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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高危孕妇转诊制度1、筛查出的高危结果及时通知孕妇,并由从事遗传咨询的大夫进行解释,且给予相应医学建议。2、为计划内的高危孕妇出具介绍信,到指定上级医院确诊。3、出具高危转诊证明,严格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严禁出具证明。4、对转诊的孕妇要接收上级医院反馈的信息,对结果进行跟踪观察,直至胎儿出生,并记录观察结果。5、对筛查出高危的病例,在未作出明确诊断前不得随意为孕妇做终止妊娠的处理。