指导相关国有企业做好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项目建设。市发改局要对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和因重大地质灾 害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口联系, 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市财政局要按程序及时足额拨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款项和 涉及地面附着物、占地补偿费。市公安局要坚决打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五强行为市农林局(供销社)要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的林木砍伐、 林地占用等事项,优化审

24、批流程,及时出具审批意见。市审计局要及时对已竣工且符合审计条件的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项目启动审计。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青一都局等部门和四川省文化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要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相关国有企业要按照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要求,按 时、保质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成立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导班子,由 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亲自挂帅,负责治理工程施工范围内附着 物普查和登记造册;加大对辖区村(社区)的协调力度,杜绝阻 工情况出现。市目督办要安排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监督检查治理项 目推进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六)强化工矿企业管理1 .加强

25、在建工地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因建设施工 不当或未按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实施建设,人 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市国土局要向建设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相关乡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施工单位 按照市国土局提出的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工作。2 .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局、市经 科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能, 指导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开采方 案实施采矿作业,做好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及矿山环境治理工作; 加强对矿山敏感部位的监测检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 抢险措施,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严防尾矿

26、堆积体发生 次生地质灾害。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乡镇(街道X各责任单位要高 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属地 管理原则,层层落实防灾责任;要在汛前认真研究部署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灾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主要领导 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和巡查制度,层层签订防 灾避灾责任书,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和监测 责任书,将监测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到位。(二)明确职责分工。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 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 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 量

27、积极参与地灾防治,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格局。市国土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 灾害防治工作;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公路(除乡道、村道分别 由乡镇、村组负责外)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 害防治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周边地质 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市经科信局、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 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 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8、;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旅游局等相 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沿山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汛前研究部署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治措施 落到实处,做好辖区内联建户、集中安置点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三)加强宣传教育。相关乡镇(街道X市级相关部门要 严格按照都江堰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实施 方案(都地灾发20182号)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宣传培训工作。重点面向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干部、群众、农家乐 等场所经营人员等,持续提升基层干部、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做 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信

29、心和识灾、辨灾、防灾、避灾能力。全 年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途径、多方式、全覆盖向社 会公众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 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使群众在防灾工 作中发挥最直接、最重要的作用,切实降低灾害风险。4月30 日前,相关乡镇(街道)要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 卡,等发放到村(社区)和受威胁农户手中,让群众掌握正确的 避灾方法。(四)完善应急预案。相关乡镇(街道)和市国土局、市交 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青-都局 等市级有关部门和四川省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健全完善各 自行政区域和系统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

30、预案、抢险救援措施, 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响应机制,重点做好人类工程活 动、旅游景区、高陡边坡、河流沟口及地震后产生的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1 .相关乡镇(街道)和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 市卫计局、市旅游局、市青-都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和四川省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编制各自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摸清各 自行政辖区和行业系统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情况,明确威胁对 象、范围、重点防范期,确定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测人, 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并于5月10日前报市国土局备案。2,相关乡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可能发生山洪地质灾害 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修订

31、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于5月 15日前报市应急办和市国土局备案。(五)提升应急能力1 .落实值班制度。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自5月1 日起,预计10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依据省、成都市通知),相 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带班、 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值班电话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及时传达。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机制,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应在20分钟 内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国土局(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电 话:,市国土局办公室电话:,市国土局地质灾害值班电话, 市国土局地矿科电话:2,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按照四川省地 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指南(试行(川国

32、土资办发(2012) 15号)的要求,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要 加快推进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相关乡镇(街 道)要保障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必备的物资储备 相关乡镇(街 道)要抓好应急避险场所必要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地质灾 害应急避险场所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落实责任人和管护人,确 保避险场所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3 .开展应急演练。相关乡镇(街道)主汛前至少要举办一 次地质灾害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8个成 都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逐点开展提前避险演练,所有有人居 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逐点开展简易避险演练,提升人民群 众的主动防灾避险能力。市

33、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建 设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 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5月30日前,相关 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完成应急演练,并将演练的 影像资料和总结材料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 案。4 .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相关乡镇(街道X市级相关部门要 按照都江堰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都办发(2012)41号) 要求,加强救灾必备物资和医疗救护用品储备,完善建立应急抢 险分队和民兵分队,确保应急物资和抢险人员准备到位。同时, 市国土局要建立专业地勘队伍、技术支撑专家队伍、管理队伍联 动反应机制。5,分步实施重点隐患点自动化

34、监测。按照省、成都市有关 要求,结合防灾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安排实施自动化实 时监测,在4月底前完成首期自动化实时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 逐步推广“人防+技防”的监测方式,充分发挥科技在临灾判别中 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六)严肃责任追究。将地质灾害防治及动态管理工作纳入 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相关乡镇(街道) 和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目督办、 市应急办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 对相关乡镇(街道 刖市级相关部门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预警信息 传输不及时、避险转移不果断等导致因灾伤亡的,将依法依规严 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国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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