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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关于印发2022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的要求,为规范北京市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组织实施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一)组织实施单位1.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组织省级疾控中心、省级职业病防治院和甲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国家级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2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本辖区内有关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和辖区内注册的乙级及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市级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二)主要工作任务1 .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和北京市疾病预防
2、控制中心分别制定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技术方案(包括作业指导书)、通知各级单位参加比对,发放比对检测样品,收集比对检测结果、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评定、组织比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重测。2 .撰写北京市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总结,并通过网络上报辖区内所有单位能力比对检测结果。二、参加比对单位及项目(一)比对任务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关于印发2022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确定任务量为7家。(二)比对项目2022年度比对项目包括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总总B放射性测量等2类放射卫生比对项目。(三)参加比对机构的确定1.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
3、院)、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有放射卫生检测能力的区疾控中心参加以上2类比对。3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和甲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组织的国家级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4 .有放射卫生检测能力的区疾控中心、乙级及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应根据其技术服务资质范围或能力参加市级相应项目比对。具有个人剂量监测业务范围的应参加个人剂量监测能力比对,具有核医学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内照射个人剂量检测、含放射性产品检测业务范围的应参加总a总放射性测量能力比对。三、比对样品制备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市级个人剂量监测比对工作
4、样品制备,总a总B放射性测量比对样品委托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制备。比对样品制备单位对样品负责,且需将所有制备样品技术记录进行妥善保存,并编写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样品制备报告。四、确定比对样品评定参考值(一)个人剂量监测依据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GBZ207-2016)第5章相关要求设定参考值进行照射,不告知射线类型、能量和照射角度。剂量计在体模上照射,采用30cmX30cm15Cn1的1SO充水组织等效板模。(二)总Q总B放射性测量参照1AEA比对分析和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GB/T27043-2012),比对参考值选用专家实验室确定的公议值。五、发放比对样品(一)个人剂量监
5、测1.作业指导书的发放及样品的收集。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邮件给参加比对机构发放作业指导书,参加比对机构按作业指导书准备个人剂量计邮寄给组织实施单位。2.样品照射与发放。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剂量计后,设定参考值并安排照射。照射完成后,为参加比对机构分配比对代码,并将照射后的剂量计寄回参加比对机构。(二)总Q总B放射性测量1.作业指导书的发放。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邮件发放比对工作的作业指导书。2.样品的发放。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参加比对的机构进行编号,比对样品应具有唯一性编号;记录参加比对机构的编号与样品编号,并经复核确认。六、样品的接收和检测各参加比对机构收到比对样品后应及
6、时对样品状况进行确认,填写作业指导书中的“收到比对样品的回执”并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按照各项目的作业指导书开展检测工作。七、结果报送与评定(一)结果的报送参加比对机构在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完成检测(个人剂量监测在5个工作日内,总Q总B放射性测量在10个工作日内),并按照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比对报告(包含比对结果报表、检测报告(原件)、数据处理记录、不确定度评定(限个人剂量比对)、原始记录复印件、仪器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等作业指导书中要求的材料)。(二)结果评定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结果数据后,先按照判定原则进行结果的初步评定,再组织专家进行结果最终评定。1.比对单项评定按照确
7、定的参考值范围,分别对各参加比对单位个人剂量监测和总总B放射性测量的比对结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2.机构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应参加的项目中,全部“优秀”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优秀”;有1类及以上项目“不合格”或未参加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其他情况综合判定为“合格”。八、报送比对报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分析比对结果(包括参加国家级、市级比对的单位),撰写本辖区2022年度北京市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报告,报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定后,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盖章的比对报告及参加比对单位名称、比对项目及结果信息等数
8、据通过网络报送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九、比对工作质量控制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参加本机构组织实施的比对项目的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各参加比对单位严格按照比对技术方案开展比对工作,对比对结果出现的异常进行核查,及时通报比对工作中的不规范做法。结果不合格的机构应查找自身问题,进行整改后可申请重测。十进度安排1.2022年7月15日前发放个人剂量监测和总总B放射性测量作业指导书。2.2022年8月15日接收个人剂量考核样品,参比机构应按时限要求提交样品。3.2022年9月10日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总总B放射性测量样品的发放,并完成参加个人剂量比对的样品照射与寄出。4.2022年9月30日前参加比对机构提交比对结果报告。5.2022年10月30日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对参加比对机构提供的结果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